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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茂:联产承包的蜕变和三农问题的症结

作者:张文茂 发布时间:2015-11-10 21:16:49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联产承包的蜕变和三农问题的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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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大马克思主义学会的同学们希望我讲一讲农村改革的问题,顺便评论一下大家都知道的“农村改革之父”。很遗憾,我不想对某个人做什么评论,留给历史去做结论吧。关于农村改革和三农问题,我到想给同学们提供一个与主流舆论完全不同的思考路径,一个大的框架。你们都是天之骄子,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可以按照这个思路去探索、去思考。当然,也可以反对,如果你能从理论和实际上驳倒的话。

  所以,今天先给你们提出几个概念,供你们思考,希望你们能够把这几个概念联系起来,再形成一个整体的思路,也许能够形成全新的认识。

1、先用一个概念解释现在三农问题的症结,即“农民工夹角”现象

  这是我08年研究一个区县的经济社会结构时提出的一个概念。扩展开来,对全国来说,也是如此,简单解释一下。从传统农耕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或者说工业化进程的结果,是社会结构的城镇化。大体说来,我国50年代初期,城乡人口结构不到2;8,或1:9,即城市人口10%多一点,农村人口占到80%以上,接近90%。现在的情况是,真正转化为城市居民的人口只有36.7%左右,而官方的城镇化率则达到54.7%(2014年统计数),这里有18个百分点的差额。此外,剩下的45.3%乡村人口中,也不是全部经营农业,还有很大一部分在农村乡镇从事非农产业。我们暂且相对保守地假定这部分人口占15%左右。那么,我国现在的人口结构是这样的三元结构: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居民人口36.7%,真正依托农业的人口约30%左右,两者之间大约33.3%左右的人口就是虽然已经进入非农产业但仍然保留农民身份不能被市民化的农民工群体。我曾在2008年总结30年京郊农村改革的问题时,将这一现象概括为“农民工夹角”现象:即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发展,农业人口城市化转移大大慢于农业人口的非农化产业转移。如果用两条历史发展的曲线来表示,那么,在这两条曲线之间形成一个很大的夹角,这个夹角所代表的群体就是农民工。如图:


农民工夹角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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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农民工群体的基本特征是:离土的脐带割不断,进城的门槛又跨不过,处于城乡之间的两栖状态。他们没有城市居民的各类社会保障和稳定的居所,又不能放弃农村的土地权益和住宅,身份上是农民又不再经营农业,进入二、三产业和城市,又不能转化为城市居民。

  产生这一现象的经济原因是解散农村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体制以后,农民可以自由地进入二三产业和城镇,除少数靠自己创业以外,绝大多数成为可以自由出卖劳动力的农民工,即雇佣劳动者。而社会政策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又使他们无力转化为城市居民,只能成为处于城乡之间的两栖群体。这就是我国目前三农问题的症结,也是我国几乎所有社会问题的主要症结之一。

  这一现象的社会后果是造成一系列的三农问题和社会问题。最基本的问题是:已经产业转移的农民不能放弃土地,留在农业的农民不能扩大经营规模。农业副业化,农村空心化,留守的儿童、孤独的老人、分居的夫妻等等等等,唯一有利的是资本。其实,中国资本经济形态的快速发展,其秘密和根源就在于农民工夹角现象,所谓改革的红利的秘密也在于此。

  先给同学们这样一个概念,不做展开,你们可以自己进行深入思考。当然你们能总结出更科学的概念就更好了。

2、毛泽东的公社工业化的发展战略

  接下来再给同学们介绍一下毛泽东的公社工业化发展战略。这是正确分析我国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前提,可以避免陷入就农业论三农的理论陷阱。

  毛泽东一生为中国从农耕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开拓了两条道路(这是一个很大的题目,今天不能展开讲,希望有兴趣的同学可以深入研究)。其一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道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土地革命,在农村建立武装割据的根据地,走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全国政权的新民主主义的革命道路。这个不需要解释了。毛泽东为中华民族开拓的另一条道路,是社会主义工业化、现代化的道路:即通过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城市全民所有制和农村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两种公有制形式,以国家工业化为主导,以农村公社工业化为补充,实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依托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机制,用5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强大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强国,完成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化社会的转型。这可以简单概括为两条腿走路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这后一条道路的意义丝毫不亚于前一条。第一,她是社会主义的工业化,不是资本主义的工业化。西方发达国家是资本主义的工业化道路,私有制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的工业化道路。国民党、蒋介石已经试验过了,形成了四大家族的官僚资本主义,中国半殖民地化了。为什么走不通,毛泽东早已做了总结,这里也不再讨论。第二、她不同于前苏联的一条腿走路,而是两条腿走路。苏联走的是社会主义国家工业化道路,是国家这一条腿走路的工业化。农村不搞,是集体农庄,不搞工业。所谓一条腿,就是只有国家搞工业,没有农村和农民的事。

