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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贵生:“鞍钢宪法”也是一部治国大法——纪念毛主席批示“鞍钢宪法”64周年

作者:郝贵生 发布时间:2024-03-18 23:50:52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今年3月22日是毛主席“鞍钢宪法”重要批示(见附录)64周年,认真学习、研究毛主席批示及“鞍钢宪法”的具体内容,对于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正在从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笔者认为,“鞍钢宪法”不仅是一部社会主义企业大法,也是一部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大法,是社会主义改革和治国大法。

  一、“鞍钢宪法”形成的历史背景

  上世纪50年代,新中国开始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特别是1958年大跃进使中国工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鞍钢劳动模范孟泰和王崇伦就是鞍钢工人阶级的典型代表。但是,社会主义的国营企业究竟建立什么样的企业管理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并不是十分清楚的。资本主义在长期的工业发展中,形成了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相适应的企业管理制度即“福特主义”和“后福特主义”,这种管理制度尽管有一些合理因素,但它毕竟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劳资利益根本对立基础上的,对于已经建立了公有制的社会主义中国的企业管理绝对不可能照搬和借鉴过来。五六十年代的原苏联经历了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工业发展,逐步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一套企业管理制度即“马钢宪法”。这个“宪法”就是指以马格尼托哥尔斯克冶金联合工厂经验为代表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其特点是实行一长制、搞物质刺激、依靠少数专家和一套繁琐的规章制度、冷冷清清地办企业、不搞群众性的技术革命。因为建国初期,我们没有现成的企业管理制度,当时强调向苏联老大哥学习,也包括学习苏联的“马钢宪法”。作为新中国较大规模的的大型国营企业鞍山钢铁公司也曾在许多方面照搬了“马钢宪法”。鞍钢老一辈工人阶级代表、劳动模范孟泰和王崇伦等工人同志不仅在生产劳动中竞竞业业、勤勤恳恳,工作实践中摸索出来一套工作方法和操作技术,即著名的“孟泰工作法”。同时他们还带领更多的工友对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实现了60多项重大技术革新。所有这些都体现出鞍钢工人阶级的革命精神、爱国精神、钻研精神、苦干实干精神、主人翁精神和团结精神等等。当时的中共鞍山市委及鞍钢总经理、总工程师的马宾同志(毕业于苏联西伯利亚钢铁学院,后任冶金工业部副部长)在实践中既发现了“马钢宪法”的缺陷,也发现了孟泰、王崇伦等人为代表的工人阶级的优秀品质、作风及管理方法。鞍钢市委和鞍钢领导在管理鞍山钢铁公司这样一个典型的规模巨大的社会主义国营企业和改革的实践过程中,自觉运用毛泽东思想,延续党在民主革命和根据地建设中的优良作风,走与群众运动和专家相结合的道路,带领群众开展技术革新运动,努力探索和总结基层领导和工人群众创造的管理经验,逐渐形成了许多新的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制度和方法。于是就把其系统总结为《关于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报告》,并以鞍山市委的名义于1960年3月11日上报辽宁省委转中共中央。毛主席3月22日看到了这个报告,于是就写了重要批语,并把这个报告的基本内容命名为“鞍钢宪法”。

  二、“鞍钢宪法”的基本内容及其精神实质。

  毛主席批语中高度评价“鞍钢宪法”这个报告。他说:“鞍山市委这个报告很好,使人越看越高兴,不觉得文字长,再长一点也愿意看,因为这个报告所提出来的问题有事实,有道理,很吸引人。”“现在的这个报告,更加进步,不是马钢宪法那一套,而是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毛主席希望把这个报告转发给全国大中小城市各级党委及所在大中企业,“当作一个学习文件,让干部学习一遍,启发他们的脑筋,想一想自己的事情,在1960年一个整年内,有领导地,一环接一环、一浪接一浪地实行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城乡经济技术革命运动。”

  毛主席批语及“鞍钢宪法”文字并不很长,但内容极其丰富,包含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许多基本原理。其中最主要的有三点:

