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最近在《真理标准与党的实践》一文的投稿中论述了这样的观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彻头彻尾的反马克思主义命题;对于这一命题的批判,正是维护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则把实践当做真理检验的基础。现在网上却又看到Txlr在“马恩列斯毛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标题下,以八个小标题辑录的马恩列斯毛的若干言论。辑录者意图很明显,就是以这些语录来证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命题。我认为,辑录的这些内容不但根本不具有他所需要的证明作用,而且恰恰可以被用来批判这一命题。
下面笔者就着辑录者的思路,对照其所辑录的马恩列斯毛的论述作些理论辨析。(楷体为笔者所写,宋体为辑录内容,标题为辑录者所加)
【一】实践检验真理,是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和首要观点
如果把这一部分的辑录归结成“以实践来检验理论的真理性,是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和首要观点”,那么这样的归结完全正确,但归结起来的这个观点并不能被引申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命题上来。对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命题的批判,不但没有否定唯物主义认识论这个基础和首要观点,而且恰恰是维护了这一重要观点。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到神秘主义方面的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页。
马克思说“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在本质上”这四字的强调,意味着作为社会生活的实践,必须从本质上去把握。本质是相对于现象而言,由现象到本质的认识过程,就是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也就是说,认识只有进入到理性阶段才能把握实践,而理性阶段的认识就是上升到理论的认识,很显然,作为真理检验标准的实践,就是从理论上去把握的实践,质言之,就是理论形态的实践。这样的看法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命题是相容的吗?我看是直接对立!那么究竟以何者为是呢?
我们已经看到,马克思在1845年,恩格斯在1888年和1892年都把实践标准作为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
——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选集》第2卷第137页。
马克思主义者说:如果把实践标准作为认识论的基础,那么我们就必然得出唯物主义。
——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选集》第2卷第139页。
辑录者是怎么从“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从“认识论的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演绎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命题上来的?
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这种观点必然会导致唯物主义,而把教授的经院哲学的无数臆说一脚踢开。
——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选集》第2卷第142页。
关于列宁这一论述,我在《真理标准与党的实践》一文中作了分析,现把相关内容摘录在下面:
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说道:“生活、实践的观点应当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这种观点必然会导致唯物主义,而把教授的经院哲学的无数臆说一脚踢开。”这个观点在那次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中经常被人强作证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命题正确性的依据。但是列宁紧接着说下去的话便立即否定了这个命题:“当然,在这里不要忘记(着重号为引者所加):实践标准实质上决不能完全地证实或驳倒人类的任何表象。这个标准是这样的‘不确定’,以便不至于使人的知识变成‘绝对’,同时它又是这样的确定,以便同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一切变种进行无情的斗争。”人类的任何表象尚且不能完全地证实或驳倒,何论对理论真理性的完全证实或证伪呢?可列宁叮嘱“不要忘记”的这句话,偏偏就被这一命题的许多坚持者忘记了,《实》文作者当然没有忘记,但在他那里,这句话竟然成了证明实践标准绝对化命题的依据!我们因而不得不就此展开较为细致的辨正。
这里的“不确定”,是说并非实践就能证实或驳倒一切,它因此而或可为标准亦或不可为标准,基于对标准这样的认识,人们才不致把实践的检验绝对化,不致把根据实践的肯定或否定得出的一切凝固化,不致把作为知识的这一切当成僵死的教条;“确定”,是说用于实践的认识是否具有客观实在性,是否具有真理性,还得通过实践本身来证明,认识一旦被实践证明具有客观实在性,就可据以确信我们真实地掌握了相应范围的客观世界,一旦被实践证明具有真理性,就可据以确信我们真实地掌握了相应范围的客观真理,基于这样的确信,我们就可以把它们作为客观真理来运用,而不是没完没了地无条件“检验”下去,这样就摒弃了唯心主义、怀疑论和不可知论。我们今天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命题的否定,还有什么比运用列宁过去说的这句话更直截了当的吗?
从逻辑上讲,“实践标准实质上决不能完全地证实或驳倒人类的任何表象”中的“实践”,显然是一个周延的概念,它包括了所有作为真理标准的“实践”,也就是说以后的实践即包含于其中。这里的“实质上”三个字正是从根本上,从本质意义上对“决不能完全地证实或驳倒人类的任何表象”这一陈述的强调;至于“决不能”三字则更是在作出否定性判断时的特别强调。