  苏联工业化起步时,农村还没有实行集体化。虽然早在列宁在世前就提出合作化,但发展始终处于缓慢停滞状态,到1928年参加集体农庄的农户也只占农户总数的1.7%。从1926年以后,由于工业化和城市的发展,粮食需求增加,以致粮食不能保障供应。国家开始意识到工业化不能建立在农业私有制和富农经济的基础上。1927年到1928年爆发大规模粮食危机,斯大林亲自前往西伯利亚帮助完成粮食收购计划。他对当地干部说:“我们的城市和我们的工业正在发展,并且将一年比一年发展。这对于国家的工业化是必要的。因此,粮食的需求将一年比一年增加,也就是说,粮食收购计划将扩大。我们不能让我们的工业任凭富农摆布。”所以,1929年,苏共通过了《关于集体农庄建设的总结和今后的任务》的决议,开始对农村进行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30年1月苏共作出了《关于在全盘集体化地区消灭富农户的措施》的决定以后,很快在全国实现了农业集体化,保障了国家工业化的快速发展。

  我国的工业化是否要照搬苏联的路子呢?这是对中国共产党人新的考验。既要学习苏联社会主义国家工业化的经验,又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走出自己的道路。1958年5月18日,毛泽东在一次会议上说:“从民主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有人以为要几十年时间发展资本主义,等待工人多了,农民觉悟了,才能搞社会主义革命。但实践证明,从民主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不需要几十年的间隔。苏联二月革命以后,几个月就进行十月革命,证明列宁是正确的。中国则不同,我们有了几十年民主革命,有根据地的经验,解放区的农民精神焕发,农村半无产阶级有三亿五千万人。我为什么讲十大关系?十大关系的基本观点就是同苏联比较,除了苏联的办法以外,是否还可以找到别的办法,能比苏联、东欧各国搞得更快更好”。(见《毛泽东年谱年谱1949-1976》第3卷第353页)这是毛泽东反复思考的问题。这里有两个关键问题:一个是农业和工业的关系怎么处理好?这在前苏联实际上是有教训的。表现在工业化与农业集体化的关系处理上,开始时不重视合作化,导致粮食出现问题,后来又通过激烈的阶级斗争的方式强令集体化。另一个是一条腿走路还是两条腿走路的问题。表现为我国人民公社与苏联集体农庄的的不同。毛泽东在人民公社初期时讲过,我们叫人民公社,不叫集体农庄,因为苏联的集体农庄只有农业,而我们的人民公社是农工商学兵的综合体。毛泽东为什么要这样考虑问题?因为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光靠国家一条腿的工业化难度很大。原因在于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基数太大,不论是靠资本主义的工业化形式还是靠苏联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业化的方式,都不能带动大批农业人口转移和农业社会结构的现代化转型。所以,毛泽东选择的是两条腿走路的发展战略。

  关于国家的工业化,这里不再讨论。关于人民公社工业化,毛泽东都有哪些论述呢?这里举几个例子。农村工业化、公社工业化都是毛泽东的讲话和中央正式文件中的提法。1958年,毛泽东就指出了人民公社制度的深远意义,在于农村工业化。他说:“农村人民公社制度的发展,还有更为深远的意义。这就是,它为我国人民指出了农村逐步工业化的道路,农业中的集体所有制逐步过渡到全民所有制的道路。”

  他说:“每个公社将来都要有经济中心,要按照统一计划,大办工业,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公社要有高等学校,培养自己所需要的高级知识分子。做到了这一些,农村的人口就不会再向城市盲目流动。”

  他还在1959年2月郑州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说:“由不完全的公社所有制走向完全的、单一的公社所有制,是一个把较穷的生产队提高到较富裕的生产队的生产水平的过程,又是一个扩大公社的积累,发展公社的工业实现农业机械化、电气化,实现公社工业化和国家工业化的过程。目前公社直接所有的东西还不多,如社办企业、社办事业,由社支配的公积金、公益金等。虽然如此,我们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也就在这里。”

  毛泽东甚至还预测了我国工业化所需要的时间。他说:“我们可能经过三个五年计划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笔者注:这是从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的角度讲的),但要建成一个强大的高度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国家,就需要几十年的艰苦努力,比如说,要有五十年的时间,即本世纪的整个下半世纪。”按照毛泽东的设想,在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以后,还需要几十年的实践搞工业化建设,要到本世纪末,也就是2000年以前。