  第一,必须坚持无产阶级政治挂帅。大家知道,我们党和军队建设史上最著名的一个决议就是古田会议决议,这个决议的核心内容就是用无产阶级政治统帅军事。延安时期形成的党和人民军队的三八作风第一条就是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建国后,毛主席有多次强调,政治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1958年1月在南宁会议上提出:“搞技术革命不是说不要政治了,政治与技术不能脱离。思想政治是统帅,政治又是业务的保证。”同年3月27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政治挂帅是勤俭办企业的保证》的社论,此后这一口号就不断见诸于党的重要文件。如果作为资本主义企业的管理制度“福特主义”不可能坚持无产阶级政治挂帅,但产生于原苏联社会主义制度的“马钢宪法”的核心也是物质利益、物质刺激至上。自觉不自觉地把工人群众看做没有理想和社会主义觉悟、没有主人翁态度的斤斤计较的雇佣劳动者。毛主席认为,“鞍钢宪法”正是针对“马钢宪法”这一弊端提出的。他说,马钢这个宪法没有“所谓技术革命,更反对大搞群众运动,反对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方针,反对政治挂帅,只信任少数人冷清清地去干,许多人主张一长制,反对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而且还有人认为这个宪法“神圣不可侵犯”。毛主席认为,这个迷信一定要破除,一定要改革。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工业企业同社会主义的任何社会组织一样,在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同时,必须坚持无产阶级政治挂帅。所谓“政治挂帅”就是强调政治工作在经济建设、军事斗争、各项专业包括工业发展和企业管理中的统帅地位和作用,就是在从事各项具体工作中都要把政治工作放在首位。就是要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具体工作,坚持社会主义的道路和方向,用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觉悟教育和武装企业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群众。如报告中强调“要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要坚持政治挂帅。要结合学习毛主席著作和总结工作,继续批判右倾保守思想;批判坚持一长制、实行经济和技术挂帅、依靠少数专家办企业的资产阶级路线;批判教条主义和贾桂思想,进一步树立敢想敢说敢干的共产主义风格。”这一思想不仅与福特主义、马钢宪法严格划清了界限,同时也是对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包含工业发展实践中一直存在的单纯搞物质刺激,走专家路线,脱离无产阶级政治,脱离群众等错误倾向的严厉批判。

  第二,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毛主席建军思想的一条重要内容就是支部建在连上,这是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和革命战争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伟大的事业。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现代化企业中,也同样必须保证共产党的领导。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所以在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实践中形成的“鞍钢宪法”特别强调党的领导,强调党对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的领导,强调坚持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这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中用鲜血换来的极其宝贵的经验,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企业能否真正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践中应该遵循的最重要最根本的一条经验和原则。毛主席特别反对企业管理中脱离各级党委领导的片面强调企业厂长、专家和技术人员作用的错误倾向。

  第三,必须坚持“两参一改三结合”。即干部参加生产劳动,工人参加企业管理;改革企业中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中实行企业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三结合的原则。之所以要求干部参加劳动,是因为干部只有参加劳动实践,才能够永葆干部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无产阶级本色。毛主席把干部参加劳动看做巩固社会主义制度防止干部变质变色、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一项根本措施。之所以要求工人参加企业管理,是因为只有工人参加企业管理,才能真正保证工人群众当家做主,以企业和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参与企业和国家的管理权利。这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与资本主义企业管理的根本区别之一。毛主席1959年底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谈话中特别批评了教科书中没有突出和强调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他说:“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什么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障。所以毛主席特别赞赏“两参一改三结合”中的工人参加管理的内容。社会主义企业管理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下不断完善和改革的过程,所以要特别强调不断发现企业管理中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并不断进行改革。俗话讲,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团结就是力量。社会主义企业管理中,实现干部、技术人员与工人三结合,既能够最大程度发挥每个人的智慧和物质力量,也能够最大程度凝聚为新的精神和物质力量,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平等、信任、合作、相互帮助等新型关系,促进生产力和社会主义企业的最大发展。马宾同志是在实践中感受到干部、技术人员与工人相结合的巨大物质和精神力量在鞍钢发展中所起的决定性的作用,所以他在谈到“两参一改三结合”思想时说:“这些全是直接表现在促进生产力上的。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的改进和协调,这是在私有制改为公有制的任务基本完成之后,即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成为国家的经济基础之后,毛主席进一步在公有制企业中对人与人相互关系方面的重大改造,即对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重大改进。”

  此外,“鞍钢宪法”中还包含其它许多重要思想。如强调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批判教条主义和贾桂思想,自力更生,努力攀登科学技术高峰,要连续不断地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坚持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坚持、健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开展文化革命等等。这里就不再一一详细阐发。