列宁在同一本书的另一个地方说了与上面引文相似的话,为了澄清列宁论断的原意,我们不妨看一看这段相似的话及其上下文。列宁指出:“从现代唯物主义即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我们的知识向客观的、绝对的真理接近的界线是受历史条件制约的,但是这个真理的存在是无条件的,我们向它的接近也是无条件的。……一句话,任何思想体系都是受历史条件制约的,可是,任何科学的思想体系(例如不同于宗教的思想体系)和客观真理、绝对自然相符合,这是无条件的。”很清楚,这里所阐明的正是科学的思想体系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这两个方面的同时存在。接着列宁对经验批判主义者说道:“你们会说: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这种区分是不确定的。我告诉你们:这种区分正是这样‘不确定’,以便阻止科学变为恶劣的教条,变为某种僵死的凝固不变的东西;但同时它又是这样‘确定’,以便最坚决果断地同信仰主义和不可知论划清界限,同哲学唯心主义以及休莫和康德的信徒们的诡辩划清界限。”请注意!:这里的“不确定”与“确定”的区分,是就思想体系而言,前面引文中“不确定”与“确定”的区分是就实践的标准而言,而它们这样的区分所针对的对象差不多是一样的。显然,列宁在这里把实践的标准和科学的思想体系看作同位的东西:实践标准以科学的思想体系来体现,也就是说作为真理标准的实践乃是我们名之为“理性实践”的东西。但是比较前后两段论述,就可以看出,列宁还是把实践的标准与科学思想体系作了如下区别:实践的标准虽能证实或驳倒人类的表象,却“决不能完全地证实或驳倒人类的任何表象”;而我们向客观的、绝对的真理的接近,虽受历史条件的制约,却又“是无条件的”,任何科学的思想体系“和客观真理、绝对自然相符合”,也“是无条件的”。这就是说,实践标准达不到的地方,科学的思想体系却能够达到;实践标准现在达不到的地方,有些将来也达不到,而科学的思想体系现在达不到的地方,将来终能达到。但是《实》文却硬要说“今天的实践回答不了的问题,以后的实践终究会回答它”,并说这就是实践标准的“绝对”之所在,而不是说科学的思想体系“终究会回答它”,更不提这正是科学的思想体系绝对性所在。
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还可看出,真理检验的标准不止实践标准这一种,它被包含在科学的思想体系之中;科学的思想体系作为真理检验的标准,它是实践标准的涵盖者,所以它不简单地等同于实践标准,也即是说不简单地等同于理性实践。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命题,它在这里简直就毫无置喙的资格。
紧接着上面的话,列宁对经验批判主义者继续说道:“这里是有你们所没有看到的界限,而且由于你们没有看到这个界限,你们滚入了反动哲学的泥坑。这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和相对主义的界限。”为什么经验批判主义者看不到这样的界限就“滚入了反动哲学的泥坑”呢?那是因为他们认识论的基础是相对主义,“把相对主义作为认识论的基础,就必然使自己不是陷入绝对怀疑论、不可知论和诡辩,就是陷入主观主义。作为认识论基础的相对主义,不仅承认我们知识的相对性,并且还否定任何为我们的相对认识所逐渐接近的、不依赖于人类而存在的、客观的准绳或模特儿。”为了说明这一点,列宁把相对主义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作了这样的比较和区别:“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无疑地包含着相对主义,可是它并不归结为相对主义,这就是说,它不是在否定客观真理的意义上,而是在我们的知识向客观真理接近的界限受历史条件制约的意义上,承认我们一切知识的相对性。”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命题,在把实践标准绝对化的同时,也就使对理论客观真理性的肯定相对化。当命题的鼓吹者断言“就一切思想和理论都必由实践来检验这一点讲,它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时,他就是在向人们兜售相对主义。按照这个观点,连“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根本规律”这样的论断也必须接受实践检验。这难道不是发乎对一切客观真理“绝对的、无条件的”的怀疑吗?在他这里还有什么真理的客观性可言?还有什么对客观真理的肯定可言?对理论采取这种态度的人难道不是“陷入绝对怀疑论、不可知论和诡辩”了吗?我们从他那里看到的相对性,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所主张的正好相反,这种相对性不是“在我们的知识向客观真理接近的界限受历史条件制约的意义上”,而是“在否定客观真理的意义上”。由此可见,相对主义正是该命题的鼓吹者向人们提供的认识论基础之一,而鼓吹者自身,则因混淆了辩证法与相对主义的界限而“滚入了反动哲学的泥坑”。
按照辩证唯物论,思想必须反映客观实际,并且在客观实践中得到检验,证明是真理,这才算是真理,不然就不算。
——毛泽东《增强党的团结,继承党的传统》,《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90页。
“在客观实践中得到检验”说的不是检验途径吗?“证明是真理”等于“检验真理”?这段话与“唯一”二字扯得上吗?
要在群众的革命斗争的烈火中,在生动的实践的烈火中检验第二国际的各种理论教条,就是说,要恢复那个被破坏了的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消灭理论和实践分离的状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创立具有革命理论武装的真正无产阶级政党。
——斯大林《论列宁主义基础》,《列宁主义问题》第10页。
如果说我批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命题,反对的只是“唯一”而非反对“标准”,而反对“唯一”正是为了坚持“标准”,那么,辑录者该怎样把斯大林这段话拿来驳斥我呢?
许多自然科学理论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不但在于自然科学家们创立这些学说的时候,而且在于为尔后的科学实践所证实的时候。马克思列宁主义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也不但在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人科学地构成这些学说的时候,而且在于为尔后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所证实的时候。辩证唯物论之所以为普遍真理,在于经过无论什么人的实践都不能逃出它的范围。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2-293页。
“证实”,意为证明其确实。它具有直接肯定的意义。“检验”,意为检查验看。它具有取舍的权威性:或者肯定,或者否定。毛泽东在这里为什么措以“证实”一词,而不置以“检验”一词?对此,辑录者是否应当细究一番?
“辩证唯物论之所以为普遍真理,在于经过无论什么人的实践都不能逃出它的范围。”看清楚了吗?是经过无论什么人的实践都不能逃出辩证唯物论的范围,而不是辩证唯物论不能逃出实践的范围。在这里,究竟是实践检验理论,还是(真理性)理论检验实践?我看辑录的这句话,直接打了辑录者自己的脸!