  1965年,毛主席在阅读了中共中央调查研究室上报的华西村大队书记吴仁宝创办集体企业的报告上批示:“这是农村伟大光明灿烂的希望。”1966年5月7日,毛主席在著名的“五·七指示”中再明确次提出:“农民以农为主”,“在有条件的时候,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

  关于公社工业化的论述有很多。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就指出:“人民公社必须大办工业”。毛泽东的许多讲话、毛泽东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和笔记等文献,都有很多关于公社工业化问题的记载,同学们可以自己查。大家想一想,如果当初人民公社不被解散,如果乡镇集体企业不被私有化,那么,在社队企业或后来乡镇企业保持三十多年健康发展并不断产业升级的话,我们将是一种什么样的局面?

3、毛泽东社会主义工业化战略发展的阶段性

  第三个概念。请同学们注意,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想不明白,后面的问题就说不清楚。这个问题是:既然建立人民公社制度是为了实现农村的工业化,那么,在农村实现公社化之后,能不能马上大规模发展农村社队企业呢?历史告诉我们,不行。为什么?

  大家知道,58年确实出现了“左”的倾向,急躁冒进,打破平衡。还出现了“共产风”、“浮夸风”,原因大家都知道。结果,造成后来的三年困难时期。根本问题是什么?是农业的生产力水平还不过关,还远远不能满足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发展产生的新的需求,特别是粮食。可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国家再不敢放松粮食生产。这个曲折的过程,恰恰说明国家的工业化和公社工业化不可能同时起步,因为当时的农业生产水平太低。所以,人民公社在一定时期内必须首先解决农业问题,坚持以粮为纲,这是当时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农业是基础,没有农业的健康发展,国家的工业化也难以实现,这是客观规律,不能违背。所以,毛泽东在1966年的“五·七指示”才说“在有条件的时候”也要办集体企业。

  这说明,毛泽东所规划的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是必须分阶段、分步走的。这个工业化战略可以分为三个大的历史发展阶段,我将其称为三部曲:
第一阶段:国家建设独立完整的现代工业体系,农村则在组织起来的基础上,大搞农业基本建设,提高农业的生产力水平;
 第二阶段:粮食问题基本解决后,农村开始起步公社工业化,进入国家和公社工业化两条腿走路的发展阶段;
 第三阶段:公社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带动农村城镇化,加快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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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转变,要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国家的相对独立完整的现代工业体系基本建成,一是农业特别是粮食问题基本解决。而这两个条件在毛泽东逝世前后的70年代中后期已经基本具备。我国农村社队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也证明了这一点。

  举个例证:1974年12月15日,《河南日报》在头版发表题为《光明灿烂的希望——巩县回郭镇公社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的调查》一文。十个月以后,即1975年10月11日,为了配合全国第二次农业学大寨会议,《人民日报》又转载了这篇文章,题目是:《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河南巩县回郭镇公社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的调查》。文中用“公社要办工业”、“公社能够办工业”、“ 公社办工业的道路”、“ 社队工业作用巨大”小为标题,报道了巩县回郭镇公社办工业的事迹。据河南参加写作的同志介绍,这篇文章之所以十个月以后又被《人民日报》转载,是因为毛主席做了批示。而毛主席之所以批示,是因为当时浙江金华地区的部分银行干部在看了《河南日报》报道后,认为农村发展工业企业是农村经济建设的主旨,说到了他们的心窝里。于是,他们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推举该地区永康县人民银行干部周长庚执笔,在1975年9月5日,给毛主席、党中央写了一封信,建议党和政府切实加强对社队企业的领导,帮助和支持农民兴办各类企业,增加经济收入。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处接到来信后,于1975年9月25日以“来信摘要”的形式,摘录了周长庚来信的主要内容,并附上原件(注:指浙江给毛主席的信、华国锋给湖南省委的一封信和《河南日报》的报道)送呈毛泽东主席批阅。毛主席于27日审阅,并写下:“小平同志:请考虑,此三件(两封信及一篇报道)可否印发在京各中央同志。”这就是《人民日报》发表这篇文章的背景,说明毛泽东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年中,他还关怀着人民公社工业化的问题,还在支持公社工业化的发展。