  三、“鞍钢宪法”的理论、历史和现实意义

  1、“鞍钢宪法”是毛泽东思想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思想的丰富、深化和发展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毛主席始终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结合起来,努力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如1956年毛主席写的《论十大关系》中就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分析了中国经济建设面临的十大基本关系。毛主席痛感我们的经济建设理论和实践经验还欠缺许多,特别是1958年大跃进中,既有许多宝贵的经验,也有更多的深刻教训。因此他特别需要继续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基本理论和认识中国经济问题。他于1959年年底开始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辩证法、阶级斗争、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群众史观、商品经济、计划经济等基本原理对书中的一系列观点做了较详细的解读和讲评。既有充分的肯定,也有善意的批评,还有深入的阐发和创新见解。毛主席批示“鞍钢宪法”恰恰是他读该书之后。从这个意义上讲,“鞍钢宪法”的基本观点实际是毛主席读《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体会的凝练和具体体现,是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其内容不仅是如何搞经济建设的问题,也是探索如何在中国的具体国情条件下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防止干部变质变色变修、倡导知识分子与工农相结合、强化人民群众社会主人翁地位、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人的发展等一系列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鞍钢宪法”也是毛主席继续革命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2、“鞍钢宪法”是毛主席善于总结和提炼人民群众实践活动的产物

  毛主席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道路的经验和理论时,不是坐在屋子里,单凭马列主义书本知识主观推断和苦思冥想的结果,归根结底是毛主席深入实践、深入群众的结果。他非常关注人民群众在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等实践活动中摸索出来的许多成功的经验,哪怕是极其微小的成果毛主席都不放过。毛主席为《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写的大量精彩、深刻的评语就是毛主席善于总结和提炼群众实践经验的产物。同理,“鞍钢宪法”也是毛主席充分肯定和总结鞍钢干部和群众实践的产物。之后毛主席树立的大庆、大寨、解放军三面红旗及具体的经验都是毛主席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产物。所以毛主席60年代写了许多篇关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文章,都特别强调全党要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从物质到精神,从精神到物质。他在《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来来的?》文中结尾特别强调“对我们的同志,应当进行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的教育,以便端正思想,善于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克服困难,少犯错误,做好工作,努力奋斗,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伟大强国,并且帮助世界被压迫被剥削的广大人民,完成我们应当担负的国际主义的伟大义务。”“鞍钢宪法”以及极其之多的批示、评语就是毛主席遵循和贯彻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典范和楷模,也是当今中国共产党人认识路线和工作方法努力的前进方向。

  3、“鞍钢宪法”为新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政权的巩固做出了突出贡献

  “鞍钢宪法”不仅是对钢铁工业而且也是对整个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管理体制进行革新和开展技术革新的根本大法,是对农林牧副渔业管理体制进行更新和开展技术革新的根本大法,同时也是对教育、科技、文化、医疗、体育等事业管理体制进行革新的根本大法。它对于之后形成的工业、农业的两面旗帜特别是大庆和大寨的基本经验如坚持政治挂帅、爱国主义、奉献精神、两论起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求实精神等等都有直接间接的影响。也正是在“鞍钢宪法”精神、大庆精神、大寨精神等的激励和影响下,毛泽东时代,特别是60、70年代,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极其伟大和光辉的成就。周总理1975年在四届人大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详细阐发了经济建设的伟大成就。他说,自1965年这十年中,我们依靠自己的力量,建成了一千一百个大中型项目,成功地进行了氢弹试验,发射了人造地球卫星。同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动荡、通货膨胀的情况相反,我国财政收支平衡,即无外债,又无内债,物价稳定,人民生活逐步改善,社会主义建设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笔者认为,所有这些成就的取得都与“鞍钢宪法”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所以周总理谈到国家今后的发展道路时,继续强调要“更好地执行鞍钢宪法,深入开展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鞍钢宪法”其内容也是塑造真正共产党人和新型知识分子、新型工人阶级的理论。“鞍钢宪法”的推广和应用,对于我们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及理论水平的提高,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制度也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4、“鞍钢宪法”证明了毛主席才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大家和第一人

