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民公社成败得失

作者:智广俊  更新时间:2019-08-16 18:27:27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石头

  人民公社是我国农村1958年—1983年期间的基本社会制度。人民公社的组织形式是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一体,特点是一大(规模大)、二公(公有化程度高)。总结人民公社的成败得失,吸取其历史经验和教训,对目前深入开展的振兴乡村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对历史的一个交代。

  一、人民公社制度是中国革命的必然产物

  中国共产党1921年成立以来,就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思想,带领广大劳动人民群众,为推翻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浴血奋战48年,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的目的就是建立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社会,铲除剥削,建立起公平公正、民主自由、繁荣富强的美好社会,大力促进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实现广大劳动人民群众共同致富的目标。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根本特征就是: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制;分配方式采取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于是人民公社就这样在中国大地上应运而生了,在它身上寄托着共产党人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理想和信念。

  社会主义是一种理想,是一种社会制度,也是有觉悟的人的一种生活方式。世界上信仰社会主义的革命者,都在探索如何在农村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思想原则新的农业生产方式。苏联首先创造了集体农庄,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纷纷仿效,也建起了类似集体农庄的农场。

  今天俄罗斯虽然已经实现私有化了,但依然约有35%以上的农庄,变身为集体所有制的农场,保留了下来。

  以色列1948年建国,世界各国犹太人纷纷移民以色列。但是,该国自然生存条件太恶劣了,一半国土属于沙漠,水源奇缺。移民在以色列进行农业生产,单打独斗根本无法生存,所以从苏联过来的移民,把集体农庄模式移植了过来,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地建立了基布兹。社区里的人没有私有财产,工作没有工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都是免费的。外人可以自愿加入基布兹,里面的成员也可以自愿退出,退出的时候可以领到一笔退出费以回报对社区的贡献。2013年,以色列有274个基布兹,工业产值约120亿美元,占全国的9%,农业产值75亿美元,占全国的40%。

  日本山岸会是20世纪50年代由山岸会创始人山岸已代藏创建的,这是一种生活一体化、经营一体化的独特生活模式。其宗旨是:"强调人和自然的和协和统一、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物质财富、消灭私有、铲除私欲、实现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使人类共同走向繁荣"。加入山岸会的村庄被称为实显地。除日本本土39个村落外、在德国、瑞士、美国、澳大利亚、巴西、韩国、泰国7个国家也有其实显地。会员达10多万人。山岸会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全部归公共所有。人们平等相处、各尽其才、各显其能、不计报酬、按需分配。人们志同道合、不计名利得失、具有共同的人生价值观。

  山岸会很富有,但成员过着俭朴的生活。他们吃集体食堂,有养老院、卫生院、村民涵养所、洗衣房、村民宿合楼等设施。孩子们有幼儿园、学园。学园是孩子们上学前、放学后集体生活、学习、娱乐、活动、健身的地方。山岸会村民满足个人基本需求的供给,追求精神上的自由、平等、祥和。

  世界上还有很多种社会主义式的农业社区和生产模式。我甚至认为,日本韩国和台湾的农协会组织也具有很多社会主义的因素。美国欧洲等国的农协组织也部分地吸取借鉴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先进经验。他们都是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农业社会化生产、销售的。

  而人民公社则是中国共产党人带领广大农民群众根据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结合中国的实际,创造出来的一种独特的农村社会形态和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人民公社是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组织。

  中国国情不同于苏联。苏联十月革命前,农村是农奴制社会,农奴是在农庄集体劳动的,集体农庄脱胎于农奴制农庄。而中国几千年来一直是小农的汪洋世界,自耕农、或者租地主的土地来种的农户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家庭小农方式是农业生产的主流。全国解放后,农民都分到了土地,全国农业除了国营农场外都是家庭小农生产方式。家庭小农生产方式的缺陷是,难以大范围改造土地,水利工程难以开展进行,难以推广农业先进技术,采取机械化作业,生产效率不高。小农经济也脆弱,个体农民遇到了天灾人祸后,无奈之下,只能卖房卖地、卖儿卖女,农民两极分化成了必然的趋势,任其发展下去,几十年过去,农村又会回到了封建社会的窠臼里了,这与历史上农民起义后重分土地,后来土地又被地主兼并集中,并没什么不同。这当然不是共产党人的追求。