  现实中按照这个三部曲进行实践的最完美的代表是江苏的华西,是河南刘庄和南街村,是黑龙江的兴十四村,是河北的周家庄公社等一大批坚持集体经济的典型。他们的成功,验证了毛泽东工业化战略的远见卓识。华西老书记吴仁宝说,“七十年代造田,八十年代造厂,九十年代造城”。这句话是对毛泽东工业化战略三部曲最精辟的概括,比我国任何学者、官员都看的明白,看的深刻。
回过头来总结一下,在第一阶段,也就是从50年代到70年代中期,是国家工业化先起步,公社工业化还不能起步,公社的主要任务还是解决农业问题。农业,特别是粮食,是农村这一阶段的主题。国家以计划调节为手段,以国家重大项目为主,靠农业提供原始积累,优先发展重工业,建立起相对独立、完整的现代工业体系。从50年代“一五时期”开始,一直到70年代中后期,二十多年的时间,我国相对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建成了。50年代初期,我国工业规模还不如比台湾还小人口只有几百万的比利时,到毛泽东去世时,已经进入世界第六大工业国的行列,工业的比重已经占国民经济总量的72%。我们有了自己的重工业,有了自己的汽车、有了自己的飞机、坦克,有了自己的拖拉机,也有了自己的原子弹、氢弹,有了自己的核潜艇,有了自己的卫星。

  在这一阶段,农村在公社化、集体化的基础上组织起来,利用组织起来的力量开展农业基本建设,学习大寨精神,靠农民的劳动积累,改造农业的物质技术条件,既保障国家工业化发展中的粮食和其他农产品供应,使农业特别是粮食问题基本过关。这既是农业支持国家工业的阶段,又是农业自身发展的阶段。到70年代中后期,农业,特别是粮食问题,从全国整体上讲已经基本解决,绝对不是什么“崩溃的边缘”。这是一个伟大的时代,是在毛主席的号召下,我国农民吃苦耐劳、艰苦奋斗、为国家奉献一切的正能量充分发扬广大的时代。这一代组织起来的农民,是共和国的脊梁。他们为共和国的长子----大型国有企业作出了自己的牺牲和贡献。所以,有些抱怨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用吃了二十多年返销粮的小岗村的十几个手印,来颠覆这个伟大的时代,却是极不光彩的,甚至是别有用心的。

  毛泽东工业化战略的第二个阶段,是由一条腿走路向两条腿走路转变,即公社工业化的起步和发展阶段。在时间上是70年代后期或80年代初期。对农村来说,就是从以粮为纲逐渐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多种经营和社队企业。发达一点的地区快一点,条件差的地区会晚一点。但从整体上讲,我国70年代末80年代初期,农村已经进入产业革命阶段,即农村公社工业化大规模起步和发展阶段,这已被80年代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所证明。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讨论清楚,即70年代后期的人民公社集体经济面临的主要矛盾到底是什么?在当时所谓解放思想的背景下,主流舆论逐渐形成人民公社的体制有问题,集体劳动,大拨轰,平均主义,农民没有积极性,出工不出力。所以要改革,要搞承包制,总之是在体制上做文章。另一种看法是把重点放在加快农村调整产业结构上,也就是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和社队企业,才能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提高集体经济的凝聚力,这是在产业结构调整上做文章。可惜后一种看法在当时没有能够成为主流,但是我赞同后一种看法。因为70年代后期,正是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由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的转型时期,国家的相对独立、完整的现代工业体系已经初步建成,而农业的粮食即吃饭温饱问题也已经初步解决。从整体上讲,公社工业化的起步条件已经初步具备,如何顺利实现这一发展阶段的转变,即从“以粮为纲”向发展多种经营和社队企业转变,增加农民收入,才是当时的主要矛盾,而不是什么人民公社的制度本身有什么问题。从当时的全国情况看,大体上好、中、差三个三分之一。集体经济发展好的,一般已经开始这种阶段转变,多种经营和社队企业已经发展起来,集体分配水平逐步提高;中等水平的,农业问题也基本解决,正处于这种阶段转变的前期;至于部分贫困地区,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的地区,由于多种原因,在当时还不具备这种条件。这些地区在体制上做些改革和调整,例如实行家庭承包制,只要有利于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并从正面加以引导,也是可以理解的和必要的。问题在于对整个农村形势整体判断上的错误,在于把贫困地区带有权宜之计的政策上升为全局性的并加以一刀切的强制推行,还要把最落后的典型当做旗帜,认准了人民公社体制就是不行,非要用小农经济取而代之,这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了。明明是农村产业结构问题,非要夸大成体制问题;明明是集体经济经营方式和分配方式的改革,偏偏要引导到所有制形式的蜕变,这是当时的一个严重的教训,也成为解散人民公社的理由。