【二】所谓检验真理,就是检验认识的客观真理性、正确性
“检验真理”,这样表述不严谨,严谨的表述可以是“真理的检验”。这个观点没错,正因为不错,也就不可能被引申到“唯一”上去。
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页。
人以自己的实践证明自己的观念、概念、知识、科学的客观正确性。
——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第123-124页。
在这里,马克思和列宁所谈的是“证明”,不是“检验”。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说过:“费尔巴哈把人类实践的总和当作认识论的基础。” 他是完全赞成费尔巴哈这一观点的。这个观点在他的《再论工会、目前局势及托洛茨基和布哈林的错误》一文中再次得到重申:“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包括到事物的完满的‘定义’中去。” 这是对真理标准所作的马克思主义的明确定位。在列宁那里,能够作为真理检验标准的实践显然是“人类实践总和”,而不是哪一个特定实践,特定实践只能作证明之用,而不能作检验之用。“思维的此岸性”或曰“观念、概念、知识、科学的客观正确性”当然只能通过实践来证明,但能不能被证明,不仅决定于思维本身是否具有此岸性,或者说观念、概念、知识、科学本身是否具有客观正确性,还决定于此一实践是否具有此一证明的条件。在这里,如果简单地以“检验”来代替“证明”,就赋予作为证明者的实践以无条件性,从而也就把实践标准绝对化,“唯一”说正是犯了这样的绝对化错误。
作为真理标准的实践,它应当在人与对象事物的联系上作出合乎人的生命需求的确定,诸如实践的正义性要求、实践者动机的善良等等,也就是说真理的实践检验,远远不止于就思维的此岸性或观念、概念、知识、科学的客观正确性作出证明。如果实践检验仅限于此,就是十足的反马克思主义的实用主义。难道“唯一”说不就是这样的实用主义吗?把马克思和列宁这样的论述辑录在“所谓检验真理,就是检验认识的客观真理性、正确性”的标题之下,难道不正是在误导人们对马克思和列宁作实用主义理解吗?
人类认识的历史告诉我们,许多理论的真理性是不完全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了它们的不完全性。许多理论是错误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其错误。所谓实践是真理的标准,所谓“生活、实践底观点,应该是认识论底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理由就在这个地方。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3页。
你将置身其中的实践定位于历史发展过程的一部分吗?它就是历史的实践;你将置身其中的实践仅仅定位于特定目标的实现过程吗?它就是现实的实践。这种定位完全决定于你的思想和精神境界的高低。能够正确把握实践方向而不犯理论错误,有了错误能够被及时发现且在实践中主动纠正的人,都是具有深邃的历史眼光的高境界的人,反之则是目光短浅的庸人。实践标准只能为高境界的人所把握。对实践标准的把握是靠实践本身吗?不,是靠正确的思想和高尚的精神!这一点,“唯一”说者赞成吗?辑录者又是怎么看的?
对恩格斯说来,整个活生生的人类实践是深入到认识论本身之中的,它提供真理的客观标准。……在人类实践中表现出来的对自然现象和自然过程在人脑中客观正确的反映的结果,它证明这个反映(在实践向我们表明的范围内)是客观的、绝对的、永恒的真理。
——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选集》第2卷第191-192页。
列宁在这里所要说明的是什么?是在认识论上说明在实践过程中从必然到自由的转变,它的实质是什么。说到这里,不禁还是要问辑录者一句话:列宁的这个论述和“唯一”说有什么关系?
所谓认识客观真理,即是人在实践中,反映客观外界的现象和本质,经过渐变和突变,成为尚未经过考验的主观真理。要认识这一过程中所得到的主观真理是不是真正反映了客观真理(即规律性),还得回到实践中去,看是不是行得通。
——毛泽东《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辩证法》,《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324页。
这里无疑是从认识与实践的互化关系上说明人们认识真理的一般过程,可是——这能够被用来证明“唯一”吗?
抓着了世界的规律性的认识,必须把它再回到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去,再用到生产的实践、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以及科学实验的实践中去。这就是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的过程,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继续。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2页。
这里无疑是从认识与实践的互化关系上说明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的一般过程,可是——这能够被用来证明“唯一”吗?
【三】以实践作标准,就是以行动的结果、实践的效果作标准
“以实践作标准,就是以行动的结果、实践的效果作标准”——典型的实用主义!这个标题下所辑录的所有内容都与此截然对立!辑录者能够将自己这样的观点与实用主义作本质的区别吗?
在唯物主义者看来,人类实践的“成功”证明着我们的表象同我们所感知的事物的客观本性相符合。在唯我论者看来,‘成功’是我在实践中所需要的一切,而实践是可以同认识论分开来考察的。”
——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选集》第2卷第139页。
列宁在这里所谈的仍然只是“证明”,与“检验”毫无关系,只是辑录者企图移花接木罢了。
行动的结果是对主观认识的检验和真实存在着的客观性的标准。
——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第155页。
这是列宁在黑格尔《逻辑学》一段摘要后面写下的一段话,是他用自己的语言对黑格尔相关文字做出的一个概括,并非自己哲学观念的完整表述。列宁只是在有限范围内赞成黑格尔的看法,是仅就“行动的结果”而言,并未上升到实践的层面。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行动”与“实践”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而辑录者就是企图误导人们在这两者之间划等号,其目的无非就是以此证明他所推崇的那个“唯一”。
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84页。
这是在讲“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的依据究竟是在主观方面,还是在客观方面,毛泽东在这里不过是做出了一种选择性确定。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等于“以实践作标准,就是以行动的结果、实践的效果作标准”吗?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二条里说:离开实践提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对象的(客观的)真理性”的问题,乃是经院哲学。恩格斯重复说:对康德和休谟的不可知论以及其他哲学怪论(Schrullen)的最有力的驳斥就是实践。他反驳不可知论者说:“我们行动的成功证明我们的知觉是和知觉到的物的对象(客观)本性相符合的(Ubereinstimmung)。”
——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选集》第2卷第137页。
另外还有其他一些哲学家否认认识世界的可能性,或者至少是否认彻底认识世界的可能性。……对这些以及其他一切哲学上的怪论的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即实验和工业。既然我们自己能够制造出某一自然过程,使它按照它的条件产生出来,并使它为我们的目的服务,从而证明我们对这一过程的理解是正确的,那末康德的不可捉摸的“自在之物”就完结了。
——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1页。
检验某个集团、某个派别、某个政党的革命性,不是根据他们发表什么样的声明或宣言。检验某个集团、某个派别、某个政党的革命性,是根据它们的行动、实践和实际计划。如果人们的声明和宣言不以行动来证实,如果它们不付诸实施,那末无论它们多么有声有色,都是不能相信的。
——斯大林《斯大林全集》第10卷,第47页。
实际的情形是这样的,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物质生产过程中,阶级斗争过程中,科学实验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84页。
理论的东西之是否符合于客观真理性这个问题,在前面说的由感性到理性之认识运动中是没有完全解决的,也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完全地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2页。
如果说我反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赞成“实践是真理检验的基本标准”,那么以上几段论述究竟可以被用来证明前者,还是可以被用来证明后者?
