当前位置 : 首页 > 文章中心 > 网友杂谈

老天眼瞎

作者:莫易 发布时间:2024-06-24 12:42:43 来源:红旗文选 字体:   |    |  

  在庄稼抽枝拔节的关键时期,老天爷又开始出幺蛾子:南方洪水横流、怀山襄陵,北方蝉喘雷干、焦金流石。

  不过,老天眼瞎,人不眼瞎,一旦遇上洪涝干旱灾害天气,地方政府往往会及时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农业生产安全。

  然而——

  华北平原某地,久旱不雨,炎炎烈日炙烤着大地,汗水来不及流下便化为蒸汽,川流不息的河流渐渐见底,一望无际的农田渐渐干涸,绿油油的庄稼渐渐枯萎。

  一位农民大姐眼巴巴地望着那片开始龟裂的田地和枯黄的庄稼,一筹莫展、心急如焚。她深知,要是再不给地里的庄稼注入生命之水,这一季的辛勤耕耘将彻底化为乌有,一家人的生计也将因此陷入困境。

  可是,盼星星,盼月亮,既没有盼来老天的及时雨,也没有盼来相关部门的救援。

  时不我待,为了挽救即将枯死的庄稼,农民大姐决定自救——借钱打井。

  当井水汩汩而出的那一刻,她喜极而泣;当抽水机将井水抽到庄稼地里的那一刻,看着井水欢快地流淌,她仿佛看到地里的庄稼正在由黄变青、茁壮成长。

  她长舒了一口气:那是一家人的饭碗,一家人生的希望呵。

  可是,就在农民大姐以为自己的庄稼终于有救了的时候,水利部门的人找上门来了。他们来给她普法:私自打井属于违法行为;他们来给她送罚单:一张10万元的罚款的通知单。

  这张罚单如雷击顶,令农民大姐双腿发软,瘫倒在地。她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打口井救庄稼,怎么就违法了呢?还有10万元罚款,种多少年庄稼才收得到呀?

  事件传到网上,立即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网友们对这位农民大姐的遭遇表示同情和支持,认为她在严重干旱情况下的自救行为应该得到理解和支持,当地水利部门的做法太过粗暴,太寒民心。

  对于网上鼎沸的舆情,当地水利部门回应称,根据《水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未经批准私自打井取水属于违法行为。尤其是在地下水禁采区,这种行为更是严重损害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因此,对女农民的罚款和刑罚,都是基于现行法律的严肃处理。

  针对这一事件,当地政府也做了回应。他们表示,虽然女农民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但也会考虑她的实际情况和悔过态度。同时,他们呼吁广大农民朋友在需要用水时,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取水证,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对此,笔者想问的是,在农民大姐面对农田干涸、庄稼枯萎、渴望救援的时候,水利部门和政府怎么连个人影都不出现呢?而在农民大姐打井自救后,怎么又都蹦出来了呢?难道当地政府和水利部门的存在,就是为了处罚劳动人民吗?

  说实话,在未看到当地水利部门的回应前,连笔者都不清楚还有这么一部《水法》。也不知道当地水利部门在对农民大姐进行严肃处理之前,有没有向当地广大农民朋友普及过《水法》知识,如果没有,农民大姐私自打井,当地水利部门是不是应该负主要责任呢?

  另外,在严重干旱时期,为何当地抗旱指挥部没有及时采取行动来帮助遭受干旱的农民度过难关呢?作为负责抗旱工作的专门机构,抗旱指挥部理应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抗旱工作的职责。然而,在农民大姐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他们却不见踪影,这是不是当地政府的不作为呢?

  从这一事件看,农民大姐打井救庄稼的行为,实属情非得已,而当地相关部门的回应,似乎又无懈可击,这就给中国的劳动人民提了一个醒:最好把所有现行的法律法规都买回来,然后一部一部的、逐章逐条的记下来,不然的话,随时都有可能接到罚单,甚至受到刑罚。

  比如《水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据此,除了人畜饮用水外,即便是从江河、湖泊取水,即便是用于灌溉庄稼,也得先向有关部门申请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否则,就是违法的。

  这事不禁让笔者想起《诗经》里的诗句: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

  据说这诗句是在周厉王时期流传下来的。

  周厉王姬胡当上大王后,为了满足自己的奢侈生活,听从了奸臣荣夷公献上的“专利法"。

  所谓“专利法",就是天底下所有的山林川泽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周厉王的,老百姓不管干什么都得缴税,别说种地、砍柴、渔猎、采摘得缴,就是走路、喝水、晒太阳、挑粪也得缴。

  "专利法"被周厉王采纳推行之后,荣夷公乘机伙同下属四处敲诈勒索,大肆收刮民脂民膏。老百姓被盘剥得苦不堪言、怨声载道。

  这时,大夫芮良夫站出来向周厉王规劝道:“财利,赖天地之所赐,为山川之所生,是供天下苍生共同享用的,哪能一个人独占呢?君王您专擅其利,等于把整个天下都树为自己的敌人,这不是给周朝败亡埋下祸根吗?"

  可周厉王心眼里只有滚滚而来的钱财,完全把芮良夫的谏言当成了耳旁风。他听说老百姓对此颇有怨言,便派人四处监听,听到有人发牢骚,就抓起来杀掉。这样一来,老百姓都不敢张嘴说话了,就连路上碰见熟人,也只是彼此递个眼色来打招呼。

  周厉王一听再也没有人抱怨,还以为老百姓都愿意遵守"专利法"了,于是得意洋洋地对宗亲姬奭说:"看,我有办法消除民怨吧!“

  然而,"专利法"仅仅实施三年,老百姓终于忍无可忍,纷纷联合起来,高举造反的旗帜冲向王宫,宫廷卫队一触即溃。周厉王闻讯,只好仓皇出逃,最后病死僻壤。

  周厉王的"专利法"给了我们一个启示:法治固然重要,但所有的法律法规都应该基于民生来健全完善。否则,只会适得其反。

微信扫一扫,为民族复兴网助力!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网友评论

共有条评论(查看

最新文章

热点文章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