4、公社工业化的发展必然对公社体制提出改革要求

  现在给同学们介绍第四个概念,即人民公社应不应该改革,怎样改革?人民公社即使不被解散,是否就不需要改革呢?显然,这个结论是错误的。如果说人民公社的三级体制在以农业经济为主的阶段是基本适应的,那么,在进入以公社工业化为主的发展阶段以后,随着社队企业的发展,必然对公社制度提出新的改革要求。因为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农村分工分业的发展,即公社工业化的发展,必然使原来以农业生产为主的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发生变化,造成组织形式、分配方式和管理体制的改变。这种改变的基本趋势是:按产业分工的要求形成各类专业化企业组织,在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这种区域性(社区型合作经济)集体经济组织形式之外出现企业形式、公司形式。公社有社办的直属企业;生产大队(后来的村级)也有自己的村办企业;甚至有的生产队也有自己的副业企业。这些企业虽然是独立经营的,但却是社区集体经济这个母体产生的“孩子”,产权是属于社、队这些社区集体母体的,分别受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调控和管理,纳入集体的统一分配。这就出现了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和公司企业组织的区别和分离,使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组织结构发生变革。这种趋势发展的结果,是随着社、队企业和社、队两级集体经济势力的壮大,生产队的经济实力被反超,其管理职能也逐渐被农业专业公司所取代,或成为农业公司下属的一个生产单位。公社的老三级体制会变成两级所有、双层经营的复合型叠加体制和结构。所谓两级所有,即公社和村级合作社两级社区集体经济主体;所谓双层经营,是这两级都是集体经济与公司企业之间的双层经营。当然,保留生产队一级并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也可以称为三级所有、双层经营的叠加结构体制。邓小平讲过农村在分工分业的基础上集体经济要有两个飞跃,如果真的要发展两个飞跃,那么,这才是第二个飞跃的体制支撑。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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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还有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农村公社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或我们现在讲的合作经济组织,与其所属的公司企业组织,是两类不同的组织形式,不能混为一谈。这是一个合作经济组织与股份制企业组织的区别问题。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进一步去学习思考,这里不再展开。这种新的集体经济体制和组织结构,既能够满足国家的计划指导的需要,也能适应市场机制的调节功能,是人民公社进入工业化阶段的必然选择。所以,那种认为人民公社体制不需要改革的观点是错误的,是“左”的僵化的看法。而那种认为凡是现在还肯定人民公社制度的人就是想简单回到过去的旧体制的看法,同样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偏见。看看现在几千个仍然在坚持集体经济体制村,哪个没有搞公司制,又有几个还停留在过去生产队的组织形式!八十年代的农村改革,不是按照公社工业化的要求对公社体制进行改革,反而把公社体制解散了,这是农村改革的第一个颠覆性的错误。北京郊区的实际情况是,政社分开以后,原来的社一级的经济组织职能并没有简单撤销,因为还有一大批企业,所以乡镇一级普遍设立农工商总公司,总公司管理下属一大批直属企业,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乡镇联合社与公司企业的双层经营;村级普遍改为经济合作社,农业承包以后,各村也办了很多企业,形成了村级社区集体与企业和家庭承包的双层经营体制,一直延续到九十年代后期,才由于集体企业私有化以后最终取消。

  进入公社工业化发展阶段以后,除了公社本身的体制和组织形式必然会发展变化外,在国家的宏观计划管理上也会发展阶段性变化。这种变化的基本趋势是:国家由原来的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控制逐渐转向放松管制,给市场调机制节留出更大的发挥作用空间。这里的逻辑关系在于:首先,在粮食问题基本解决后,随着农村集体多种经营和社会企业的发展,即公社商品生产的发展,必然增加肉、蛋、菜、奶等一般农产品的市场供给;当这种供给基本达到市场需求的时候,国家原来通过各种票证进行计划调控的措施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也就没有必要在进行计划管理。所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开始在这些领域发挥作用。其次,国家的计划管理的范围和手段也需要不断调整,把更多的一般商品的生产交给市场调节,而指令性计划管理主要集中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如国家骨干产业、高新科技领域、国防领域、基础设施等。国家对农村公社的管理,也由过去的直接计划调控(如粮、油、菜等播种面积、产量等指标)转为只调控一些基本指标(如耕地总量控制等),更多的则转向靠市场机制。第三,计划和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使国民经济不断处于产业升级的动态发展进程中。这种产业升级使更多的原来有国有企业生产的产品不断地扩散到农村公社的社队企业,使国家的工业化和农村工业化逐渐走向一体化。如北京的白兰道路的模式、汽车产业发展的模式,都曾经是成功的实践。