……认识过程的第二个阶段,即由精神到物质的阶段,由思想到存在的阶段,这就是把第一个阶段得到的认识放到社会实践中去,看这些理论、政策、计划、办法等等是否能得到预期的成功。一般的说来,成功了的就是正确的,失败了的就是错误的,特别是人类对自然界的斗争是如此。在社会斗争中,代表先进阶级的势力,有时候有些失败,并不是因为思想不正确,而是因为在斗争力量的对比上,先进势力这一方,暂时还不如反动势力那一方,所以暂时失败了,但是以后总有一天会要成功的。
——毛泽东《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323页。
这段论述不但不能证明“以实践作标准,就是以行动的结果、实践的效果作标准”这一观点的正确,恰恰证明它的错误。毛泽东“在成功了的就是正确的,失败了的就是错误的”这句话的前面为什么要加上“一般的说来”?就是提示人们注意,这种证明的作用不是绝对的。接着这句话为什么要补充说“特别是人类对自然界的斗争是如此”?因为社会生活中的实践具有人类对自然界的斗争所不具有的特定因素,这些因素决定了不能像“对自然界的斗争”那样,只认结果说话,以成败论英雄,所以毛泽东紧接着又特别说了在社会斗争中暂时失败不能证明真理不在先进势力手里这样的意思。
检验一个作家的主观愿望即其动机是否正确,是否善良,不是看他的宣言,而是看他的行为(主要是作品)在社会大众中产生的效果。社会实践及其效果是检验主观愿望或动机的标准。
——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3卷第868页。
能够把“社会实践及其效果是检验主观愿望或动机的标准”泛化为“以实践作标准,就是以行动的结果、实践的效果作标准”吗?
【四】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唯一的,就是人们的社会实践
“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唯一的,就是人们的社会实践”,但作为真理标准的社会实践只要借助人的思维,它就必然是理论形态的,也就是说只有通过理论才能真正把握实践标准,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命题恰恰否定了实践的理论形态,而绝对否定理论形态的标准实即否定了实践标准。
在这里还必须着重指出:“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唯一的,就是人们的社会实践”这一观点的正确性,只能陷于人类实践所及范围。真理只要向前迈出一小步就成谬误。所以,马克思主义导师们包括毛主席,把真理检验标准的认定,只是限定在人类实践所及范围之内。如此来看,这样的认定与“唯一说”有什么相容之处吗?
马克思认为理论符合于现实是理论的唯一标准。
——列宁《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主义者?》,《列宁选集》第1卷第30页。
“事在人为”,工人和农民应当把这个真理牢牢记住。他们应当懂得,现在一切都在于实践,现在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历史关头:理论在变为实践,理论由实践赋予活力,由实践来修正,由实践来检验。……要知道,“我的朋友,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是常青的。”
——列宁《怎样组织竞赛?》,《列宁选集》第3卷第398页。
关于列宁的以上两段话,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被推出之时,就已经为那些理论枪手所引用,我在《真理标准与党的实践》一文中已经就此作了分析,不妨把相关部分摘录在下面: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命题,是一篇精心打造而对那次大讨论形成主导性影响的文章题目,原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又曾改为《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唯一”二字是在文章修改过程中被一位指导者加上去的,据那位指导者说,“讲‘唯一’,是根据列宁所说‘理论的符合于现实是理论的唯一标准’而来”。 看来他是立说有据。果真是这样吗?这句话是针对真理标准说的吗?能够被扯到对他那个“唯一”的证明上来吗?
这句话是列宁对恩格斯的转述。 转述是为了回击米海洛夫斯基对马克思的哲学非难。米海洛夫斯基认为唯物主义者把自己的社会学理论建筑在黑格尔的三段式上,“非难马克思主义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充做他的口实的是恩格斯‘反杜林论’一书的一章。”于是针对这一点,列宁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主义者?》一书中写道:“恩格斯在驳斥攻击马克思辩证法的杜林时说:马克思从未想到用黑格尔的三段式来‘证明’任何东西,马克思只是研究和探讨现实过程,马克思认为理论的符合于现实是理论的唯一标准。”可见,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认定的“唯一”要求,是就“研究和探讨现实过程”而言,如果一定要把它扯到真理问题上来,那么它所关涉——也仅仅是关涉而已——的是真理的探求,而非真理的检验,至于真理检验的实践标准,怎么说也无法挨近这个“唯一”。在往下的论述中列宁指出:“谁都明白,恩格斯理论的重心在于断定唯物主义者的任务是正确地和准确地描绘真实的历史过程;而坚持辩证法,挑选一些例子来证明三段式的正确,不过是科学社会主义由以长成的那个黑格尔主义的遗迹,是黑格尔主义表达方式的遗迹而已。”列宁在这里所说的,正是对“马克思只是(着重号为引者所加)研究和探讨现实过程”这一点的强调。而对于“马克思认为理论的符合于现实是理论的唯一标准”这句话说来,这个强调难道不正等于排斥了它与真理的实践检验、真理检验的实践标准等等在论证中的任何联系吗?现在我们还是用列宁当年责问米海洛夫斯基的话,来问这位指导文章修改的高手:“这显然只是表明学说的起源,难道还不明显吗?” 面对列宁对米海洛夫斯基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驳斥,我们真不知道,这位高手是凭什么神奇妙法,一下子就能把列宁拉来为他的高论作证明的!
