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文艺理论指导产生大批文艺经典——《毛泽东年谱》札记之六
《毛泽东年谱(一九四九——一九七六)第二卷》载:
西元1956年“8月24日下午,和朱德、周恩来、陈云、林伯渠、康生、陈毅在中南海怀仁堂接见参加第一届全国音乐周的代表,并合影。随后,同中国音乐家协会负责人谈话。毛泽东说:艺术的基本原理有其共同性,但表现形式要多样化,要有民族形式和民族风格。作曲、唱歌、舞蹈都应该是这样。说中国民族的东西没有规律,这是否定中国的东西,是不对的。中国的语言、音乐、绘画,都有它自己的规律。音乐可以采取外国的合理原则,也可以用外国乐器,但是总要有民族特色,要有自己的特殊风格,独树一帜。艺术上‘全盘西化’被接受的可能性很少,还是以中国艺术为基础,吸收一些外国的东西进行自己的创造为好。艺术有个民族形式问题。艺术离不了人民的习惯、感情以至语言,离不了民族的历史发展。艺术的民族保守性比较强一些,甚至可以保持几千年。我们当然提倡民族音乐。作为中国人,不提倡中国的民族音乐是不行的。但是军乐队总不能用唢呐、胡琴。外国乐器可以拿来用,但是作曲不能照抄外国。社会主义的内容,民族的形式,在政治方面是如此,在艺术方面也是如此。要向外国学习科学的原理。学了这些原理,要用来研究中国的东西,把学的东西中国化。中国的和外国的要有机地结合,而不是套用外国的东西。要用外国有用的东西来改进和发扬中国的东西,创造中国独特的新东西。文化上对外国的东西一概排斥,或者全盘吸收,都是错误的。应该越搞越中国化,而不是越搞越洋化。要反对教条主义,也要反对保守主义,这两个东西对中国都是不利的。学外国不等于一切照搬。向古人学习是为了现在的活人,向外国人学习是为了今天的中国人。中国的和外国的,两边都要学好。应该是在中国的基础上面,吸取外国的东西,把它变成中国的。鲁迅的小说,既不同于外国的,也不同于中国古代的,它是中国现代的。你们是学西洋的东西的,要重视你们,依靠你们。不要学西洋的东西的人办事,是不对的。要承认他们学的东西是进步的。但是要说服他们重视民族的东西,不要全盘西化。”
第一届全国音乐周是西元1956年8月由文化部和中国音协在北京联合举办的,为时近四个星期。音乐周期间,不仅演出了各个时期各种风格题材和形式的音乐节目,而且还就当前音乐工作中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其中关于音乐的民族形式问题的争论尤为激烈。毛主席显然注意到并很重视相关争论,所以利用接见与会人员的机会对音协负责人发表了长篇谈话。毛主席谈话的基本点就是:我们应该学习借鉴外国好的东西,包括外国的音乐理论与外国的乐器,在中华优秀文化的基础上来发展和创造我们民族风格的新音乐。
毛主席的这个谈话不仅仅是对音乐,对所有文艺创作都产生了巨大的理论指导作用,许多有思想、有责任感的文艺家按照毛主席指明的方向孜孜不倦地探索,创作出了许多民族风格的新文艺作品,至今仍然是无法超越的伟大经典。我们现在看那时的电影,许多插曲和配乐都既贴合电影的现代性,又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旋律优美动听。
创作于西元1959年的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是西方交响音乐民族化的典范,其主要作者何占豪在西元2015年谈到当年的创作理念时说:“总的来说,我还是遵从毛泽东思想,文艺要为工农兵服务。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语言、文字,音乐也同样有自己的民族语言,表达方式也具有民族性,就像生活习惯、语言语音一样,每个民族有自己的特殊风格,作曲家要尊重这个事实。有些音乐形式我们本民族是没有的,这些形式要拿来为我所用。”
首演于西元1964年9月的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更是“洋为中用”文艺创新的巅峰之作:音乐技法是西式的,音乐思想内容和风格则完全是中国民族化的,乐队配器在西式管弦乐器的基础上增加了竹笛、唢呐、琵琶、柳琴、锣鼓等中国民族乐器,而其经过中国化改进的西式舞蹈形式则完美表现了壮丽的中国革命历史。
在解放后逐渐发展、“文革”中达到巅峰并辉煌至今的一大批革命现代京剧,在传统戏曲形式的基础上引入交响乐队,塑造新的京剧音乐形象和舞台形象,使传统戏曲形式获得了新的发展方向。
一方面,这些熠熠生辉的新中国文艺经典,就是对毛主席文艺理论的正确性的最好印证。另一方面,虽然说,如果没有毛主席的文艺理论的指导,一些文艺家或许也会慢慢摸索创作出个别的中西结合的好作品,但上述大批文艺经典没有出现在新中国建立之前,也没有产生于“改开”之后,而恰恰诞生于毛泽东时代,则其当然是毛主席文艺理论指导的结果。
(文/桃花舍主人,来源:桃花舍翁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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