  最后,人民公社社队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也是两个趋势,一是产业和技术上的不断升级换代,提高工业化的质量水平,一个是在空间上相对集中布局,形成较大规模的产业园区或基地,使公社成为毛泽东所希望的农村本土的经济中心,同时避免“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低水平重复建设,为农村的城镇化集聚提供产业支撑。

5、两条腿走路的工业化带动两种形式的城镇化

  工业化的发展,必然带动传统农村社会结构的现代化转型。所以,在一般意义上,工业化的社会结果是农业人口和农村地区的城镇化。这种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向城镇集聚,必然导致很多传统自然村落的萎缩和减少。在资本主义工业化的背景下,这一过程就是资本剥夺小农和农村衰落的过程,是农民由小私有者沦为雇佣劳动者的过程。中国的问题在于,因为农业人口的基数太大,靠资本主义的工业化解决不了农民的城市化转移问题,在农村土地大量被资本兼并的情况下,必然出现即失去土地,又难以在城镇立足的失业大军,从而破坏社会结构的稳定性,使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断,这已被民国时期的历史所证明。而毛泽东开拓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不但要从根本上避免资本主义工业化发展的陷阱,而且,也是避免走资本主义的城市化道路的正确选择,并最终解决农民和农村问题,完成传统农业社会结构的现代化转型。

  简单说,毛泽东开拓的两条腿走路的工业化,带动的是两种形式的城镇化,即国家工业化带动城市化发展,公社工业化带动农村城镇化转型。

  国家的工业化带动城市的发展和扩张,发展大、中城市,靠国有经济带动一大批农村劳动力和人口进入城市并转为城市居民。这是一种本来意义上的农民城市化,这一进程实际上在改革前已经开始。70年代国家就已经开始从农村招工,很多最初是合同工,几年以后大量转为正式职工。这种城市化的基础是国家工业化和国有经济的发展,本质上是农民从农村集体经济进入城市国有经济的进程。

  人民公社的工业化带动的农村城镇化,具体表现为农村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这一进程的基础是公社一级企业和事业的发展,社一级经济总量的增长,使公社的中心地区形成工业相对集中的产业园区,并通过对传统村庄的改造建设城镇化社区,成为农村地区的经济、政治和科技文化中心。所以公社工业化的结果,使社办的企事业成为农民本土非农产业转移和城镇化集聚的载体。随着公社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大量农村劳动力和人口转移以后,原有的传统村庄必然面临整合集并的问题,那时,根据农业生产的区域规模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传统村落进行整合,建设规模适宜的新型农村社区,与中心区小城镇形成一体化格局,这就是传统农村在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城镇化过程。

  1959年12月,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教科书中说,发展重工业,“是消灭这些国家失业和农业人口过剩的必要前提”。毛泽东对此评论说:“在社会主义工业化过程中,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业人口会减少。如果让减少下来的农业人口,都拥到城市里来,使城市人口过分膨胀,那就不好。从现在起,我们就要注意这个问题。要防止这一点,就要使农村的生活水平和城市的生活水平大致一样,或者还好一些。有了公社,这个问题就可能得到解决。每个公社将来都要有经济中心,要按照统一计划,大办工业,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公社要有高等学校,培养自己所需要的高级知识分子。做到了这一些,农村的人口就不会再向城市盲目流动。”(《毛泽东年谱:1949-1976》260页)可见,在毛泽东的工业化战略里,一开始就没有把农业人口的转移仅仅依托在国家的、城市的重化工业的发展上,而是更多地考虑依赖公社工业化的带动。华西、南街、刘庄等一大批坚持集体经济的村,走的就是这样一条农村城镇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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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看到温铁军先生的一个访谈。他谈到“现代化之祸”, 谈到对现代化的反思:“农村农业必然衰败、农业人口大转移、城市化工业化,都对,都符合庸俗的发展主义的逻辑,但难道不应该反思吗?”他认为:“我们盲目、极端化地推进市场经济,其结果是三大要素大幅流出农村,土地被征占,资金被抽走,劳动力大规模外出打工。任何领域,在这三大要素净流失的情况下能不衰败吗?这是把市场经济当作市场主义的恶果。”他主张“ 搞新农村建设,就是要让三要素回流,让农民稳定在农村。”温铁军先生是一个不随泼逐流的有良心的三农学者,我也同意他的上述反思和判断,特别是他警告的“庸俗的发展主义”。但是,他的反思不触及农村集体经济体制这一敏感问题,所以,给出的出路也很值得商榷。农业剩余劳动力必然要转移,人口和经济必然要相对集中、集聚。这种转移都集中于大中城市,已经证明是发展的陷阱;但是,都停留在传统村落基础上的新村建设,同样违背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毛泽东的远见在于这两者之间,既不是都进入城市,也不是停留在传统村庄层面,而是通过人民公社的工业化,实现农村相对集中的小城镇化。只有人民公社这样的集体经济体制,才能避免农村三要素(劳动力、土地和资金)的净流出,又能实现本土的城镇化集聚。 愿意深入研究这个问题的同学,可以研究一下我国发展经济学家张培刚先生的农业工业化的观点,也要研究一下费孝通老先生关于农村工业、乡镇企业、小城镇的观点,然后在对比一下毛泽东的公社工业化的思想,他们在很多地方是相通的。但是,他们之间最主要的差别在什么地方?就在于有没有、要不要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的体制支撑和组织载体,这实际上代表了两条不同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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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上面介绍了五组概念:农民工夹角现象、公社工业化战略、工业化发展阶段性、公社体制的改革和工业化带动城镇化。我希望同学们能够把这一组概念联系起来进行分析,弄清楚他们之间的逻辑关系,然后我们再过过头来谈一谈农业的联产承包问题。