在这里,我们不能不指出他在这方面存在的手法问题。“马克思从未想到用黑格尔的三段式来‘证明’任何东西,马克思只是研究和探讨现实过程,马克思认为理论的符合于现实是理论的唯一标准。”这是一个包括三个分句的完整的句子,第一个分句与第二、三两个分句分别从否定和肯定两个角度表达观点,二、三两分句结合最为紧密,舍去第二个分句,第三个分句的针对性,也即它思想内容所受适用范围的限定也就没有了,单独引用它,就必然使人们误以为它适用于一切对象,难道引用它的人,特别是素有理论锻炼的引用人对这一点不清楚吗?清楚这一点却偏偏要犯这个错误,就不能叫做犯错误,而该叫做诱人上当。情况就是这样:引用者肢解引用对象,再从被肢解了的一堆东西中截取一个残缺的句子来证明与原文意义无关,甚至相反的观点。所谓断章取义不就是这种情形吗?
再退一步说,即使单独分析这个分句,也可以看出它不能被用来作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命题中的“唯一”的证明。对此根本就无需作什么分析,因为这是稍懂逻辑的人就能看出来的。
文章修改的指导者在为作为中心论点的文章题目添加“唯一”二字时,口头援引的根据,也仅就是列宁这句话,可见在他那里,这句话作为证明中心论点的论据,应是被视为最权威最重要的,从而也理应出现在修改后的文章中。但事实竟没有这样!看来文章修改的指导者在这方面是有自知之明的:他深知这样的理论证明实在是连勉强也做不到。由此即可推知,作为论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篇文章的其他论据的针对性,就更是等而下之了。
可是就有这样心犹不甘的人,时隔一年还是以《光明日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把列宁这句并不完整的话当着一件自认为厉害的武器搬出来了 ,时隔二十年,就有一个叫沈宝祥的人写书,以回忆的形式重提了它,以示它对那个荒谬绝伦的“唯一”二字具有证明作用。
断章取义的情形,在那时的理论界不胜枚举,《实》文只是其中一例而已。
十月革命后的列宁在《怎样组织竞赛?》一文中曾说过这样的话:“对产品的生产和分配组织全民的计算和监督”这方面,“知识分子往往能够提出极好的意见和知识,可是到了要实行这些意见和知识,要实际地监督怎样把言论变成行动时,他们就显得‘笨手笨脚’、无能为力了,这种情况简直到了可笑、荒谬和可耻的地步。”“由此可见,如果没有来自‘老百姓’即工人和劳动农民的实际组织工作者的帮助,没有这些人的领导作用,那是绝对不行的。‘事在人为’,工人和农民应当把这个真理牢牢记住。”紧接着,列宁对成了新社会主人的工人和农民们说了“他们应该懂得”的话:“现在一切都在于实践,现在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历史关头:理论在变为实践,理论由实践赋予活力,由实践来修正,由实践来检验。”在这里,“现在”和“现在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历史关头”这组被特别强调的词语,明明白白地提醒读者:此处所言之实践作用,包括对理论的检验作用,是有时空限定的,不是存在于一切时空的;清清楚楚地晓喻读者:这里的实践作用,包括对理论的检验作用是特指的,不是泛指的。至于对理论的“检验”,这句话也没有限指对理论真理性的检验。可是,列宁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他对工人和农民们说的这句话,在六十几年之后的那次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中,竟然先被《马》文用来为这个实践标准绝对化命题作辩解,继被《一》文用来证明“一切主观世界的东西都要经受实践检验”!任何读者无需借助任何人的解释分析,也无需翻看多少书页,只要打开《列宁选集》中文版第三卷第398页,便知这样的引用证明不过是在耍断章取义和移花接木的鬼把戏,从列宁原文的上下文联系中根本就看不出这句话与理论的真理性检验有什么关系。退一万步说,就算有这样的关系,也绝对涉及不到被作者列为检验对象的普遍真理。可是该文作者硬要人们相信:包括普遍真理在内的一切真理都要接受实践的检验,正是列宁这句话的意思!“这种情况简直到了可笑、荒谬和可耻的地步”!比起这种弄巧成拙的理论小丑来,“唯一”发明说的龚育之先生似乎还高明些,虽然他的逻辑思维水平也低得可怜。
列宁说,“革命理论并不是教条”,它“只有同真正群众性的和真正革命的运动的实践密切地联系起来,才能最终形成”,因为理论应当服务于实践,因为“理论应当回答实践所提出的问题”,因为理论应当由实践材料来检验。
——斯大林《论列宁主义基础》,《列宁主义问题》第13页。
科学上的规定向来都是由实践,由经验来检验的。如果科学和实践、和经验断绝了关系,那它还算是什么科学呢?……科学所以叫作科学,正是因为它不承认偶像,不怕推翻过时的旧事物,很仔细地倾听实践和经验的呼声。
——斯大林《在全苏斯达汉诺夫工作者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列宁主义问题》第594页。
前面我已经说过,真正能够被用于思维的实践标准,是理论形态的,斯大林的这些论述与此矛盾吗?一点儿也不矛盾。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毛泽东《对五评苏共中央公开信稿的批语和修改》,《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第414页。
关于这段话,我在《真理标准与党的实践》一文中已经论及,那是为批驳2011年5月《乌有之乡》的网上文章《批资改派“真理标准”的谬论,不要批到毛主席头上去了》(简称《批》文)而写的一段文字,现将相关内容摘录在下面:
为了证明命题的正确,《批》文按照自己的思路辑录了毛主席相关语录,乍看起来,这些语录的确能够支撑命题,如果不做一些必要的分析,如果不“一个一个地扣字眼、扳‘道理’”,一些批判者还真的会被唬住。为了避免批判内容的重复,本节的分析不作充分展开。
