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呼唤“文明城市”进程中的道义
2018年7月18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面滩二村,发生了一桩由瓜农父子三人与城管人员争执所引发的血案。
此案带走了一个年轻的生命,把两个留在医院里,接受着医学的援助;而另一个生命——这起悲剧制造者的生命,似乎正在被案情推向自己的终点。
此时此刻,我们已无力去哀伤逝去的城管,也无力去叹息年轻的瓜农。我们只能以最大的同情心去怜悯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生命。
近些年来,城管与瓜农之争是一个最具“国情特色”的持续性新闻,各地曾有过多起这样的类似案例,命案一再上演。兰州市这起城管与 瓜农“之争”,绝非个案。在不少城市,路边市场、巷道市场早就成了“兵家之地”。
一般认为,就城市形象而言,路边市场、巷道市场等的确有碍于城市文明形象,这似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问题是,在不少瓜农菜农和商贩看来,这种看似公正的观点,实际上带有明显的城乡歧视,或者说是“嫌贫爱富”。
不可否认,曾几何时,在我们城市的一些巷道、路边、小区门口,集中了不少这样繁杂的摊点,在为居民带来实实在在的方便的同时,也呈现出纷扰吵闹的“乱哄哄”景象。今天,我们为了“文明”这座城市,让“瓜果飘香进小区”,他们一夜之间被清理一空。但细心的瓜农和小区居民发现,在不少这样刚被清里过的路段,代之而取的并非是宽阔的巷道和马路,而是一条一条画着格线的停车场,几乎全部被私人座驾挤占。有瓜农要问,为什么不让乡里人摆放三轮车的地方,咋就成了城里人的停车场,这公道吗。还有,有些管理办法被瓜农认为是“不接地气”。在他们看来,“瓜果飘香进小区”看则“文明了城市”,实则“苦了瓜农,累了居民,滞了销售”。其实,也有专业人士从学术角度,提出了貌似批评的相似观点,认为无论从逻辑上、还是从实践上看,“瓜果飘香进小区”这类提法都带有明显的“硬伤”。因为它忘记了“瓜果最终是要靠居民来消费的”这一基本前提,也否定了城市管理进程中的“道义”的精神,其设计理念更与行政伦理中的“人道”原则相互背离。换句话说,“方便瓜果进万家”或许才是“真佛”。
近些年,兰州市曾对路边市场和巷道市场等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办法也几经变迁,先后变化有别。前几年,尤其是瓜果上市旺季,兰州市曾在很大一部分居民进出频繁的小区门口和巷道路边,为瓜农划出一定的地段时段,允许他们临时停车摆摊销售。近两年来,市上为加快“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进程,管理办法有变。在“瓜果飘香进小区”活动主导下,他们把季节性较强的瓜果一律限在指定的小区里边摆放销售。
但是,由于小区环境和小区间的地理所限,尽管销售小区的名单从数百家增至上千家,可这些对于有着两百多万城区人口的一座城市来说,仍然“杯水车薪”。实际上,活动自开展以来,就大部分居民的亲身感受而言,他们还是觉得所指定小区摊点,一是没有路边巷道摊点、小区门口摊点来得随意方便,二是提上两个沉甸甸的大西瓜,有谁愿意多走几步路呢。
应该看到,每逢瓜果销售旺季,瓜农占道经营几乎成了每座城市管理的痛点。可在另一方面,我们的管理者却人为的“制造”出许多马路停车场。不仅如此,由于交通拥堵,原有的城市道路几乎每天都在被改造拓宽。但这些被拓宽后的道路,很大一部分又成了新的停车场,未见一个变成瓜农的销售摊点。“道路是用来行车的,不是用来摆摊卖瓜的”,这个“理”,似乎谁都能把它说清楚白。“道路是用来行车的,不是用来停放车辆的”,这个“理”,似乎谁都不能把它说清楚。
其实,就创建文明城市而言,井而有序,并非它的全部。尤其是对于一个享有“瓜果之城”的美丽城市而言,在一个瓜果飘香的季节,在一个烈日炎炎的夏日,在一个炙热难熬的伏天,忙碌了一天的人们,能在走着回家的顺道边,能在休息天的自家小区的大门口,随意地抱回两个大西瓜,这就是一种文明的享受。
创建文明城市检验着管理者的能力,也检验着管理的者良心。而那些已逝去或即将逝去年轻的生命,依然呼唤着“文明城市”进程中的道义。
(二零一八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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