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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中央政府应尽快取消地方债,政府不应该是做生意的政府

作者:陈中华 发布时间:2022-07-19 10:06:57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近日,多地业主因楼盘延期交付宣布停止还贷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对于断供现象,涉及到多方:购房人和房地产企业是交易关系;购房人和银行是借贷关系;银行和地方政府是事实一体;房地产企业和地方政府是事实上的利益同盟。

  尽管有业主指责银行对监管账户管理不善,但银行在这件事情中责任真的有限。地方银行完全听命于政府,政府为了鼓励地产企业高价拿地,当然就得扶持地产企业,所以银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基本都是政府指令之下的行为。

  企业没有能力继续进行建设,相当于事实违约。为了避免更大风险和损失,政府应该果断将相关楼盘没收处置。要么政府安排当地国企出资建设完毕,要么转售给其他企业完成开发。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没理由断供,对金融系统的冲击就在可控范围之内。

  如果企业已经将售房资金转移使用,或者继续在当地购地。这就需要地方政府对企业做出惩罚,罚没资产是唯一手段,对违法犯罪的房地产开发商企业家要依法严惩。如果地方政府无法在企业层面得到补偿,那这个锅只能自己扛起来,不能让购房人承受损失。问题很简单,既然卖地获利,当然有责任背锅。

  一个客观的事实是,多年以来,绝大部分地方财政的主要支柱就是卖地。地方政府习惯了卖地获利,更习惯了大手大脚的花钱。然而这两年,很多三四线城市连一块地也卖不了,财政难以维持,哪来的资金解决烂尾楼问题呢?所以,面对房地产领域的系统性风险,需要更高层面出手化解!绝不能逼地方政府,变成做生意的政府。

  地处黑龙江东北部的鹤岗,两三年前传出每平米房子只售350元(人民币,下同,约75新元)。由于煤炭资源枯竭,当地经济在2010年以后持续走下坡、人口大量流失,要不是因为房子“白菜价”,鹤岗早就被人遗忘了。这座不起眼的小城市,最近再次引起舆论注意。当地人社部门上月底发出一份通告称,因鹤岗市政府实施财政重整计划,财力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决定取消公开招聘政府基层工作人员计划。

  这个消息引发有关鹤岗财政破产的热议。事实上,财政重整指的是地方政府通过增收、节支、资产处置等方式,设法让债务规模和偿债能力相匹配。虽然这不能与破产划等号,但鹤岗的财政形势显然相当严峻。鹤岗也不是近期第一个传出财政问题地方政府。同样面临财政困境的河北霸州市,因为政府胡乱收费、开罚单,上月被国务院公开点名批评。

  为了弥补财力缺口,霸州政府去年10月向下辖的乡镇分发超过3亿元非税收入任务。指标压力下,当地运动式地大规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一个人口不足80万的县级市,在短短67天里,向企业开出高达6700万元罚单。鹤岗请不起基层工作人员、霸州顾不上吃相难看,背后都是同样的问题——地方政府揭不开锅了。钱不够用,似乎还不止这些经济发展慢的小地方。去年底,江苏、浙江、广东等沿海经济发达省份,也相继传出有公务员、教师被减薪水的消息。

  长期以来,土地财政都是各地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有统计显示,中国地方政府的三分之一收入来自卖地。但在官方重拳打压下,中国楼市过去一年步入低迷期。“白菜价”楼房随处可见的鹤岗是极端个案,但绝大多数城市的楼市也在降温中。少了房地产这个“财神爷”,很多地方政府痛失了重要的收入来源。与此同时,疫情导致地方政府开销增长,加剧地方上的财政压力;加上疫情后各地经济增长放缓,政府即便再勒紧裤腰带,入不敷出的情况还是日益严重。

  地方债务背后还存在腐败问题,一些官员为了个人政绩盲目举债,让当地财政陷入危机;也有官员利用权势和影响力,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借贷中收受好处。一个典型的案例是贵州黔南州独山县委原书记潘志立案。这名地方官为了政绩,打造“天下第一水司楼”等形象工程,让当地政府欠下一屁股债。他被免职时,独山县的债务高达400多亿元,每年不足10亿元的财政收入,都不够偿还利息。

