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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凤军:男子驾车将妻子碾压致死,可以不爱不能伤害

作者:苗凤军 发布时间:2023-06-29 02:52:49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山东省东营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东营公安”6月27日发布警情通报,6月26日10时20分许,该区艺馨路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行(男,37岁)被当场控制。经查,王某行因家庭纠纷驾车将其妻子张某(女,38岁)冲撞碾压致死。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行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2023年6月28日观察者网)

  山东东营一男子驾车冲撞碾压妻子致死,事件出现,让全国的百姓很愤怒,百姓认为,即便是该男子与妻子存在矛盾,并且矛盾很深,但是你可以放手不爱,你也不能够如此伤害她,难道说真的一点点儿夫妻情谊也没有了吗?

  有一句话说得好,“百年休得同船渡,万年休得共枕眠”,又有言“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这男子都37岁了,他与妻子结婚也应该有十年八年了,也应该有儿女了,将近十年的婚姻,怎么会没感情?如果没感情,其妻子也不会与其同舟共济多年。如今夫妻感情无论什么原因出现了破裂,即便女子有错误,对男子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男子完全可以通过离婚的方式,解决问题,怎么会做出如此害人害已的事件来呢?不知道这样做,不仅仅侵害他人的生命权,也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自己来讲,又有什么好处呢?

  山东东营男子,伤害妻子的行为,其作法让外界百姓看来就是罪大恶极。将妻子故意冲撞倒了,然后反复碾压,无视妻子的呼号,视他人的生命如草芥,这样的行为警方必须严肃处理,不严厉打击,不足以平民愤,不严肃处罚,如何体现生命的权力不可侵犯!

  东营男子驾车冲撞碾压妻子致死,性质恶劣,在社会上造成的负面影响极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该男子必将为自己的任性失去理智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只是可怜了双方老人和孩子,如此失去亲人的方式,会让他们一直生活在痛苦之中。

  最后请警方对事件做出全面的调查,按照事件出现的实际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做出公正的处罚,以平息百姓心中的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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