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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创造了党的历史上至少8个“第一”

作者: 李 颖  更新时间:2015-12-20 16:55:12  来源:《党史纵览》  责任编辑:石头

  编者按:历史上多少惊涛骇浪,往往涌起于看似平静的会议桌旁。在中国共产党90余年的历史中,党代会召开的时间间隔,从建党早期大致每年一次,到17年、11年、13年、4年1次,再到党的十二大后固定为每5年一次,党代会的地址,从上海、广州、武汉,到莫斯科、延安,最后到北京--这种时空变化,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党从小到大、从幼稚到成熟的光辉历程。党代会是党的发展历程中标志性的事件。《党代会现场:99个历史深处的细节》(党建读物出版社)一书的作者李颖博士为我们解密党代会生动的历史细节。

  细节三:二大创造了党的历史上至少8个“第一”

  二大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它在党的历史上至少创造了以下8个“第一”。

  一是在中国人民面前第一次提出了明确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

  二是第一次提出了关于统一战线的思想和主张。

  三是以全国代表大会名义公开发表了党的第一个宣言。

  四是第一次明确了中国共产党与共产国际的组织关系,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大会确认中国共产党是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这在当时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一种抉择。因为无产阶级的革命事业是国际性的事业,需要各国无产阶级互相支持。但是,在中国完成这个事业,首先需要中国共产党依靠本国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找出适合中国情况的革命道路,而不能由别的国家或某一个国际中心来指挥。然而,中国共产党加入共产国际后,必须执行共产国际代表大会及其执委会的一切决议,这不能不给中国革命带来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影响。

  五是制定通过了党的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的党章。

  六是第一次明确地阐释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思想。建党之初,中国共产党人便对党的组织原则进行了积极探索。上海党的早期组织创办的《共产党》有许多文章介绍俄共(布)的组织原则;湖南的毛泽东与蔡和森就党的组织原则多次探讨,双方都赞成建立一个集权的有纪律的组织;一大召开前,陈独秀起草了一个党章,提到“共产党应该是民主集权制”(知识出版社编:《一大回忆录》),但是,一大通过的纲领和决议,并没有直接涉及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相关表述。二大通过的《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明确宣布,完全承认加入共产国际的21项条件。其实,这其中就应当包括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即“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这是二大确定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直接原因。《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所附《第三国际的加入条件》,则将这一原则翻译为:“凡属于国际共产党的党,必须建筑于德莫克乃西的中央集权的原则之上。”“德莫克乃西的中央集权”基本接近“民主集中制”的概念。二大虽然还没有像后来召开的党的五大那样把民主集中制原则正式写入党章,但二大党章却阐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思想,诸如:“全国代表大会为本党最高机关”,“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决议,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少数绝对服从多数”。

  七是通过的《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是中国妇女运动史上第一个以政党名义作出的关于妇女问题的决议。

  八是第一次喊出了“中国共产党万岁”的口号。这句耳熟能详的口号,有据可查的最早出处便是党的二大宣言的最后:“中国共产党万岁!”“国际共产党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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