  面对土改以后农村出现的新情况,一些农村党员干部开始把农民组织了起来,变工队、互助组、初级合作社在中国大地如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毛主席党中央因势利导,有意识地引导农民走向高级社、人民公社的方向。1958年更是借助行政的力量,革命的舆论氛围,短短几个月的工夫,就在全国建起了人民公社制度。因为人民公社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制度,没有经验可借鉴,为此,人民公社也走过不少弯路,有过很多挫折。就以号称人民公社的宪法的《人民公社六十条》来说吧,就先后经历了四个版本,不断地在修订中。 1961年3月的中央广州工作会议,出台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人民公社六十条);同年6月,经中央北京工作会议的修订,更名为《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1962年9月27日,党的八届十中全会通过《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虽然《人民公社六十条》号称是人民公社的宪法,但始终是草案,算不上是正宗的法律文本。这反映了党和人民不断在实践中进行探索,来寻找一条比较适合农村实际工作的正确路子来。

  二、人民公社的历史功绩

  在人民公社二十五年的实践过程中,取得了伟大的历史成就,突出表现在:

  (一)使农民安居乐业,满足了农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保持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局面

  自从1848爆发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大地就陷入战乱动荡中,农村处于破产状态,百业凋零,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更有千万流民流离失所,过着朝不保夕的流浪生活,饿殍遍地。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一下子就杜绝了一百年来形成的流民现象,把二流子改造成合格的劳动者,把过去不劳而获的地主分子改造成劳动人民,社会出现了安居乐业、蓬勃向上的局面。虽然,人民公社由于底子薄,摊子大,生产力不够发达,管理上也出现了很多问题,致使多数农民群众生活水平不够高,还没有完全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但保证了农民的起码的生存需求。一个地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导致农业绝收,国家负责调拨粮食,保证每个农民不低于每人每年280斤口粮标准的供应。对孤寡老人列入了五保户照顾范围,集体组织负责其生老病死,使他们的生活有了保障。

  有一次我坐出租车,车上已经有了一位乘客,那位乘客诉说人民公社时期生活水平如何的低下。司机师傅反问乘客,你现在家庭每月收入有多少。乘客说,俩口子每月收入一万多。司机又问,你几个孩子?乘客答,就一个儿子。司机又问,为啥不多要一个?乘客苦笑,养不起呀,儿子上校外兴趣班、补习班学费、学校里收各种学杂费,费用花销大,家庭收入多用在了儿子身上了。司机得意的一笑说。当年我爸在生产队劳动一天,挣十分工,我妈挣八分工,一个工只值三四毛钱,可是我爸妈养育了我们兄弟姊妹六人,三人念了大中专,我最次,也是初中毕业。对比一下,你能说人民公社时期的生活不堪吗?大家一起笑了,人民公社实行的是低收入、低消费、高保障,不能只从数字上来衡量当时农民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人民公社改天换地,农田水利建设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土地、山林、河流、道路等自然资源全归集体所有,农民组织起来,统一进行生产劳动,所以有了条件统一规划布局乡村建设、搞农田水利建设。人民公社二十多年来,大搞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全国先后建成了8万多座大、中、小型水库,不仅洪水泛滥的历史基本结束,还基本避免了大面积干旱现象。不少水利工程至今仍然发挥着重要的防汛抗旱作用,如河南省林县的红旗渠。各地公社建了中小型水库、引水排水渠、扬水站等工程。生产队打了大批机井、大口井,水地面积突飞猛进。农田基本建设彻底改良了土壤,把大面积的荒沙地变成了沃土,盐碱地变成了良田,山坡旱地普遍实现了梯田化,可以说,人民公社时期,我国农田水利建设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土地生产能力极大地提高了。

  (三)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得到了极显著的改善和提高

        人民公社时期,一般每个大队都建有一所小学,公社建有中学,适龄儿童几乎全部入学,学费、学杂费低廉,只要本人愿意,全都可以升入初中就读,彻底扭转了中国是一个文盲大国的状况。而且城乡教育资源相对公平,大中专学校里,农村籍的学生占了大多数,考入北大清华的比例也很高。赤脚医生制度的建立,使医疗卫生防疫保健事业在农村实现了全覆盖。1949年全国人均寿命为35岁,1981年达到了68岁,这是了不起的进步。

  (四)农业为工业发展提供了资金和广阔的市场

  国家通过工业品与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政策,农业为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建设资金,使我国工业从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发展成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农业为工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对此,农民也付出了很大的牺牲。同时,农村也为工业品下乡开辟了广阔的市场。