作者在文中举出“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样的说法直接证明自己的观点,但稍一分析,这个证明也是靠不住的。这句话出现在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这部书里,是毛主席对《人民日报》编辑部、《红旗》杂志编辑部文章《五评苏共中央公开信稿的》的批语和修改中写下的,但原文是否如此,有人存疑。即便原文如此,它也只是作为问题阐述的一个方便来说的,其意思表达显然有其时空的条件限定。在这句话的后面,他还继续写道:“那些在战争和和平问题上有错误观点的人,在帝国主义和反动派的反面教育之下,我们相信,有很多人会改变过来。对此,我们寄予很大的希望。”如此看来,毛主席在这里说“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显然是强调社会现实对于人们的教育作用,不是向人们提出一个哲学命题。毛主席如果把这句话作为一个哲学命题来对待的话,那么这句话因有“唯一”二字的强调,其含义与过去包括《实践论》的论述显然有了重大的区别,既然这一哲学命题提出来了,他就必然就此展开论述,即使没有全面的论述,也该有简约的论述;而我们知道,毛主席一直非常重视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宣传教育,这样的论述更是必要。毛主席这段话写在1963年,从这一年到他老人家逝世的那一年,历时13载,他有足够长的时间段来对这一命题中的“唯一”二字展开完整的论述,而事实上他从未有所论及。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84页。
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84页。
关于这句话,我在《真理标准与党的实践》一文中批驳《批》文时写了这么一段文字:
作者以“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来证明自己的观点,这也是徒劳的,毛主席所说这句话,以及“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等,的确强调了实践作为真理标准的唯一性,但是这种“唯一”与命题中的那个“唯一”也不具有相同意义:前者没有被绝对化,后者则已被命题本身绝对化了。首先,这里的真理被限定在人类社会实践所能证明的范围(我在第四章第一节之5对这一点做了阐述),从《实践论》整体内容上把握毛主席这些话,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其次,这里作为真理标准的实践,不是单个的、孤立、一时的实践,而是作为人类实践总和的、整体的、相互联系的、历史的实践,关于这一点,毛主席没有充分展开,但列宁早已明确地论述了,作为列宁主义的忠实继承者,毛主席自然绝不会悖乎列宁,自然也无须在他的著作中重复列宁。可见,在毛主席的实践观中,作为真理标准的实践就是总和的、整体的、相互联系的历史实践,那么,在他这里,作为实际使用的真理标准的实践就只能是理性的,从而也是理论形态的东西,而不是命题的那种东西,毛主席所有相关论述均不外乎此(关于这一点,我将在第四章集中阐述)。
人们的认识经过实践的考验,又会产生一个飞跃。这次飞跃,比起前一次飞跃来,意义更加伟大。因为只有这一次飞跃,才能证明认识的第一次飞跃,即从客观外界的反映过程中得到的思想、理论、政策、计划、办法等等,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
——毛泽东《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322页。
这里所说的是真理检验的过程,所谓“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无非是说这是真理检验的必由之路,扯不到对“唯一”的证明上去。
所谓经验,就是实行政策的过程和归宿。政策必须在人民实践中,也就是经验中,才能证明其正确与否,才能确定其正确和错误的程度。
——毛泽东《关于工商业政策》,《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4卷第1286页。
这无非是强调人民实践对于政策正确与否的证明作用,这也扯不到对“唯一”的证明上去。
【五】实践标准的确定性、不确定性和真理的绝对性、相对性
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也就是它的绝对性和相对性,这一点也决定了它不是真理检验的唯一标准。
物存在于我们之外。我们的知觉和表象是物的映象。实践检验这些映像,区别它们的真伪。
——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选集》第2卷第107页。
反对“唯一”的人反对这样的实践检验吗?不,恰恰相反!正是重视这样的检验才反对“唯一”。
实践标准实质上决不能完全地证实或驳倒人类的任何表象。这个标准也是这样的“不确定”,以便不至于使人的知识变成“绝对”,同时它又是这样的确定,以便同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一切变种进行无情的斗争。如果为我们的实践所证实的是唯一的、最终的、客观的真理,那末,因此就得承认:坚持唯物主义观点的科学的道路是走向这种真理的唯一的道路。
——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选集》第2卷第142-143页。
关于列宁这一论述,请见“【一】实践检验真理,是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和首要观点”标题下从《真理标准与党的实践》中摘录的相关内容。
绝对真理是由发展中的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的;相对真理是不依赖于人类而存在的客体的相对正确的反映;这些反映愈来愈正确;每一个科学真理尽管有相对性,其中都含有绝对真理的成分,……
——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选集》第2卷第315页。
你们会说: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这种区分是不确定的。我告诉你们:这种区分正是这样“不确定”,以便阻止科学变为恶劣的教条,变为某种僵死的凝固不变的东西;但同时它又是这样“确定”,以便最坚决果断地同信仰主义和不可知论划清界限,同哲学唯心主义以及休谟和康德的信徒们的诡辩划清界限。
——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选集》第2卷第135-136页。
人类的思维,就它的本性说,能给我们以绝对真理,绝对真理乃由许多相对真理积集而成,科学发展的每一阶段,增加新的种子到这个绝对真理的总和中去。但是每一科学原理的真理界限却总是相对的。绝对真理仅能表现在无数相对真理之上,如果不经过相对真理的表现,绝对真理就无从认识。
