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良:重庆钉子户事件讨论会上的发言( 2007)
2007-04-12
摘要:中国的汉奸集团买办集团正在掀起第三次“思想解放运动”,第一次是不管姓资姓社的思想解放运动,把中国推上了权贵资本主义的不归路;第二次是不管姓公姓私的思想解放运动,把一百多万个国有和集体企业私有化为个人财产;目前是第三次不管姓中姓外的思想解放运动,目的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资源,中国人民的财产,全球化为国际垄断资本的财产,把中国彻底变成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殖民地。
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一块儿交流一下关于重庆钉子户的问题。
重庆钉子户已经存在了3年,现在之所以引起这么大的反响主要是和《物权法》联系在一起的,而《物权法》之所以能引起这么大的反响,本质问题是一个抢劫问题,我们大家,我们整个民族,我们整个社会的13亿人都在询问一个问题,就是中国铁三角精英集团到底要抢劫到什么程度才会罢休?我在这里算一笔账,大家可以看看这个精英集团已经抢了多少东西。第一,这个精英集团从老百姓身上抢了多少东西;第二,这个精英集团从国家身上抢了多少东西。了解了这种疯狂抢劫,不用再进行过多的推论和辩论,关于钉子户的意义和《物权法》的性质,自然而然就清楚了。
第一,先看精英集团对老百姓的抢劫。
对老百姓的抢劫主要是房屋拆迁和圈占土地。我们国家从90年代以来,圈占土地不下1.5亿亩,胡温新政以来对农民的补偿由三万提高到六万,这是温总理亲自签署的,在这之前是每亩三万。全国土地市场价高低差异很大,我们就按照低限平均30万计算,1.5亿亩土地就是40多万亿,相当于我们去年20万亿GDP的两倍,如果这40万亿不被剥夺,摊在被圈占土地的农民头上,至少我们这部分农民已经实现了共同富裕。可见现在中国已经具备了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这也2004年以来社会越来越躁动不安的原因。如同家庭过日子,原来厨房里东西少,你搞个生产力标准,让家里的男劳力先吃,让一部分精英先富起来,大家还能接受,现在厨房里东西已经很多了,甚至其奢侈豪华程度超过了所有发达国家,你还让一部分人饿肚子,那么这个家庭肯定要解体。就这个道理,这就是为什么钉子户能够惊动全国惊动世界的原因。
在房屋拆迁方面,建设部公布了我们城镇建筑总面积是164亿平米,由于拆迁是低价补偿和高价销售两头剥夺,就按照每平米剥夺3千元计算,大约就是50万亿,加上前面那40万亿圈地财富,将近100万亿,100万亿是个什么概念?相当于全国50年的工资总额,这还是能够统计出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走的财富,至于通过连年涨价、伪劣假冒等手段掠夺的财富就无法统计了。为什么起草《物权法》的那些法学精英提到钉子户如此恼火?就在于钉子户在客观上揭露了他们立法的真正用意和本质,打掉了他们唯一的借口。
最初法学精英的解释,就是富人有物权,穷人也有物权,因此《物权法》不但保护富人物权,也保护穷人物权。仔细一想,显然这个说法很荒谬,根本起不到骗人的作用,道理很简单,没有《物权法》,老百姓的物权同样有法律保护,《物权法》10月1号才生效,咱们今天在座的哪个人的物权不受法律保护,哪个家庭的物品不受法律保护?没有!所有老百姓的物权都有法律保护。从保护老百姓的角度,实在很难为《物权法》找到合适的理由,最后借口就是可以保护拆迁户的利益,所以《物权法》一出台,已经存在三年都没人注意的重庆钉子户,一下子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你们不是说《物权法》是保护拆迁户利益的吗?那好,“这里就是罗陀斯,就在这里跳跃吧!”钉子户这一出现,的确打中了他们的要害:你说保护吧,违背立法初衷,初衷是为抢劫服务的:不保护吧,又是自打嘴巴,所以让他们十分恼火。