  (五)为改革开放提供了物质基础和充足的人力资源

  中国改革开放取得的成就,首先得益于两个有利条件,一是农村土地集体公有制,为城市建设提供了廉价的土地资源。因为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城市建设征地阻力小,成本低。这与土地私有制国家征地难形成了显明的对比。美国和印度等国为什么高铁发展不起来呢?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征地难。二是农村为城市提供了充足的有文化素质的劳动力。农民工已经是城市建设、工业生产、城市社会服务业的主要劳动力。农民工吃苦耐劳,一般每天工作十一个小时以上,工资低,待遇差,贡献却多。为什么中国产品物美价廉,在世界上具有竞争力呢?最根本原因就在于农民工工资低,降低了商品生产成本所致。

  三、人民公社的历史教训

  (一)人民公社制度超越了生产力的发展水平

  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这是一条科学的规律。生产关系的滞后会压制延缓生产力的发展,而生产关系人为地超越了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也是弊大于利。拖拉机是农业机械化标志性的农机具。我国农业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才普遍推广使用拖拉机,电也是在这个时期大规模进入了农村的,农业先进生产力在这个时期才有所体现。以前的农业生产方式还是沿袭着千百年流传下来的牛耕、耧播的种植技术,这种生产方式更适合家庭经营。一家人锄一块地,收割一块田的劳动方式,肯定比大家一起大呼隆干活效果好,完成的农活儿质量高,这是不言而明的事。人民公社建立从时空上来讲,超越了十五六年,违反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的客观规律,自然做起来就费力难见好。

  (二)人民公社实质上是一种官营集体经济

  “三农”草根学者何平2015年在网上发表了系列文章,他在国内第一个提出,初级合作社是民有民营集体经济,人民公社是官办集体经济,新时期华西、南街村是新型民有民营集体经济的论点。我认为何平的观点切中了人民公社的要害。

  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生产队是基本核算单位,生产大队一般不是生产单位,是协调领导生产队的组织,后期生产大队办起了水利工程专业队、牲畜配种站、良种场、农机具修理厂等队办厂,具有了生产单位的性质。大队是在各小队年终核算的基础上,用各生产队摊派上交的费用和自身附属单位的产值,进行第二次年终决算,大队经费支出中,包括支付大队干部的工分款和日常办公开支,队办场(厂)的积累等。大队干部挣的工分是各小队工分的平均值,大队里的八大员在大队记工分,由大队开出工分条回各自小队参加年终决算分配。大队搞的水利、林业工程,只是从各个生产队摊派出工人数,参加大队组织劳动的社员,还是由本生产队记工分,参加本生产队的收入决算。

  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组织,负责组织领导全公社的农业生产,负责全公社的行政管理事务。在这种体制中,小队、大队干部是由社员选出的,对全体社员负责,而公社的干部却是挣国家工资的干部,是由上级政府派来的,公社干部主要是对上级政府负责,当上级政府的要求与生产队社员意见出现了矛盾的时候,乡干部自然要执行上级政府的行政指令,而不顾及社员们的意见。这就容易产生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比如,上级决定以县或以公社上马一项大型水利工程,要求各生产队出钱出劳动力参加,工程不受益的生产队的社员自然不愿意,公社领导就会行政强迫不受益的生产队出工。在人民公社三级管理体制中,公社一级具有领导强势地位,生产队只能无条件地执行。虽然《人民公社六十条》也规定了公社的社长要由社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但那只是走一下民主选举形式而已。社员代表无权提名选举一个不是国家干部身份的人担任社长,一旦出现由社员代表自行提名社员身份的人担任了公社社长的事,那就意味着当地出了政治事件,上级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队干部工作表现再突出,也难转为公社干部,就像陈永贵,他已经是国务院副总理了,身份还是大寨的社员。陈永贵挣得工资要交回生产队记工分,年终参加生产队的分红,他按规定,只能留点生活补贴费。我所在的公社,即使是按照政府计划招的临时工,社员到煤矿当轮换挖煤工,到砖厂当壮工,假如每月工资42元,必须交回生产队30元,由生产队给他记10分工,工分值也就是三四毛钱而已。交多少钱才能记生产队的10分工,是由各生产队社员大会上自行确定的。有的外出社员胆敢不执行,生产队就停发这家人的口粮,谁敢违反。