——毛泽东《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八路军军政杂志社出版,第25页。
绝对真理包括在相对真理里面,相对真理的积累,就使人们逐步地接近于绝对真理。不能认为相对真理只是相对真理,不包含任何绝对真理的成分,而到了一天人们忽然找到了绝对真理。
——毛泽东《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节选)》,《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06页。
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5页。
以上论述均与“唯一”说证明无涉。
【六】错误的、反动的实践,可以从反面检验真理、证明真理
这里的辑录都与“唯一”说证明无涉。
如果我们把引信、炸药和弹丸放进枪膛里面,然后发射,那么我们可以期待事先从经验已经知道的效果,因为我们能够在所有的细节上探究包括发火、燃烧、由于突然变为气体而产生的爆炸,以及气体对弹丸的压挤在内的全部过程。在这里甚至怀疑论者都不能说,从以往的经验中不能得出下一次将出现同样情形的结论。
确实有时候并不发生同样的情形,引信或火药失效,枪筒破裂等等。但是这正好证明了因果性,而不是推翻了因果性,因为我们对这样偏离常规的每一件事情加以适当的研究之后,都可以找出它的原因,如引信发生化学分解,火药受潮等等,枪筒损坏等等,因此在这里可以说是对因果性作了双重的验证。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329页。
真理是跟谬误相比较,并且同它作斗争发展起来的。美是跟丑相比较,并且同它作斗争发展起来的。善恶也是这样,善事、善人是跟恶事、恶人相比较,并且同它作斗争发展起来的。总之,香花是跟毒草相比较,并且同它作斗争发展起来的。
——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五卷。
错误和挫折教训了我们,使我们比较地聪明起来了,我们的事情就办得好一些。任何政党,任何个人,错误总是难免的,我们要求犯得少一点。犯了错误则要求改正,改正得越迅速,越彻底,越好。
——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第四卷。
右派是很好的反面教员。我们中国历来如此,有正面的教员,有反面的教员。人需要正反两方面的教育。日本帝国主义是我们第一个大好的反面教员。从前还有清政府,有袁世凯,有北洋军阀,后头有蒋介石,都是我们很好的反面教员。
——毛泽东《打退资产阶级右派的进攻》,《毛泽东选集》第五卷。
【七】实践标准和真理标准、尺度、准绳等,是同一个意思
这里的辑录都与“唯一”说证明无涉。
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包括到事物的完满的“定义”中去。
——列宁《再论工会、目前局势及托洛茨基和布哈林的错误》,《列宁选集》第4卷第453页。
我们用来作为认识论的标准的实践应当也包括天文学上的观察、发现等等的实践。
——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选集》第2卷第140页。
真理只有一个,而究竟谁发现了真理,不依靠主观的夸张,而依靠客观的实践。只有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尺度。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2卷第663页。
理论的认识应当提供在必然性中、在全面关系中、在自在自为的矛盾运动中的客体。但是,只有当概念成为在实践意义上的“自为存在”的时候,人的概念才能“最终地”把握、抓住、通晓认识的这个客观真理。也就是说,人的和人类的实践是认识的客观性的验证、准绳。
——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第147页。
【八】实践检验真理的过程,是一个反复的、长期的过程
这里的辑录都与“唯一”说证明无涉。
哲学所应当认识的真理,在黑格尔看来,不再是一堆现成的、一经发现就只要熟读死记的教条了;现在,真理是在认识过程本身中,在科学的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而科学从认识的较低阶段向越来越高的阶段上升,但是永远不能通过所谓绝对真理的发现而达到这样一点,在这一点上它再也不能前进一步,除了袖手一旁惊愕地望着这个已经获得的绝对真理,就再也无事可做了。在哲学认识的领域是如此,在任何其他的认识领域以及在实践行动的领域也是如此。
——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2页。
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够完成。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就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
——毛泽东《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323页。
我们的头脑、思想反映客观实际,无论什么时候谁都不可能一下子就反映得完全正确,无遗无误。客观实际是错综复杂的,不断发展变化的。我们的头脑、思想对客观实际的反映,是一个由不完全到更完全、不很明确到更明确、不深入到更深入的发展变化过程,同时还要随客观实际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
——毛泽东《同长征、艾地的谈话》,《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16-17页。
我们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要有一个过程。先是不认识或者不完全认识,经过反复的实践,在实践里面得到成绩,有了胜利,又翻过斤斗,碰了钉子,有了成功和失败的比较,然后才有可能逐步地发展成为完全的认识或者比较完全的认识。
——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306页。
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6页。