法学精英的恼火,反映了他们心里很清楚他们在干什么,中国很多右派的无耻就在这里,明知道是非对错,善恶美丑,而故意颠倒黑白,这是最不可原谅的可耻品质。人可以有各种各样的政治观点,但是不能有各种各样的政治品质。保护抢劫就是保护抢劫,不要抢劫完了再去侮辱被抢劫者。现在为什么会出现中国富豪纵横天下,巨额财富哪里来的?就是从老百姓手里抢来的。最近厉以宁家族的股票上市,当天获取6.7个亿,这6.7个亿是哪来的?既不可能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可能是地里冒出来的,就是通过所谓改革的财富再分配,从老百姓那里转移来的,就是来源于刚才讲到的老百姓损失的那100万亿。
第二,再看精英集团对国家的抢劫
上面是直接抢劫老百姓的,再看对国家的抢夺,其实对国家的抢劫也是间接对老百姓的抢劫。我们80年代初全国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职工是1.38亿,到2003年还剩下3900万,几乎赶走了一个亿,与这一亿职工相联系的国有和集体企业,都落入了以管理者为主的私人手中,即便按照每一个职工损失五万元这一最低数字计算,也有大约5万亿元。记得下岗大潮初期还议论过对工人的补偿,朱熔基让财政部一算,说是没钱补就算了。真正的灾难就从那儿开始了,企业给了管理者或者别人,工人白干一辈子空手回家。说是没钱就不补偿的逻辑特别荒唐,你欠下的债可以没钱就不给,那老百姓欠你的钱是不是也可以没钱就不还了?你国家就带头不讲信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崩溃!中国的信用体系道德资源,就是90年代那个时候崩溃的。从企业数量来看最直接,我们全国30万个国有企业,一百多万集体企业,到现在中央国有企业还剩159个,地方国有企业还剩1031个,130多万国有和集体企业落入私人腰包,即便按每个企业平均资产500万计算,被掠夺的资产也达到五六万亿。
另外,前年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还造成至少5万亿股票资产落入私人手中。我国的股票分为三类:国家股、法人股和个人股,在数量上恰好是三三制,目前国家股和法人股大约是九千亿股,经过这些年名目繁多的私有化改革和场外市场转手,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二的国家股法人股已经落入私人手中,这部分股票经过许多年的分红和转让配股价,成本不足几毛钱甚至几分钱,而我们老百姓手里的社会公众股股票平均成本是15块钱。所谓股权分置改革,就是把落入私人手中几分钱的国家股法人股,和老百姓15元的股票,一起拿到市场上流通,你说这不等于是把老百姓的资金直接划到少数私人的账户上吗?现在股票的平均价是11元,六千亿股乘11元是多少?六万多亿!而拿到这六万多亿随时能够变现资产的,充其量不超过6万人。如此巨额资产突然落到个人头上,能不恐慌能不害怕吗?如果突然有几万几十万资产落到头上,人们会高兴会兴奋,如果是几亿十几亿甚至几十亿资产落到头上,则肯定会恐慌会害怕的,所以非要搞个法律保护不可,否则就睡不着觉。
为什么《物权法》能起保护呢?关键就在于其中的“善意取得”和“合理价格”两个核心条款,它规定只要获取国有企业的动机是“善意”的(比如你可以说动机是想振兴中华),并且“转让价格合理”,国有企业在法律上就归你所有了。全部奥妙就在这个“价格合理”上,因为资本价格是由心理预期决定的,没有价值轴心,根本无法确定价格高低,从一分钱到一百万都可以说是“合理价格”,所以无论你用什么价格获得国有企业,都可以说成是“合理价格”,其高明之处就在这里。有了这个法律,在法理上你就可以用一分钱购买整个世界。为什么持续几十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我们的老百姓不仅没有富裕起来,反倒被压在了新的三座大山下,就是类似这种股权分置改革的结果,一个股权分置改革就改走了几万亿资产,中国能有多少资产可供如此改革!
