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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莫言是为了维护法律的正义

作者:贺济中 发布时间:2024-03-04 14:50:59 来源:红歌会网 字体:   |    |  

  最近,有人起诉莫言并指控他的作品“侮辱革命先烈”、“美化侵华日军”一事在网上惹争议,从这一事件说明中国人民已经觉醒,不再是二、三十年前的中国可以任由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企图颠覆中国这个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恶意丑化中国人,攻击中国共产党,造谣诬蔑人民领袖毛主席和革命先烈的犯罪行径。

  一、老胡扣帽子

  老胡在《获诺贝尔文学奖成了莫言的“原罪”?》一文中诬蔑指控莫言的人是“扣政治帽子,对人搞无情斗争”。从这一点来看,老胡是非常霸道的。

  我也看了有关起诉莫言的文章,起诉书中有凭有据,并列明莫言文章书籍的第几页文字违反哪些法律条文,怎么就成了“扣政治帽子”呢?如果不起诉莫言,难道要任由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继续侮辱丑化革命先烈而每个人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因此我认为,起诉莫言是为了维护法律的正义,更是每一个有良知中国人的义务和职责。

  老胡在文章中说:对莫言的指控是他“侮辱革命先烈”“美化侵华日军”,这些指控不仅是扣政治帽子,而且很应景,一旦成立,在当下有一剑封喉的杀伤力。如此对待一个中国体制内成长起来的主流作家,完全迈过了文艺批评的界线,如果我们纵容这种做法,就形同打开了一个用严重政治定性打击、迫害文学创作者的新空间。虽然起诉者之前名不见经传,但是他的极端做法迅速得到一些人支持,聚拢了人气,它为社会上其他潜在投机分子做出一个用构陷、撕咬他人谋取个人成名之利的示范。

  老胡在说笑话了,试问,哪个犯罪的腐败分子不是在中国体制内成长起来的?如果不是正义的行为,为什么会迅速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文艺的批评界线又是什么?毛主席说:"我們的文学艺术都是为人民大众的,首先是为工农兵的,为工农兵而创作,为工农兵所利用的。2014年10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谈到文艺工作存在的问题时说:“在有些作品中,有的调侃崇高、扭曲经典、颠覆历史,丑化人民群众和英雄人物;有的是非不分、善恶不辨、以丑为美,过度渲染社会阴暗面;……文艺不能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不能在为什么人的问题上发生偏差,否则文艺就没有生命力。”

  老胡诬蔑别人扣政治帽子,而他在自己的文章中却任意打棍子,扣帽子,恶意攻击起诉莫言的人是“用严重政治定性打击、迫害文学创作者”、“ 撕咬他人谋取个人成名之利”等等,这样的罪名难道不是在扣“政治帽子”?

  老胡在文章中说:“文学批评是争鸣,是各抒己见,而不是要扣政治帽子,对人搞无情斗争。”请问老胡,什么叫无情斗争?通过法律程序起诉莫言叫“无情斗争”吗?那么按照老胡的逻辑,所有通过法律程序起诉的行为都是搞无情斗争。那还要法律做什么?

  在老胡文章的最后一个自然段中写道:起诉莫言代表的是关闭和收缩,是极端化的“政治正确审查”,是对党领导宪法秩序下宽松和自由的冲击破坏。用这么严厉的词句来认定起诉人的行为,这不是扣政治帽子又是什么?请老胡一定要记住中国的古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无论老胡如何狡辩,如何护犊子,我们还是要通过事实来求证是非曲直。

  二、歌颂谁,揭露谁?