  改开以来,官方文件和媒体把某某人捧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这完全是胡说八道。毛主席时代毛主席就领导党和人民开始了社会主义伟大的改革事业。什么叫社会主义改革?按照唯物史观原理,社会主义改革就是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制度的自我调节和完善,是在根本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前提下,改革和调整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经济基础的方面。毛主席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不断地发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和经济基础方面的某些不完善不适应的因素,并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鞍钢宪法的诞生就是毛主席发现和总结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实行社会主义改革的产物。毛主席才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大家和第一人。这一确凿的客观事实同时也是对那种全盘否定毛泽东时代经济建设伟大成就,污蔑毛主席“僵化”、“封闭”、“教条”谬论的最有力的驳斥。

  5、以“鞍钢宪法”为指导,正确评价和纠正40年的改开指导思想和改开实践

  1978年以后,随着对毛主席继续革命理论及文革的彻底否定,作为毛泽东思想重要内容之一的“鞍钢宪法”及其具体内容也遭到彻底否定,特别是90年代那个南巡讲话之后,官方通过的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实质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改革”,而是改制,是把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国营企业改制为所谓“民营企业”,实质就是私有企业。不仅在这种私营企业中,就是还保留着“公有”性质的国有企业也大多自觉不自觉地把“福特主义”或“马钢宪法”变相拿来管理企业。什么政治挂帅、党的领导、两参一改三结合、自力更生、开展技术革新等“鞍钢宪法”的核心、精髓思想全部抛弃之。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之间的报酬越来越大,个别国企老总拿工人工资的数十倍,数百倍。并以“打破铁饭碗”为名,逼迫大批工人下岗,现有的工人也完全处于雇佣者的地位,工人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意识完全丧失掉。国企干部的腐败行为决不亚于整个社会腐败。近些年来,又发明一种不伦不类的所谓“混改”理论强加于国企改革,实质仍是变相的私有化改革。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偏离或背离“鞍钢宪法”的所谓“社会主义改革”实质就是要把中国引入资本主义的复辟之路,是步入赫鲁晓夫、戈尔巴乔夫的彻底颠覆社会主义的之路,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人民根本利益的背叛。因此,中国要真正回归科学社会主义,必须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包括“鞍钢宪法”为指导,彻底批判和纠正当今“改开”的指导思想,树立一条马克思主义的正确的发展和改革路线。

  6、“鞍钢宪法”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治理国家的大法

  “鞍钢宪法”从字面上讲,似乎只是社会主义企业的管理大法。但辩证法认为,任何个别都是一般。“鞍钢宪法”中包含的“无产阶级政治挂帅”、“党的领导”、“两参一改三结合”适用于社会主义的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系统。如教育部门,文艺部门、卫生部门、体育部门等。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指导思想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不仅要政治统帅经济,也要政治统帅教育、统帅文艺、统帅卫生领域,统帅体育,统帅一切。公检法系统本身就是政治领域,但也存在是否坚持无产阶级政治挂帅的问题。现实生活中,许多人把“法律”看做超脱于阶级和阶级至上的的纯粹的社会现象,这是错误的。法律制度属于政治上层建筑,法律意识、观念、理论属于思想上层建筑。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经济基础本身就是阶级的生产关系。法律的本质就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从这个意义上说,依法治国,就是以阶级的意识治国。社会主义国家就是以无产阶级的意识治国,以无产阶级专政治国,那种把阶级斗争、无产阶级政治挂帅与依法治国对立割裂开来完全是错误的。同时,治理国家也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同志近些年的讲话针对那种党政分开的错误言论反复强党的领导的极其重要性。但需要指出,毛主席所讲的“党的领导”绝对不是脱离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路线的纯粹的共产党组织形式的领导,而是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指导的党的领导。“鞍钢宪法”中的“两参一改三结合”包含普通劳动者的权利思想、干部的群众观点思想、社会群体成员内在的团结问题,没有团结,没有一个组织内部人员的相互合作、相互学习、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就不可能有企业和整个国家的真正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鞍钢宪法”也是一部治国大法。

  2024年3月18日

  附录

  中央转发鞍山市委关于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报告的批语

  (一九六零年三月二十二日)

  上海局,各协作区委员会,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中央一级各部委、各党组:

  鞍山市委这个报告[1]很好,使人越看越高兴,不觉得文字长,再长一点也愿意看,因为这个报告所提出来的问题有事实,有道理,很吸引人。鞍钢是全国第一个最大的企业,职工十多万,过去他们认为这个企业是现代化的了,用不着再有所谓技术革命,更反对大搞群众运动,反对两参一改三结合[2]的方针,反对政治挂帅,只信任少数人冷清清地去干,许多人主张一长制,反对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他们认为“马钢宪法”[3](苏联一个大钢厂的一套权威性的办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是1958年大跃进以前的情形,这是第一阶段。1959年为第二阶段,人们开始想问题,开始相信群众运动,开始怀疑一长制,开始怀疑马钢宪法。1959年7月庐山会议[4]时期,中央收到他们的一个好报告[5],主张大跃进,主张反右倾,鼓干劲,并且提出了一个可以实行的高指标。中央看了这个报告极为高兴,曾经将此报告批发各同志看,各同志立即用电话发给各省、市、区,帮助了当时批判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现在(1960年3月)的这个报告,更加进步,不是马钢宪法那一套,而是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这是第三个阶段。现在把这个报告转发你们,并请你们转发所属大企业和中等企业,转发一切大中城市的市委,当然也可以转发地委和〔小〕城市,并且当作一个学习文件,让干部学习一遍,启发他们的脑筋,想一想自己的事情,在1960年一个整年内,有领导地,一环接一环、一浪接一浪地实行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城乡经济技术革命运动。

  中央

  1960年3月22日

  注释

  〔1〕这个报告,指中共鞍山市委一九六0年三月十一日给辽宁省委转报中央的《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报告说:(一)鞍山地区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已经形成波澜壮阔的群众运动,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运动的主要特点有三:一是广大职工干劲很大,参加的人很广泛,进展很快;二是职工的首创精神大大发扬,短时期内就出现了重大的新技术和尖端 技术;三是促进了生产继续跃进。(二)两个多月来所取得的初步经验。第一,必须不断地进行思想革命,坚持政治挂帅,破除迷信,解放思想;第二,放手发动群众,一切经过试验;第三,全面规划,狠抓生产关键;第四,自力更生和大协作相结合;第五,开展技术 革命和大搞技术表演赛相结合。(三)鞍•山地区要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向高、大、精、尖、新和世界先进水平进军,各种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要力争赶上和超过国内外先进水平,攀登科学技术高峰。目前,鞍山地区工业战线上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是:第一,大力改进操作技术,挖掘设备潜力,不断提高设备利用率。第二,普遍提高半机械化、机械化、电气化和自动化的水平。第三,积极试制高、大、精、尖、新产品,掌握尖端技术。第四, 大搞资源综合利用。第五,大力改善劳动组织和改进工艺过程,实现增产减人。(四)加强党对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的领导。首先,要坚持政治挂帅。要结合学习毛主席著作和总结工作,继续批判右倾保守思想;批判坚持一长制、实行经济和技术挂帅、依靠少数专家办企业的资产阶级路线;批判教条主义和贾桂思想,进一步树立敢想敢说敢干的共产主义风格。其次,各级领导要改进工作方法,应抽出时间来学习和务虚,以虚带实。要切实精简会议,以便有更多的时间亲临生产第一线。要抓两头带中间,除注意抓薄弱环节外,要特别注意插红旗、立标兵,不断总结、推广他们的经验,造成“学、比、赶、帮、超”的热潮。再次,要大抓技术表演竞赛,同时还要不断搞文化革命,举办业余文化学校、技术训练班等,迅速培养和壮大科学技术队伍。在运动中,要关心职工生活,使他们有充沛的精力从事革新创造。

  〔2〕“两参一改三结合”中的“两参” ,指干部参加生产劳动,工人参加企业管理;“一改” ,指改革企业中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三结合” ,指在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中实行企业领导干部、技术人

  员和工人三结合。

  〔3〕“马钢宪法” ,指苏联马格尼托哥尔斯克钢铁公司(又称马格尼托哥尔斯克冶金联合工厂)的一套企业管理办法。这套企业管理办法,在苏联的工业企业中具有代表性。毛泽东把这套企业管理

  办法,概括地称之为“马钢宪法”.

  〔4〕一九五九年七月庐山会议,指一九五九年七月二日至八月一曰在江西庐山举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

  〔5〕好报告,指中共鞍山市委一九五九年七月二十五日《关于鞍钢当前生产和群众运动情况与八月份工作安排的报告》。毛泽东于当年七月三十一日批示将这个报告印发给在江西庐山参加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同志。见本书第十四册第233页。

  转自《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央文献出版社,2023年,第105—1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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