6、联产承包为什么成为打开潘多拉魔盒的钥匙

  首先,大家要搞明白联产承包制的本来含义是什么?最初的联产承包是一个人民公社生产队集体经济劳动管理和分配方式改革的概念,是由集中劳动和统一分配改为承包制,可以将农业生产活动承包到作业组,也可以承包到每个劳动力,后来发展到承包到家庭,然后按照每个作业组或劳动力或家庭的产量多少,由生产队统一计算劳动报酬进行分配。所以,当时的联产承包是“联系产量计算报酬”,是一个集体经济的概念,是生产队劳动管理和分配方式上的一种改革。主体是谁?是农村集体。没有主体,也就无所谓承包。如果真是坚持当时这个初衷,也许我国的三农问题就根本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但是,这并不是发明这个概念的人的本来目的,只是一个障眼法的过渡而已。因为毛泽东曾几次反对包产到户,人们印象很深刻。发明个新名词,可以绕开很多麻烦。后来的发展演变也很快证明了这一点。因为“联系产量计算报酬”的集体统一分配的特征很快就消失了,联产承包变成了按人均分土地的分田到户的“大包干”,既不联产,也不承包了。所以,联产承包的概念很快就被偷换了,变成了分田单干的小农家庭经济。

  这还不够,还不算完。因为承包总是两方的事,要有发包方和承包方才能成立。所以,集体的存在,仍然是个威胁,要严加限制。于是,农户的承包期被延长了、长久不变了,土地承包被固化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承包关系的调整权就这样被被剥夺了,双层经营变成了家庭一层经营。至此,联产承包最终变成了土地承包,土地承包又变成了永佃制,接下来的是自由化流转、兼并和土地集中。这是中国两千多年来封建社会重复过无数次的由均田制到土地兼并集中的历史再循环,只是现实需要面对的却是资本对小农的剥夺和改造了。

  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他们以联产承包为理由,解散了人民公社。要知道,毛泽东的人民公社不仅是解决农业的现代化问题,而且是解决农村的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问题的体制安排。你要解散人民公社,至少要向人们证明人民公社不但不能实现农业的现代化,而且也不能实现农村的工业化和城镇化。但是,遗憾的是,我们既没有听到这样的解释,也没有在后来的实践中看到任何一个小农经济的村庄能够实现这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现实所有的只是农村的衰落。相反,到是那些坚持集体经济的农村,不但完成了农业现代化,而且实现了工业化和城镇化。这说明,用农业适合家庭经营来否定人民公社的整体功能,在逻辑上是一种不对称的关系,是用不对称的局部否定整体和全局,这叫做攻其一点不及其余,而这在道义上又叫做不择手段。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我国农村80年代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本来是毛泽东两条腿走路的工业化战略的自然延续,因为社队企业已经在公社解散前发展起来了。但是,我们的决策者没有这个战略眼光,他们没有想到这个异军突起,说是“意外地抱了一个金娃娃”。但是,这种意外的收获不但没有使他们重新认识毛泽东的战略远见,相反,却助长了他们加快私有化、市场化改革的自信。因为他们认为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是农村体制改革的结果,而不是毛泽东两条腿走路的工业化战略的必然趋势。于是,90年代的颠覆开始了,农村集体企业改制了、私有化了,结果是农村工业化进程中断,农村城镇化进程中断。本来80年代由于乡镇企业的发展,城乡差别已成缩小之势,但是,在90年代以后却迅速地拉大了。“三农”逐渐问题成为老大难,现在又要靠资本下乡来救命了。所以,大家想一想,联产承包在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只是一块敲门砖,是为了敲掉集体经济,这个使命完成了,它也就被丢掉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联产承包是打开潘多拉魔盒的那把钥匙。

  最后,再给大家提出一个进一步思考的问题:发展集体经济体制下的农业产业化还是资本主导下的产业化?