  既然是起诉莫言并指控他的作品涉嫌“侮辱革命先烈,美化侵华日军”那么,我们可以从莫言的文章中看看到底有没有侮辱革命先烈,美化侵华日军的事实。

  毛主席在“实践论“一文中说:在阶级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

  在中国抗日战争历史时期,对于日本侵略者和八路军来说,是两个相互对立的阶级阵营。对于一个文人,在写文章记叙和描写抗日战争时期谁是正义,谁是非正义,这就是阶级立场问题。如果站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立场上来写,一定是歌颂中国共产党,歌颂八路军,揭露日本侵略者的丑恶;而如果是站在日本侵略者的立场上来写,则是歌颂日本侵略者,丑化中国共产党,丑化八路军和中国人民。

  莫言曾经说过:我认为文学作品永远不是唱赞歌的工具。文学艺术就是应该暴露黑暗,揭示社会的不公正,也包括揭示人类心灵深处的阴暗面,揭示恶的成分。

  莫言这段话没错,问题是歌颂谁?揭露谁?什么是不公正?什么是黑暗,什么是恶?这些问题,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解读。如果莫言是站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立场上来写小说,必然会歌颂和赞美中国共产党,赞美八路军,赞美中国人民的抗日精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丑恶和暴行,这是每一个稍微有良知的中国人的共识。反过来说,如果莫言是站在人民大众的对立面的立场上来写小说,歌颂日本侵略者,宣扬丑恶,丑化八路军也是一种必然。而莫言的小说中确实有刻意美化日本侵略者,宣扬丑恶,丑化八路军的事实。

  这样就怪不得有人起诉莫言在小说中“侮辱革命先烈”、“美化侵华日军”了。

  三、依据法律条文来看的莫言文章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条 国家和人民永远尊崇、铭记英雄烈士为国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的牺牲和贡献。

  第十八条 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等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以英雄烈士事迹为题材、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的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广播电视节目以及出版物的创作生产和宣传推广。

  第二十二条 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第二十五条 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毛主席说: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支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八路军是抗日战争中的英雄部队,可以这样说,没有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的坚持抗战,中国早就灭亡了。八路军有功于国家,有功于人民,八路军的英烈们必须受到国家“英雄烈士保护法”的保护。

  莫言的小说到底写了什么,很多人没有看过,也不屑去看,要不是现在有人起诉莫言,我从来不关注这类类似《伤痕》文学的小说,因为这类小说充斥着谎言,全靠造谣诬蔑,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无耻下流的内容来博得不明是非读者的眼球,不是工农兵群众喜爱看的小说。

  如果不起诉莫言,《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四、起诉莫言是因为莫言写的文章涉嫌违法。

  我们来看莫言的小说中究竟写了啥?

  在小说《红高粱家族》中,有三支抗日队伍:土匪余占鳌的队伍、国民党冷支队长的队伍、八路军游击队(队长绰号江小脚)。

  三支队伍中,余占鳌一心抗日,战功累累,而另外两支队伍则总是在战斗结束之后前来抢夺武器。

  余占鳌第一次伏击日军成功,缴获不少枪支弹药,江小脚和冷支队长先后来到,找余占鳌敲诈战果。

  小说是这样描述的,爷爷说:“妈的,我全不信你们(指八路军胶高大队),联合,联合,打鬼子汽车队时你们怎么不来联合?鬼子包围村庄时你们怎么不来联合?老子全军覆灭了,百姓血流成河啦,你们来讲联合啦!”

  爷爷别别扭扭地掏出枪,瞄得那在万千人头中沉浮的土八路脑袋,勾了一下枪机,子弹正中眉心,两颗绿色的眼球像蛾子产卵般顺畅地从他的眼眶里跳出来。爷爷觉得,这个人的脸像一条漫长的道路,路上铺满土黄色的傲慢灰尘,灰尘中弥散着狡诈的狐狸气味。这张脸上打着鲜明的土八路的印记,是胶高大队!江小脚的人!土八路!