在这里我要插一句话,就是同一个股票不同价格问题。别说是市场经济,就是以前的封建经济,也是同一个商品只有一个价格,可是我们却打着具有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旗号,一个股票同时具有几个价格,国家买一个价格,法人买一个价格,老百姓买一个价格,外国人买又一个价格。一个商品的价格由购买者的身份来确定,是古今中外绝无仅有的荒唐事,我们就把这种无以复加的荒唐事,取了个名字,叫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估计未来的历史学家恐怕打死他,也解释不了我们今天这乱七八糟的玩意儿。
从上述资产变动可以看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已基本结束了,利益格局已经基本形成了,政治体制改革就要开始了。已经获得资产的要通过政治体制改革、通过立法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失去资产的又要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夺回至少是部分夺回原本属于自己的资产,说到底仍然是利益的再分配。而我们现在也具备了重新调整财富分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的物质基础。刚才我们简单一算,被抢走的就有上百万亿人民币,全世界去年一年GDP也就40万亿美元,美国12万亿美元,折合成人民币也不过90万亿,所以建设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没有任何问题。只是通过政治体制改革的财富再分配,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再分配不同,不再是一个“温水煮青蛙”的渐变过程,而是阶级利益、集团利益之间的直接争夺,是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这种残酷性现在还没有表现出来,但是随着斗争的发展,它的残酷性很快会表现出来,人们就会亲身感受到政治改革和经济改革的不同之处。
仔细阅读《物权法》就会发现,它不仅仅是为已经瓜分到手的资产提供法律依据,而且还要为继续瓜分现有的国有资产提供法律依据。与已经被私有化的那一百多万国有和集体企业相比,现有的这些国有企业更加诱人,国资委刚刚公布,目前国有企业的资产是20万亿,发改委允许其中10%可以MBO(管理层收购),也就是说已经有两万亿落入个人手中,还有18万亿是令人垂涎欲滴的国企肥肉,而且还不仅仅是这18万亿企业资产,同时还有60万亿金融资产,再加上那无法估量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这简直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块财富肥肉。为了能顺利瓜分这几十万亿国有资产,他们搞了一个所谓法人财产权的概念,规定法人有处分财产的权力,任何人包括国家不得干预。一旦国有企业拥有了处分财产的权力,那么国有企业的财产也就不再属于国家了。大家可以想一想,你投资创办一个法人企业,这个企业可以甩开你独立处理资产,并且你还不能干预,这个企业资产还是你的吗?你说这种法律规定有多荒唐!在巩献田等正义力量的反对下,最后定稿虽然删除了法人财产的字样,但是却把法人财产的概念分解到了各个细则之中,其侵占国有资产的作用完全一样。
关于法人财产权我简单说几句。法人财产权作为现代经济的概念,是股份制发展的结果,股份制把原来统一的所有权,从内部一分为二,分为法人财产权和最终所有权两部分,从而解决了社会化大生产中公共占有和集中管理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一直是工业社会始终解决不了的基本矛盾。社会主义、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实际上都在解决这个问题,但都没解决好。股份制很好的解决了这个矛盾,是通过实体资本和虚拟资本的分离解决的,我们的投资进入企业形成实体资本,这个实体资本就是企业的法人财产,企业集中管理,有权随意处置,我们不能干预;但是我们仍然拥有虚拟资本这个最终所有权,如果企业搞得不好,我们不满意,我们就可以把股票卖掉避免损失。在这里大家可以看到,法人财产权是以最终所有权的存在为前提的,它不能形成一个独立的所有权关系。这是现代经济的一个新特点,许多人还不十分清楚,所以我们的法学精英就钻了这个空子,当然也不排除他们是真的不懂这个道理,但是他们的阶级直觉,让他们感觉到了法人财产权的抢劫作用,所以他们抓住了这个自己根本不懂得的东西。