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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高质量推进机关党建工作

作者:《机关党建研究》 发布时间:2020-10-31 10:14:54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中央修订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中央和国家机关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永葆政治机关的鲜明本色,必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发挥“第一方阵”的表率作用,高质量推进机关党建工作。

  一、深刻认识《条例》是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党章规定 “凡有党员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1927年9月,“三湾改编”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实行“支部建在连上”。土地革命时期,中央机关和苏维埃政府先后建立了苏区中央机关党总支和中央政府机关党总支。1945年党的七大明确规定,党的各级党政机关均须设立党的基层组织,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新中国成立后,先后成立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委员会、中共中央人民政府直属机关委员会,分别直接领导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织工作。随后,中央及省市地县各级党政机关,普遍建立了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对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提出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引领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2018年3月,党中央又作出将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职责整合的决定,组建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统一领导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开创了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中央修订印发《条例》。《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的重要制度成果,有力地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深入学习、对标对表党中央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对于梳理总结和巩固提升加强机关党建好经验好做法,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更好地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与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具有重要意义。

  二、在主责主业中学思践悟,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讲政治是具体的,‘两个维护’要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条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并将之落实到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中,提出把“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作为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这就要求我们深入思考和准确把握本领域本单位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坐标方位”,以对党的创新理论“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善于运用党的制度机制统领和带动业务工作,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使两者有机结合、深度融合,切实把党的领导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工作实绩。

  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是党中央直接领导的党的历史和理论研究专门机构。党中央提出的构建与大党大国地位相适应的党的理论研究综合体系、打造党的历史和理论研究高端平台的重大任务,要求我们必须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党史和文献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必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把听党指挥、对党负责,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各项工作都要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坚决防止偏离和违背党的政治方向的行为。

  三、以勇于斗争、勇于担当的实际行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要取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胜利,没有斗争精神是不行的。《条例》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治党理念和要求。在“党的政治建设”一章中强调,要“提高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发扬斗争精神,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深刻说明了新时代新征程基层党建的重要任务,就是要激励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在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中冲锋在前、建功立业。

  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是党的历史和理论研究阵地,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反对任何歪曲和丑化党的历史、党的领袖的错误言论,坚决抵制历史虚无主义,牢牢守住党史和文献工作阵地。必须强化教育引导,确保全院党员干部始终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善于从政治上研判形势、分析问题,自觉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做到一切服从大局、一切服务大局。必须不折不扣地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落实到党史和文献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着力增强研究成果的决策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国际影响力,更好担负起党中央赋予的政治责任,为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贡献力量。

  四、以自我革命的鲜明品格破解“灯下黑”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我们党必须勇于进行自我革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指出要“着力解决和防止‘灯下黑’问题,全面提高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条例》充分体现了铲除“灯下黑”问题的制度自觉。《条例》修订所遵循的主要原则之一就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党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要求,聚焦解决机关党的建设“灯下黑”等问题,提出管用措施,加强制度保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并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当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等要求写入《条例》总则。因此,机关党建工作必须坚持自我革命精神,有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克服在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等方面的顽瘴痼疾,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为高质量完成中央交办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是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也是科学研究机构,既有鲜明政治性又有很强学术性。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因应学历高、专家学者多且中青年同志已逐步成长成熟为业务主体的情况,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头,引导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审慎和敬畏,切实管好“笔杆子”“话匣子”,防止以“业务干部”自居而把政治和业务分割开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忠实践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正确处理好政治和学术、研究和宣传、历史和现实的关系,坚持研究无禁区、宣传有纪律、行为守规矩,确保党史和文献工作始终姓党、为党、护党。

  五、把制度建设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提高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必须完善和发展党内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条例》就是落实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要求,加强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也永远在路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到哪一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加强党的领导和机关党建制度体系建设,切实扎紧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笼子,打牢规范化建设基础,实现机关党的建设有章可循、有规必行,确保“政治建院、编研立院、人才强院、从严治院”办院理念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制度,坚持明确标准,既提出政治高线、激励党员干部向往践行,又划出政治底线、防止党员干部逾矩失范,坚决维护制度权威。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制度执行的模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唱黑脸”,不怕得罪人。加强监督检查,突出政治监督,把党性教育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使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约束的环境下学习工作和生活。强化问责追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不折不扣的执行树立制度威信、发挥制度威力,推动加强机关党建各项要求落实落地,为圆满完成党史和文献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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