  莫言在小说中也学会了日本鬼子和国民党反动派一样的口气骂八路军地方武装为“土八路”,小说中诬蔑八路军不是打鬼子,而是在抢武器,再看看这段描写:

  “同志们!冲上去,抢夺武器!”八路在人群里大喊。

  爷爷看到了,在乱纷纷的人海里,土八路脸上鲜明的特征。他们像溺水的人一样拼命挣扎着,他们脸上那种贪婪凶残的表情令爷爷心如刀绞,往日里慢慢滋生的对八路的好感变成了咬牙切齿的憎恨,爷爷准确地打碎一张又一张这样的脸,他自信没有枉杀一人。

  老铁板会员眼里的泪水被愤怒的烈火烧干了,他昂着狰狞可怖的头颅,对着同样被细麻绳反剪了双肩的胶高大队衣衫褴褛的队员们咆哮着:“畜生!你们有本事打日本去!打黄皮子去!打我们铁板会干什么!你们这些汉奸!里通外国的张邦昌!秦桧……”

  胶高大队采纳了成麻子的计策,趁着暗夜,偷走了我父亲和爷爷钉在村里断壁残墙上的一百多张狗皮,又盗走了爷爷藏在枯井里的几十支钢枪。他们依样画葫芦,四处打狗,补充了营养,恢复了体力,筹齐了避寒衣——每人一张狗皮。那年的漫长寒冷的春天里,高密东北乡广阔的大地上,出现了一支身披狗皮的英雄部队。大队长江小脚身披一张硕大的红狗皮——那一定是我家那条红狗的皮,走在队伍前头,小脚蹀躞,狗毛翻滚,粗大的狗尾巴夹在双腿间,狗尾巴梢尖拂动着地面。成麻子披着一张黑狗皮,胸前挂一个布袋,布袋里装着二十八颗手榴弹。他们披狗皮的方式都是一样的:狗的两条前腿皮用麻绳捆扎,套在人的脖颈下;狗皮的肚腹两侧,穿两个洞,拴两条麻绳,两根麻绳在人的肚脐处打结。胶高大队因为人人身披狗皮,确实像亢奋的狗群一样往敌营冲去……

  胶高大队是一支英雄的抗日队伍,却被莫言描写成了身披狗皮、口学狗叫,狂冲滥打的一群小丑,可见莫言对八路军是多么地仇视。

  在《丰乳肥臀》中第四章第七节,莫言刻意地叙述八路军的公安人员和民兵拷打“我”(上官金童)和他的母亲(上官鲁氏),逼迫她承认“长期窝藏高密东北乡头号反革命分子,血债累累的凶手,人民的公敌司马库”。

  文章中写道:“黝黑的乡村夜晚,一所深宅大院尽头的阴暗破烂房间里,挂着几盏汽灯;摆着皮鞭、棍棒、藤条、铁索、麻绳、水桶、扫帚;一群捆人吊人的行家里手,把白发苍苍、脸肿得透明的老母亲和她的儿孙们,反剪着胳膊高高地吊在房梁上;他们难耐刺骨的疼痛,挣扎、哭嗦、哀鸣,汗水从他们身上涌出,杂乱的头发里蒸发着雪白的雾气,昏死了、瘫痪了,才被放下,用凉水泼醒……”这段描写,不是日本人、还乡团在迫害老百姓,而是八路军在迫害老百姓。

  司马库是上官鲁氏的二女婿,国民党还乡团团长。司马亭和司马库带着还乡团赶走了共产党八路军,群众欢天喜地,夹道欢迎还乡团,司马亭和司马库,为了庆祝把八路军(爆炸大队)赶出大栏镇,就杀猪、杀牛煮成一盆一盆的猪牛肉,摆大村中间的一排桌子上,还从地里挖出好些大缸陈酒,放在摆肉的桌子旁边,叫人尽管喝酒,尽量吃肉,尽情欢乐!还乡团还把蛟龙河上的冰炸开许多大窟窿,让群众捕鱼改善生活。