把法人财产权规定为独立所有权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它断开了国有企业和国家之间的所有关系,断开以后就好办了,如同只要把孩子从父母身边领走,下一步想怎么就可以怎么干,可以没有任何障碍地进行瓜分。可见,中国精英集团完全是有预谋的准备对国有资产进行无休止的瓜分,把国有企业变成一个财富分配器:一方面通过价格手段吸收社会财富,使国有企业资产日益增加;另一方面又通过立法手段不断地瓜分国有企业,把国有化变成为私有化服务的工具。这种立法行为完全违背了人类历史发展潮流、违背了人类社会进步的方向、违背了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进程,最终肯定是站不住的,肯定要被修改纠正的。
虽然最终站不住,但是目前却对我们几十万亿国有企业资产、金融资产和政府事业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构成了巨大威胁,特别是对还没有完全浮出市面的诸如土地、草原、森林、矿产及水资源等,更是形成了灾难性威胁。因为《物权法》除了国防资源之外,几乎所有东西都纳入了私有化的瓜分范围。目前唯一的办法,就是寄希望于中央的政策了,只有通过政策加以阻挡。在这里我们再次遇到了一个十分苦涩的真理:在目前的中国,好事靠政策,坏事靠法律。
上面是我们讲的第一个问题,钉子户引出的《物权法》的保护对象和历史作用问题。下面我们要谈的第二个问题,就是所谓公共利益问题。
所谓“公共利益”,是起草《物权法》的法学精英要求对钉子户强制拆迁的唯一依据,也是《物权法》的一个重要条款。《物权法》要保护私有财产,利益集团就不能扒老百姓的房子,不扒老百姓的房子,就没有私有财产可保护,这的确是一个矛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便设置了一个“公共利益”,规定为了公共利益可以扒房子占地,而什么是“公共利益”却没有任何规定,实际上是把“公共利益”的解释权赋予了开发商等强势集团,从而在保护私有财产和保护老百姓财产之间,十分成功地设置了一道防火墙,使老百姓根本无法利用《物权法》保护自己的财产。那么,现在中国房屋拆迁到底有没有公共利益?如果有,又有多少公共利益?我们看一下房地产业的企业构成就会发现,今天中国的房地产别说什么公共利益了,甚至连中国利益都快谈不上了。《北京商报》刚刚公布,全国房地产领域60%已是外资控制,一多半已经落入外资手中,强制拆迁实际上是用我们国家政权的力量,用武警法院去为外国人拆我们同胞的房子,维护的完全是外资利益外国人利益。这不仅是房地产领域的问题,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随着外资进入中国各个领域,矛盾的性质开始转化,已经不再仅仅是私有化和国有化的问题,不仅仅是国内两极分化的问题,而是资产外流的问题,是中国的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与国际资本之间的利益矛盾。在改革之前的国有企业时代,企业利益就是国家利益,就是公众百姓的长远利益,是完全正确符合实际的。可是在私有化和外资化主导的今天,如果继续打着公众利益的幌子侵害中国老百姓的利益,不是极端无知就是被收买的买办汉奸行为。
随着国际垄断资本全面进入和控制中国经济领域,中国国内两极分化的矛盾,正在被中外利益对立的矛盾所取代,并且中国内部两极分化的矛盾,归根到底也是由国际垄断资本掠夺造成的。这种情况反映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就是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矛盾,将会超越以往左派和右派,马克思主义和自由主义之间的争论,形成由一切进步力量和爱国人士组成的中华派,形成由一切正义人士组成的民主派,形成一个新世纪的爱国统一阵线,与少数买办集团、汉奸集团以及所有国际反华势力,展开一场世纪大搏杀。大家不要笑,如果弄不好,大家笑出来的时间可能不会太长了。现在不仅房地产领域被外资控制,中国大部分行业基本落入外资手中,28个行业已经有21个行业被外资控制,剩下几个行业的外资股权控制率也超过50%。据统计部门的数据,我国各个行业的外资股权控制率最低的外资控制55%,最高的92%。特别是我国银行业,资产外流相当惊人,仅银行股份制改造上市流失资金就达1万亿人民币,1万亿是什么概念?按照国务院医疗改革调查小组的测算,解决全国公费医疗6800亿就够了。