看了以“马恩列斯毛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题的这个辑录,不由得使我联想起1970年陈伯达等人搞的那个“恩格斯、列宁、毛主席关于称天才的几段语录”,那无非是以革命导师的权威来唬人,借革命导师的语录来贩卖他们自己历史唯心主义的私货。今天的这个辑录,也不过是借革命导师权威来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命题挂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金字招牌,从而给资产阶级实用主义披上理论合法性外衣。
我留心了一下辑录者有很多语段是摘自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看来他对该书是熟记于心了,而我奇怪的是,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认定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这位辑录者,竟然没有看到列宁在这本书里直接谈到“唯一”的地方。在这里,列宁通过把俄国经验批判主义者马赫、阿芬那留斯以及他们的学派与美国反动资产阶级的实用主义哲学流派的比较,指出他们在“唯一”上的一致性,我在《真理标准与党的实践》中也把中国当代中国实用主义哲学命题坚持者的这个“唯一”与列宁揭露过的俄美实用主义的那个“唯一”做了个比较,不妨也将这个比较摘录在下面:
列宁在“从哲学的党派观点”分析马赫、阿芬那留斯以及他们的学派,揭露“这些先生们以无党性自夸”为掩护而又“每时每刻地都在陷入唯心主义,同唯物主义进行始终不渝的斗争”的实质,向人们指出它们“信仰主义的有学位的奴仆”的要害之后,特意就此增加了一段很长的注脚。在这个注脚中,他又“举出一个例子来说明马赫主义事实上正在为那些广泛流行的反动资产阶级哲学流派所利用”。
这个反动资产阶级哲学流派就是“在最新的美国哲学中,‘最时髦的东西’”即实用主义。列宁在分析实用主义的特征时指出:“它宣扬经验而且仅仅宣扬经验;认为实践是唯一的标准”;“这是为了实践的目的,而且仅仅为了实践”。他把俄国经验批判主义即马赫主义和美国实用主义作了比较:“从唯物主义的观点看来,马赫主义和实用主义之间的差别……是微不足道的和极不重要的。请比较一下波格丹诺夫的真理定义和实用主义者的真理定义:‘在实用主义者看来,真理就是经验方面的各种特定作业价值的类概念。’”
现在把我们党在这么长时期中坚持的这个关于真理标准的哲学命题,同那时的马赫主义和实用主义作一些比较吧。在比较前,有必要说明一点,如前面已经指出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命题中的“实践”,是特定的、个别的实践的主导者那里的感性实践,是主导者主观认定的实践,即是其感性认识的东西,并不是本质意义上的实践。俄国的马赫主义认为真理是在经验中被证明被检验的;美国的实用主义则“依据一般实证论思潮”,实质上与马赫主义的主张一样,差别只在于它在经验的概念上冠以“实践”的名义,因而这是“微不足道的和极不重要的”;我们这里的命题则把实践作为真理的唯一检验者,实即把真理的检验限定在人的经验范围之内,它与马赫主义差别也只在于在经验的概念上冠以“实践”的名义,所以两者的差别同样是“微不足道的和极不重要的”,而与实用主义的差别则几乎等于零。马赫主义实际上认为主观经验是唯一的标准;实用主义“认为实践是唯一的标准”,差别也只是在用语上;我们这里的命题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它与马赫主义的差别也只是在用语上,而与实用主义的差别也几乎等于零。如果一定要说还有什么别的什么差别的话,那就在于它对“检验真理的”标准作了特别的强化,当然是主观唯心主义的强化,如此说来,它就比那时候的马赫主义和实用主义走得更远!至于真理的定义,根据我们这里的命题来反推,它大致也只能是与“经验方面特定作业价值的类概念”相类的东西,顶多也只是有“经验”与“实践”这样的用语之别,而其实质,与马赫主义和实用主义差别几何?
文化大革命中为肃清林彪流毒,中央曾指定全党各级干部阅读若干马列著作,《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是必读书目之一,本文引述的这段话,是凡读过列宁著作的人都熟悉的,何况炮制该命题的那些理论枪手呢?而在有人提出重读列宁这部著作的那时候,命题的提出者、力挺者、圆说者和庇护者们竟然装着从没见过和命题本质毫无二致的这种马赫式的美国实用主义!
如果说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是先进阶级的思想武装的话,那么现在这样一个企图以唯心主义、不可知论,以及庸俗唯物主义和实用主义来取代它,以此来瓦解工人阶级意志,涣散工人阶级纪律,降低工人阶级精神境界,降解工人阶级警觉性,降低工人阶级思维水平,使工人阶级及其政党成为不堪一击的乌合之众的命题,其性质就如同列宁对俄国经验批判主义所作的定评:“用新的谬论、术语和诡计来掩饰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旧错误的经验批判主义在全部认识论问题上是反动透顶的。” 只是因为它偷天换日,所以这种本质的反动性与表现形式的欺骗性是结合在其一起的,并且,它以这样的欺骗性掩盖其反动性。
有许多人对这个命题的宣传和坚持,只是在理解上出于对命题进行的自我逻辑修正,他们的动机乃在于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但是命题的炮制者和始终一贯的辩解者、圆说者,他们的动机就甚为可疑。如果说一些人在开始的时候为命题作辩解和圆说,也是出于理解上的自我逻辑修正,那么处在争论中的他们就不可能不从论敌或质疑者那里发现命题的致命错误,从而转变自己的立场,至少保持沉默,我们看到这样的人的确是有,他们都是些诚实的人。相比之下,一贯的——还有一度动摇过的——辩解者、圆说者就显得不够诚实。他们都是些什么人呢?除了顶不住政治压力的,除了随大流的,除了混碗饭吃的,除了出于虚荣心的,除了仍处于哲学昏聩之中的,除了为其他种种庸俗念头所缠绕的,就是隐藏在党内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及其御用的无良文人。只要联系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六中全会以及三十余年余的改开中,当代修正主义者资本主义复辟的实际步骤,联系到贯穿于这一系列实际步骤的政治路线正是以这一命题所提供的思想路线为基础的客观事实,这一点就会看得很清楚。
2017年7月19日写作
2017年10月8日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