  司马库赶走八路军的时候,笑得前仰后合,几乎从骆驼上歪下来。他拍打着驼峰上那撮毛,对着两侧的骡兵和他身前身后的众人说,“你们听到他在喷什么粪?根据地?做客?土骆驼,这里是老子的家,是老子的血地,我娘生我时流的血就在这大街上!你们这些臭虫,吸饱了我们高密东北乡的血,是时候了,你们该滚蛋了!滚回你们的兔子窝,把老子的家让出来。”

  几年之后,当爆炸大队改编成一个独立团杀回来时,司马支队那些被枪毙的士兵和军官,无不感到委屈。在莫言笔下,司马库是个英雄好汉,司马库夫妻打走了八路军来感谢母亲,在她“乳沟里洒上了法国巴黎生产的紫夜牌香水”,司马库还对她说:“老岳母,感谢您为司马家护住了这条根,从今以后,您就等着享福吧,高密东北乡是咱们的天下了。”

  在莫言的笔下借司马库的口中“这些臭虫,吸饱了高密东北乡的血”来丑化(八路军)。

  母亲并无异议,对辛苦抚养他的儿子也没有半点牢骚,只是对司马库的妻子说:“你要真有孝心,就给我图下几担谷子吧,我是饿怕了!”

  一年后,八路军又打回来了,还乡团被歼时,莫言特意写明白,司马库在危急中仍然关心人民,对着手下人大叫:“投降吧!兄弟们,别伤了老百姓。”

  于是老百姓和国民党俘虏一起关进了风磨房,就连“我”(金童)这样的小孩子也不放过,几乎要“杀全家”了。

  在莫言的笔下,八路军铁路爆炸大队的号手马童,认了二十多个干娘,淫乱乡里,而那些干娘们一见到马童就双乳抖动,恨不得将奶头塞到马童的嘴里,最后马童被枪毙了;马童死后,马童的爷爷,一位清朝的举人,过来拍着马童的棺材板,嘲讽共产党八路军“抗日抗日,花天酒地”;八路军战士哑巴五兄弟,原来是凶狠残忍的土匪,加入了八路军革命队伍后,哑巴五兄弟在莫言的笔下仍然也是杀人狂魔,是双手沾满鲜血的恶人。莫言描写了八路军爆炸大队的班长孙不言(哑巴)如何强奸了三姐上官领弟,又写了当地抗日的杂牌(地方)游击队——黑驴鸟枪队的几个队员,竟在教堂里轮奸了上官鲁氏(即母亲),还有爆炸大队的政委鲁立人,则将仅仅十二岁的五姐上官盼弟,当成了床上玩物,并且有赤裸裸的淫秽描述的文字(二人以后才正式结了婚)。同时,小说中也没有一处具体表现八路军爆炸大队如何与日军作战,如何打败日军取得胜利的场面,更不见八路军或当地党组织如何保护人民群众,为群众做出什么有益的事情,倒是日本军队在心甘情愿地为老百姓做好事。高密东北乡成了人民天下后,她们全家被吊打,儿子(金童)被赶出学校,因奸尸罪被判刑15年,到了改革开放时期,她还因为不肯迁居,遭到捆打……

  莫言借磨房里一只白毛老鼠的话来点明,这是“强者为王,弱者为贼”。还特意描写了一场蛇吃鼠的狰狞状。

  《丰乳肥臀》中,莫言描写在革命根据地的高密东北乡兴起所谓“寡妇改嫁”,把寡妇们“像分配母鸡一样”分配给镇上的光棍汉时,连腿上生着毒疮的杜瘸子都分到了一个面皮白净,眼里有萝卜花的年轻寡妇。那寡妇看到杜瘸子那条像烂藕一样的病腿,不由地泪珠滚滚,哭着向一个身材高大的女干部求情免嫁,女干部不耐烦地说:“哭什么,腿流脓怕什么?”头发花白的母亲也难以幸免,被分配给了司马亭,当母亲苦笑着对女干部说:“闺女,他弟弟是我的女婿。”回答是:“那有什么关系?”