正是银行业外流的巨额肥肉刺激了美国的食欲,美国财政部长鲍尔森率领美国代表团,在北京两次中美经济战略对话中,都十分坚决明确地要求中国取消对外资进入银行业的限制,取消对包括A股市场在内的所有金融领域外资进入的限制。现在我们的限制是,外资单独控股率不能超过20%,联合控股率不能超过50%。现在外资是一方面通过美国政府压迫中国政府取消限制;另一方面,他们暗中通过中国公司控股超过50%,和过去日本鬼子通过汉奸控制中国人一样。最近有关部门的调查就证实了这一情况,瑞士苏黎士保险公司正在采用这种方法控股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根据已经掌握的材料,苏黎士保险公司已经暗中控股54%,远远超出了中国政府的限制,目前新华人寿的上市材料中国证监会已经审核完毕,公司股票马上就要上市,相比中国人寿的市场价格,新华人寿上市价格不会低于40元,而苏黎士保险公司的控股成本是5.25元,几天后上市成功,等于中国又白白送给外国公司几百亿人民币,用中国老百姓的钱又养肥了一家外资金融公司。
有人可能会问,外资金融机构是为什么能够轻易突破中国政府限制?答案很简单:汉奸。对于当代中国来讲,什么都可能短缺,唯有一样东西不会短缺,就是汉奸。任何行业都可以通过汉奸代理公司,突破中国政府的限制。苏黎士控制新华人寿这件事,是我们国家一个重要部门暗中调查掌握的数据,它反映了我们的政府部门开始注意国家经济安全问题,这是相当令人高兴的事情。只是公开场合还是汉奸言论占优势,这些年来几个著名汉奸一直在那儿忽悠,认为不管跨国公司是姓“外”还是姓“中”,只要它在中国生产,就应该把它当成我们本国的产业,它的自主创新就是我国的自主创新。
中国的汉奸集团买办集团正在掀起第三次“思想解放运动”,第一次是不管姓资姓社的思想解放运动,把中国推上了权贵资本主义的不归路;第二次是不管姓公姓私的思想解放运动,把一百多万个国有和集体企业私有化为个人财产;目前是第三次不管姓中姓外的思想解放运动,目的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资源,中国人民的财产,全球化为国际垄断资本的财产,把中国彻底变成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殖民地。上次在乌有之乡发了一个文章,题目是《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当时还没考虑金融这一块儿,还仅仅是从工业和资源这一块儿来讲的,其实金融这一块儿最危险。
正是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重庆钉子户才会具有那么大的影响。另外,钉子户事件让人感到乐观感到高兴的一个方面,就是我们政府行为的变化,能允许钉子户的孤岛存在两年之久,这在胡温新政之前是根本不敢想象的,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如果放到90年代中后期,别说对付钉子户要用武警了,即便是对付那些老实巴交的下岗工人,都提出了要用铁手腕铁心肠铁面孔来对付,并且还对法院规定了三不准:不准接受钉子户的诉讼;不准接受国企改制的诉讼;不准接受股票投资的诉讼。那时候如果遇到强制拆迁,遇到被逼下岗,遇到股市欺诈,老百姓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敢于反抗的钉子户更是只有死路一条,其实创造“钉子户”这个名词本身就是为了实行镇压,所以山东菏泽市的官员面对被逼死的钉子户,才会十分轻松的说“哪个地方的拆迁不死人!”,好在“房吃人”的时代终于结束了,胡温新政开始就严格规定:不准对拆迁户强制拆迁,不准公安司法参与拆迁,不准对拒绝搬迁的拆迁户断水断电,这是中国政治文明的伟大进步。总而言之,钉子户反映了我们这个社会两头在觉醒,两头要变革,只是中间这个利益集团在阻挠。矛盾的性质决定解决矛盾的方法,目前中国这种两头进步中间反动的政治状况,决定了下一步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道路,就是一方面加强中央的权威和力量,用集权代替分权,乱世用重典,铁拳打击利益集团的腐败力量;另一方面,就是运用互联网和电视这两个媒体平台,充分有序的发动群众,用最广泛的人民民主取代集团民主,走大众政治道路,形成中央政府和社会公众对利益集团的双重夹击,抑制住利益集团的大规模腐败和大规模卖国行为以后,再来探讨未来中国长远政治制度建设问题。
现代互联网的发展,为实行大众民主以及实现中央政府对民众的直接领导,提供了一个可靠的技术平台,互联网就是现代大字报,对于利益集团来讲,大字报是仅次于军队专政的群众专政力量,现在想来,主席生前所说的那场演习,其实就是为今天准备的,接受主席这笔最为有效的政治遗产,是目前中国避免危机和灾难的唯一选择,也是胡温新政最终全面胜利的唯一选择。
2007-04-12
张宏良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zhl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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