  按照毛泽东的工业化发展战略,在人民公社进入工业化发展阶段以后,农业的发展趋势是什么呢?是集体经济体制下的农业产业化。90年代初期,我曾将农村现代化进程概括为四大基本趋势,即农村工业化、农业产业化、乡村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农村工业化就是毛泽东的公社工业化,而农业产业化又是什么概念?在人民公社体制的初期阶段,农村基本上是“以粮为纲”,产业结构单一。随着农村工业化即社队企业的发展,农业的发展趋势是由“以粮为纲、多种经营”向多种产业转变。多种经营发展成为多种产业,是大农业概念下农业内部的产业分化,这就是毛泽东讲的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这种趋势使农业内部的各产业逐渐成为独立的、完整的产业体系,使粮食以外的肉、蛋、菜、奶、果、茶、油等等过去作为副业的多种经营变成独立的产业。所以,农业产业化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农业在产业分化的基础上形成区域性主导产业,形成一定的区域规模。如粮食主产区、大豆主产区、蔬菜主产区、各类果品主产区等等,这是区域化趋势,每个乡村不再是小而全的发展模式,而是逐渐形成自己的主导产品和产业。另一个含义是在区域主导产业形成的基础上,建设产前、产中、产后和科技、加工、贸易、信用金融等服务环节在内的完整的产业链条,使农业成为不同区域各具特色的产业体系。这一过程,就是农业的产业化形成过程。

  当然,这一农业的产业化过程,本来应该在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体制下有组织地实现。因为人民公社时期农业生产以外的各个环节,在社一级已经基本建立起来,如供销社、信用社、收购站、粮站、农机站、技术推广站、兽医站以及水利、电力、植保、种子等一系列服务部门都已齐备,只要随产业结构的调整加以适当的改革,按产业化要求整合这些环节,很快就能成为农业产业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人民公中现代农业的组织体系。但是,解散了人民公社,不但使农业在生产环节上退到小农经济,更重要的是使农业产业化的这些环节退化了、私有化了、市场化了,使些环节基本上都已经被资本所主导。分散的小农面对资本掌控的各个产业环节,农业产业化就必然是“公司加农户”甚至连农户也不要的公司直接雇工经营,走上资本改造小农的产业化道路。所以,在反思集体经济失败的教训中,不但要看到解散人民公社是对社区集体经济的瓦解,同时也是对农业产业化组织体系的瓦解。重建农村集体经济,既有重新组织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问题,也有按产业化发展的要求重建农业的产业化组织体系的问题。

  前一段曾看到一个报道报道,今年7月2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讲起一段往事,说他10多年前去加拿大考察现代农业,特别注意到对方介绍情况时从不简单地说“农业”(Agriculture),而是始终用一个完整的词组“农业产业”(Agriculture Industry,直译为“农业工业”)。 李克强说:“我当时听得很奇怪,怎么又是农业又是工业?他们带我看了一圈后我明白了:从选种、种植、收割、仓储,到加工、营销,完全是用工业的方式发展农业,打通了农业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最终的产品销往全世界!”当天的会议部署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安全高效绿色发展之路。李克强指出,纵观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路径,普遍都是用工业的方式发展农业。农业不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农业现代化就失去了支撑;反过来说,也只有根本转变农业的发展方式,农民增收增效才有保障。李总理现在能有这样的认识,也算难能可贵了。但是,仍不清楚这样的农业产业化如果没有集体经济体制的支撑,如果不把农民按社区、按产业(包括比乡镇更大的层面上)组织起来,是不是最终还是资本下乡,走公司加农户或干脆由公司圈地雇工经营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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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们,今天的广大农村哪里还有真的联产承包?早就没有了,有的只是岌岌可危、难以为继的类似“永佃制”小农经济。这就是所谓的“农村改革之父”及其继承者们的历史杰作!他们真的要搞联产承包吗?绝对不是,无非是退回到家庭小农经济而已。

  所以,三农问题并不在三农本身,而是整个国家的发展方向、道路问题。希望同学们能够从这样的高度来思考问题,不要局限在农业本身的圈子里。我们的三农问题,需要重新进行顶层设计。

  就讲这些,谢谢同学们。
2015-11-8

来源:北大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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