  过去国民党反动派诬蔑共产共妻,灭绝人伦,也只是流于空洞的叫嚣,当时没有一篇文学作品予以具体地描述。几十年后,莫言却在迎合当初国民党反动派的宣传理念写成了小说。

  国共两党几十年的斗争,谁是谁非谁得到人民的拥护,谁给人民带来灾难早有定论,莫言却不顾历史事实,把人民的苦难全都推给共产党,用心何其毒也!

  莫言在描写日本侵略军时用的却是另一种笔调,本性残忍的日本鬼子,居然发现一个正在分娩的中国产妇,然后就“救死扶伤”地派温情款款的军医帮助接生,及时救活了产妇和婴儿,这不是美化日本侵略军是什么?

  莫言在小说中写到日本鬼子两次侵犯大栏镇,却没有一次提到日军烧杀光掳掠,污辱和强奸妇女的罪恶,而是描写得军纪严明,个个洁身自律,秋毫不犯,并通过普通人物的语言来表白“日本人不是爹生娘养的?他们跟咱这些老百姓无仇无怨,能怎么样咱?”莫言至今还没有忘记宣扬“大东亚共荣圈”的精神。在小说中,莫言站在日本帝国主义的立场上,和中国人民开了一个多么谎谬的国际玩笑!

  在《生死疲劳》中有个地主叫西门闹,莫言描述他并不坏,甚至说是个大善人,靠自己的双手发家致富,一大早就要去拾粪,“大老远就能闻到狗屎的气味。一个地主,如果对狗屎没有感情,算不上个好地主。”正是凭着这种对狗屎的感情,他成了地主。“高密东北乡的每个穷人,都吃过我施舍的善粮。我家粮囤里的每粒粮食上都沾着我的汗水”。他救了蓝脸的性命。这样的一个地主,就因为他有地,于是他就成了坏人,被枪毙。”

  在莫言笔下,凡是地主、还乡团、日本人(所有人民的敌人)都可以是好人,都可以拥有正面的形象,唯有共产党和八路军的形象是负面的,人民群众的形象是愚昧麻木的。

  莫言在歌颂谁,丑化谁,这不是昭然若揭么?

  五、结论

  莫言能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与莫言的文章有关系。全世界的人者知道,诺贝尔和平奖和文学奖是为西方国家政治服务的,没有西方政治背景或者说不符合西方国家的价值观是得不到这两种诺奖的。要知道,仅凭瑞典这几个文学奖评委,能评出什么好作品,他们本身的文学水平不见得如何高,又如何来评价全世界的文学奖呢?台湾的李敖先生曾经这样评价诺贝尔文学奖的:“因为提名两个字太容易了,可是入围就很难了,得奖当然更难了,为什么呢?因为你要出卖自己的祖国,你才有机会得奖。”

  所以,按照李敖先生的话说“除了苏联文学家写的那本《静静的顿河》是赞美苏联以外,其他都是要和自己的祖国作对,现在流行这样子,要出卖你的祖国,这些洋人才高兴”洋人满意才能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我劝老胡一句,年龄大了,不要动不动就动肝火,象吃了炸药一样,给与自己意见不合的人们打棍子,扣帽子,这完全玷污了文人的名声,实在是“有辱斯文”。人们按照规定程序向政法机关起诉是扣政治帽子吗?那天下所有打官司的原告不都是扣政治帽子?老胡,你太敏感了,我发现你只要看到和你价值观不同的人群,你就会对别人打棍子,扣帽子,以势压人,完全是一副“文痞”的姿态。不过这次老胡的表现还是比较好,没有给别人扣上“极左”的帽子就万幸了。千万不要把自己看作是老子天下第一,有话好好说嘛。

  人们按照法律程序起诉莫言只是为了维护法律正义,不是扣政治帽子,请老胡不要乱扣政治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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