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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之辛:关于“三年困难时期”的若干思考之二

作者:林之辛 发布时间:2021-10-27 08:49:47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关于“瞒产”与“反瞒产”之争的思考

  1959年的春天,在中国广阔的农村发生了一场静悄悄的然而实际上是相当激烈的对抗。对于这场在媒体上闻不到硝烟的对抗,毛泽东是这么描述的:“一方面,省、地、县、社党委大批评生产大队生产小队的本位主义,即瞒产私分;一方面,生产大队小队普遍一致瞒产私分,深藏密窖,站岗放哨,保卫他们自己的产品,反批评公社、上级的平分主义,抢产共产。”这段话是毛泽东准备在1959年2月27日召开的有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参加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史称第二次郑州会议)上发言的讲话提纲(据毛泽东手稿)。到了会议上正式讲话时,毛泽东在“省、地、县、社党委”前面加上了“中央”两个字,而且指出:“全国(除少数灾区外),几乎普遍地发生瞒产私分,大闹粮食、油料、猪肉、蔬菜不足的风潮,其规模之大,较之一九五三年和一九五五年那两次粮食风潮都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是“广大农民的坚决抵抗”,“从一九五八年秋收以后全国性的粮食、油料、猪肉、蔬菜不足的风潮,就是这种反抗的一个集中表现。”

  这是怎么回事呢?

  1958年,随着人民公社的建立,到处捷报频传,报纸上高产卫星一个接着一个,一派莺歌燕舞,五谷丰登的大丰收景象。可是,从1959年的一月开始,特别是二月,全国发生了缺粮、缺油风潮,大中城市蔬菜供应很少,肉也很少。不是到处都在报告大丰收吗,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呢?毛泽东百思不得其解,按他自己的话,“一月有点烦恼,二月更加烦恼”。

  就在毛泽东苦苦思索的时候,广东省委的赵紫阳送来一个报告。报告说,广东雷南县去年生产有很大的跃进,年底却出现了粮食紧张的不正常现象,结果查出瞒产私分的粮食七千万斤。报告认为,目前农村有大量粮食,粮食紧张完全是假象,是生产队和分队进行瞒产私分造成的。这个报告为毛泽东的疑惑给出了一个解答:粮食有,只是因为农民出于私心而瞒产私分,只要向农民讲清政策并加以教育即可解决。毛泽东似乎因有了这个答案而稍微放下了心,但他还是要追根究底地弄个明白。他带着问题巡视了河北、山东、河南等一些省,到了第二次郑州会议前夕,他已经通过调查研究形成了一个与原来完全不同的看法。这个看法与当时党内高层的众多高官完全不一致,于是就出现了一场建国以来罕见的党内分歧,一场以毛泽东为一方,以绝大多数高官为另一方的分歧与争论。

  沿着时间顺序查阅《毛泽东年谱》所给出的第二次郑州会议实况,可以感受到这场分歧其实是相当激烈的。

  2月27日,第二次郑州会议开始举行,毛泽东主持。毛泽东作第一次讲话,讲了他事先准备好的提纲的内容,严肃地指出:“公社在一九五八年秋季成立之后,刮起了一阵‘共产风’。主要内容有三条:一是穷富拉平。二是积累太多,义务劳动太多。三是‘共’各种‘产’。所谓‘共’各种‘产’,即是说,在某种范围内,实际上造成了一部分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果的情况。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果的情况,是我们所不许可的。”到会的高官们对他的讲话毫无思想准备。据毛泽东观察,“头一天我把炮一放,他们一晚不睡觉,……大吃一惊,弯子转得太陡了。”“‘倒退’、‘右倾’、‘不要共产主义’、‘富农路线’这些帽子都给我安上了。”

  2月28日,毛泽东作第二次讲话。他说,“据我看瞒产私分不是错误,我的意见是应该打埋伏。这几个月一股‘共产’风潮,引起他们瞒产私分。中央、省、地、县、公社为一方,几亿农民跟他们的领袖队长、小队长为一方,两方面顶牛,普遍全国,绝无例外。我们要想一想这个问题。”“总而言之,我现在支持保守主义,我反对平均主义和‘左’倾冒险主义。”毛泽东的讲话继续受到与会者的不解和抵制。据王任重日记记载:“2月28日晚上主席找我们7个人去谈话,……主席的谈话像丢了一个炸弹,使人一惊,思想一时转不过弯来。”

  3月1日,毛泽东作第三次讲话。他再次强调:“瞒产私分不是本位主义,瞒产私分极其正确,那股风一来,幸得他瞒产。”他指出:“凡是不实行等价交换的,搞一平二调的,农民一定瞒产。去年十一月到今年二月,全国农村发生大恐慌,怕共产,从桌椅板凳开始,还有大炼钢铁中的献宝,什么破铜烂铁,都无代价地拿走了。”据王任重的日记,与会者们“大家还有相当大的抵触情绪”。针对这种情况,毛泽东给刘少奇,邓小平等人写信,说:“我感觉有一些同志对我讲的那一套道理,似乎颇有些不通。觉得有些不对头。……但是我觉得我的观察和根本思想是不错的,但是还不完善。”