  江苏省纪委曾也发文,点名省发改委原副主任祁彪、南通市原副市长陈晓东、南京市浦口区委原书记祁豫玮,指三起案件都是地方债贪腐典型。贵州、山西等地去年也都表态,要深挖地方债务风险中的腐败。老问题和新问题相互叠加,让地方债务的雪球越滚越大。在经济增长减速后,钱不够用将继续困扰各地政府,鹤岗很可能不会是最后一个须要展开财政重整的地方政府。除了债务演变的系统性风险,各地政府财政困境带来民生问题,可能给社会稳定局势造成的冲击,恐怕也不得不防。

  中央政府应当尽快取消一切地方债,地方的政府不应该是做生意的政府。我认为:不管是中央政府或是地方政府,都应该是为全心全意为国为民服务的政府,而不是做生意的政府。为人民服务要修公路建医院办学校发公务员的工资等都需要钱的,国家不给谁给呢?总不能老让地方政府出卖土地矿产资源或去赚老百姓的钱吧,土地矿产资源总有卖完的时候,乱卖土地滥采矿产资源必然造成粮食危机破坏环境,赚老百姓的钱必然造成与民争利,乱罚款乱收费,制造冤假错案,引发官民对立,破坏政府形象,“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党一定要知道,伤害老百姓的利权就是等于伤害党的政权之逻辑。

  中央政府是一个可以合法生产钱的政府,不要去为难无权印钱的地方政府。有些经济砖家可能会说,大量印钱会引发通货膨胀,我认为通货膨胀不是因为钱多,而是因为缺少产品货物,比如目前的钢筋水泥车房服装过剩会涨价吗?解决通货膨胀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加大印钱投资和生产力度,缺什么生产什么,不管什么东西多了都不可能涨价的。中央政府应该负起责任,严惩贪污腐败的官员,管好地方政府的收支二条线,该收的收该支的支,不要有地方债这一说。地方政府确实需要钱的时候印钱给地方政府就是,绝不能给地方政府压力。别搞得地方政府在公路上乱设收费站,造成政府是车匪路霸的不良形象。把医药教育公益事业推向市场,造成老百姓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的严重后果。将地方司法机关变成为政府做生意欺压百姓的保护机关,造成司法不公人民有冤无处申,败坏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另外,法制日报(法制网)2020年11月2日报道:第二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10月30日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会上强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对经营中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要慎捕慎诉,最大限度保证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能够依法采取较为轻缓、宽和措施的,就不采用羁押、查封财产等强制性措施。在经济上犯罪,“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判实刑可判缓刑的判个缓刑。因为民营企业(家)把它捕了,把它诉了,这个企业马上就会垮台,几十个人几百个人的就业就没了。

  我认为:民营企业(家)犯罪把它捕了,可以由国企接管,工人不会失业的。应当让全国人民平等地享有政策法规的权利和承担政策法规的义务,不允许任何人享有超越政策法规的特权。封建社会还有【王子犯法,与民同罪】,民营企业(家)绝不能有法外之地,该捕就捕才能涌现真正企业人才,反之就让投机分子投机,而损害经济科学健康发展。

  如果对“民营企业家”可以网开一面,其它身份的违法犯罪人员也有理由据此而纷纷要求效仿,由此,法律的尊严将丧失殆尽。可以抓,也可以不抓,有这样的法律吗?如果真的有,这算是什么法律?法律是最讲严谨的了,要么抓,要么不抓,还能出现模楞两可的东西,难道中国司法也有两种标准,两种原则、两种政策?这就是他们所说的公平公正吗?

  司法公正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游戏。司法公正牺牲掉的只是少数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党中央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全面统一领导,对不公正的裁判决应当及时督促纠正,绝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不作为乱作为。中国的司法独立绝不能脱离党中央的领导,对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的司法人员必须要严惩不贷,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民营企业家不能有法外之地、该捕的就捕该判刑的就判刑,“唯奉法者强,唯明法者进。”必须认识到,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社会,无法外之地,无法外之人,无法外之权,任何人都不能为所欲为,无论是维护权益,还是表达诉求,都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任何逾越法律底线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只有遵循法治理念,捍卫法律尊严,维护法律权威,为全社会立“明规则”、破“潜规则”,才能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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