  3月2日,毛泽东作第四次讲话。为了切实做通干部的思想工作,毛泽东要求出席会议的中央局和省委的第一书记都坐在他对面,他要看着他们的脸,以观察这些“大将”们是否真的接受他的看法,可见其苦口婆心。

  3月5日,毛泽东主持第二次郑州会议的最后一次会议,作了第五次讲话。这次,他说了重话:“什么瞒产私分,完全必要,这是我们的政策造成的结果。明明是我们以及在座诸公叫他们瞒产私分的,是我们的政策要他们这么搞,叫他们磨洋工,叫他们外逃。我现在代表五亿农民和一千多万基层干部说话,搞‘右倾机会主义’,坚持‘右倾机会主义’,非贯彻不可。你们如果不一齐同我‘右倾’,那么我一个人‘右倾’到底,一直到开除党籍。”毛泽东显然对许多干部的顽固抵触态度发火了。

  这场分歧,在以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也没有完结。1960年5月2日毛泽东在听取山东省负责人汇报工作时就听到还有人要“反瞒产”。他一听到这个事马上作出反应,说:“哪个要反瞒产私分?是地委,还是县委,还是公社党委。现在那些人还在那里办事吗?这种书记就不要让他当了,要他吃饭完了。”到1966年,毛泽东还严厉批评有的地方“对农民实在挖得苦,江西一担粮收税三回,我看应该打扁担。”

  在这场阵营分明的交锋中,一边是领导层的精英们,另一边则是五亿农民。前者站在意识形态的制高点上,高举“共产主义”的大旗,坚持“一大二公”的方向,指责后者是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就是放大了的个人主义),也就是“私心”。他们认为迁就了农民的私心就是“向农民让步”。就在这个会议过程中,有一个省的文件很典型地反映了这种观点:“必须批判只顾公社利益而不顾国家利益或者只顾个人利益而不顾公社利益的本位主义和个人主义思想。树立集体主义思想和顾全局、识大体的共产主义风格”。

  可是,毛泽东旗帜鲜明地站在了五亿农民的一边。毛泽东难道不是一个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吗?他不是在人民公社刚刚兴起时也为公社的“一大二公”而兴奋不已吗?

  毛泽东当然是一个坚定的共产主义者,但是他之所以要为共产主义而奋斗,正是为了让广大劳动人民摆脱旧社会受压迫受剥削的痛苦生活,在当家做主后走共同富裕的路子过上好日子。他不能容忍以剥夺劳动者的方式,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和降低人民生活水平的代价来提高所谓的公有化水平。他尖锐地指出:“剥夺农民是马列主义完全不许可的,我们只讲过剥夺地主,哪里讲过剥夺农民,剥夺农民的思想是最反动的。不是建设社会主义,而是破坏社会主义。”对于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毛泽东确实也曾抱有极大的热忱,他期待着公社可以集中力量办一些分散的生产队办不了的大事,如兴修水利,发展工业和经济等;但是他强调,所谓公社的“公”,必须“是队共社的产,而不是社共队的产。社员在这种‘共产’以后,比在这种‘共产’以前有利。”也就是说,不是以剥夺社员的方式去实现“公”,而是让社员从公社的发展中获得更多的利益。一旦他发现在“一大二公”的口号下刮起了“共产风”,他就转而采取坚决反对的态度。

  毛泽东与众高官的分歧,集中于对“公”与“私”的看法。在众高官口里,共产党就是要“公”,越“公”越革命,越“公”就离共产主义越近。正因为他们以为自己占据了意识形态的制高点,所以就有恃无恐地抵制毛泽东的主张,并且在暗地里认为毛泽东是“右”了。

  毛泽东在这个会议结束时号召大家读几本有关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书,他自己就带头组织高级干部读书。在随后研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他很清楚地阐述了他的“公私观”:“公是对私来说的,私是对公来说的。公和私是对立的统一,不能有公无私,也不能有私无公。我们历来讲公私兼顾,早就说过没有什么大公无私,又说过先公后私。”

  毛泽东这里讲的“私”是指劳动者个人的正当利益,当然不包括剥削阶级分子掠夺他人劳动成果的那种损人利己行为。毛泽东认为,搞共产党,闹革命,是要剥夺剥夺者,绝不是剥夺劳动者,而是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就是在这次郑州会议上,毛泽东明确地讲:劳动者的“财产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早在1934年,毛泽东以中央苏区苏维埃政府第一把手的身份第一次被百姓称呼为“毛主席”的时候,他就大声疾呼:“我们对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的生活问题,就一点也不能疏忽,一点也不能看轻。”要“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的问题,盐的问题,米的问题,房子的问题,衣的问题,生小孩子的问题,解决群众的一切问题。”

  毛泽东讲的“公”,也不是脱离劳动者利益的,而是指的全体劳动者的共同利益,其中也代表着劳动者个人的长远利益。但“公”与“私”有时确实也会有矛盾。比如,为了国家的长远利益,必须优先发展基础工业和重工业,这样就会相对减少对普通民生的投入。这就是建国初期曾经发生的一场关于“施仁政”的争论。毛泽东的回答是:“所谓仁政有两种:一种是为人民的当前利益,另一种是为人民的长远利益,例如抗美援朝,建设重工业。前一种是小仁政,后一种是大仁政。两者必须兼顾,不兼顾是错误的。那末重点放在什么地方呢?重点应当放在大仁政上。现在,我们施仁政的重点应当放在建设重工业上。要建设,就要资金。所以,人民的生活虽然要改善,但一时又不能改善很多。”

  在那篇被学界公认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标志性文献的《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完整地阐述了“公”与“私”的关系。他说:“国家和工厂、合作社的关系,工厂、合作社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这两种关系都要处理好。为此,就不能只顾一头,必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个方面,也就是我们过去常说的‘军民兼顾’、‘公私兼顾’。” 毛泽东特别关注了农民问题,他多次批评斯大林为了工业的资金积累而“把农民挖得很苦”。他说“我们对农民的政策不是苏联的那种政策,而是兼顾国家和农民的利益。”“除了遇到特大自然灾害以外,我们必须在增加农业生产的基础上,争取百分之九十的社员每年的收入比前一年有所增加”。

  当然,毛泽东也清醒地看到农民由于小生产者的历史局限性而会过多地看重个人利益和眼前利益,“农民总还是农民,他们在社会主义的道路上总还有一定的两面性。”但是,对于这种情况,毛泽东坚决反对用强迫命令的方法,而是主张用教育的方法,让他们看到长远利益的所在而选择共同富裕的道路。

  事实证明,在人民公社运动刚刚兴起的时候,随着大量“报喜”材料上报中央,以建设理想社会为奋斗目标的毛泽东自然深受鼓舞,表示出极大的热情;然而,也是毛泽东最早看出了实际运行中的问题。就在中央9月10日作出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毛泽东就召开史称“第一次郑州会议”进行纠偏,之后又召开了多次纠偏会议。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毛泽东的纠偏是顶着“右倾”、“倒退”的怀疑和抵制进行的。

  为什么毛泽东一生坚定追求共产主义理想,却又能在全党头脑发热的情况下清醒地提出纠偏呢?

  人们常说,毛泽东与那些自称是马克思主义者而实质是教条主义者的区别就在于毛泽东坚持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方法。这话固然不错,可什么是毛泽东最看重的“实际”呢?在毛泽东眼里最大的“实际”,就是现实中的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毛泽东看待问题,处理问题的最高标准就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为大多数人民谋利益,为中国人民大多数谋利益,为世界人民大多数谋利益”。毛泽东把这一点确定为共产党人一切行为的“出发点”:“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至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只有在一切行动中坚持这一出发点,才能自觉地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地而不是形式地与僵化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而且,就“革命”本身的意义来说,归根到底是人民大众自己解放自己的事业,而不是少数英雄好汉举着种意识形态大旗来包打天下。在这个问题上,毛泽东特别警惕那些调门很高,看起来比谁都“左”的人,为了谋取政绩,滥用权力,用压服的方法强迫群众跟着他们的指挥棒转。他尖锐地指出:“有人这样做,好像很‘左’,其实很右,是国民党作风。”

  应该指出,毛泽东并不是一概不主张“大公无私”。在早已为人们耳熟能详的“纪念白求恩”一文中,毛泽东不就赞扬了国际主义的伟大战士白求恩 “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吗?毛泽东称白求恩是一个“真正共产主义者”。这是毛泽东对一个达到人类最高精神境界的真正共产主义者的评价。这自然与他对广大普通群众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对于有志于成为“真正共产主义者”的共产党人来说,毛泽东确实希望他们能够成为“大公无私”的人。

  他说:“你是共产党员,是整个人民群众中间比较更觉悟的一部分人,是无产阶级里面比较更觉悟的一部分人。所以,我赞成这样的口号,叫做‘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共产党员是一种特别的人,他们完全不谋私利,而只为民族与人民求福利。”毛泽东希望“造就一大批人,这些人是革命的先锋队。这些人具有政治远见。这些人充满着斗争精神和牺牲精神。这些人是胸怀坦白的,忠诚的,积极的,与正直的。这些人不谋私利,唯一的为着民族与社会的解放。”毛泽东自己就是杰出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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