  生产队一开始只选队长,由队长负责管理全队的事务,仅仅过了几年,就分设了政治队长和生产队长职务,政治队长是一把手,负责生产队的总责。政治队长必须由共产党员来担任,政治队长是由大队党支部派来的,不是社员大会上选出来,如果本生产队没有担任政治队长合适的党员人选,那就从外村派来,也有的生产队因为队里没有党员,外村党员不愿来,也就没有了政治队长。听说在南方,政治队长叫政治指导员。所以,生产队不仅是一个生产单位,更是一个政治单位。这就很容易发生党政不分,政治过度干预生产队生产经营的现象。比如,生产队想多开展副业生产来增加收入,上级领导就会提出批评,说你想走资本主义道路,违反以粮为纲的方针。社员对生产队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力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一旦公社领导犯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错误,社员们很难进行抵制、反对,只能消极应对,眼睁睁地看着把事情搞糟。比如,好多劳民伤财没效益的花架子水利工程就是这样搞起来的。这就是虽然以色列是资本主义国家,基布兹也不是由共产党组织领导的,但基布兹是真正的民有民营集体经济组织,其成员拥有对组织的完全自主经营管理权,所以他们能够生存发展了下来,而人民公社却解体了的一个重要原因。政府一纸行政决定,全国人民公社都得解体,而以色列政府就无权干涉基布兹的正常生产经营。现在华西村等集体经营村,当地政府也无权往里安置一个人,干涉人家的自主经营。这就是人民公社是官办集体的铁证。

  (三)极左思潮左右了人民公社的发展大局

  人民公社是具有社会主义思想觉悟的共产党员发起组织成立的,党组织主导了人民公社的发展进程。在党和政府领导农业生产过程中,面对新事物,犯错经受挫折,是避免不了的事。党中央从上到下,从下到上,反复调查研究,总结了人民公社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制定出了有人民公社宪法之称的《人民公社六十条》。这是一部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纲领性的文件,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如果人民公社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人民公社六十条》的原则去办事,同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修改六十条,人民公社的发展必然会有一个截然不同的好结局。可是,我们有不少干部在领导人民公社的工作中,其思维观念更多地是从书本上、从上面出发的,未能真正做到实事求是,未能全面反映代表了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他们往往以革命的极左面貌出发,不断做出违反六十条原则的行为,将自己的主观意愿强加在社员身上,理论脱离了实际,必然会产生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结果导致了事与愿违的结果。

  比如,人民公社刚成立,农村就刮起了“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干部特殊风、瞎指挥风),对生产队造成了严重破坏,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我始终认为,陈永贵是忠诚的共产党人,共和国的英雄,大寨是陈永贵为首的党支部带领社员实干出来的,全国学大寨取得了不可否认的历史成就。但是,大寨人具有的共产主义理念脱离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觉悟,具有空想的性质,全国学大寨运动中出现了严重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其做法破坏了《人民公社六十条》所规定的基本原则。比如,大寨式大队核算,破坏了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大寨式自报公议评工方法,破坏了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学大寨大搞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无条件地抽调不受益生产队劳力的做法,破坏了生产队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破坏了队与队、队与大队公社之间经济来往的原则规定。世人只看到红旗渠是学大寨的伟大工程,没有看到各地学大寨建的不起作用的花架子工程有多少,造成的损失有多大。比如,我所在的县建起了42座扬水站,只有2座发挥了效益,其余都是劳民伤财的败家子工程,全县建了100多个大中型蓄水池,无一发挥了作用。我好不夸张地说,学大寨运动造成的损失远远超过了大跃进时期全民大炼钢铁的损失,把生产队的家底子都折腾光了,使社员们对人民公社失去了信心。大寨人当年有句口号响彻了全国大地:堵不住资本主义的路,就迈不开社会主义的步。在这种口号下,把社员正当的自留地、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尾巴来割的极左做法,损害了社员的利益,造成了社员群众生活的困难,使生产队跌进了越革命大干越贫穷的怪圈里了,这是直接导致了多数社员欢迎包产到户的一个很大的原因。

  (四)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僵化了

  后期人民公社的管理更多地体现了长官意志,严重压制削弱了社员群众的民主权利。比如,生产队的种植计划要由县政府下达,公社和大队再分别按比例不折不扣地给生产队下计划。社会主义是搞计划经济的,对作物种植计划有一个宏观规划是必要的。但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种地,本来是种地庄稼人的一条基本原则,让生产队机械地执行县里下达的种植任务计划指标,本身就是违反科学的。我所在的大队,有一块万亩滩,已经连续种了几年小麦,造成野燕麦杂草泛滥成灾,所有人都认为这块地应该倒茬换种其他作物,可是,下派来的工作队组员,根据县里某位领导的意见,坚决要求继续种小麦,生产队只能继续种小麦,秋天,看着减产的地块,我又与这位下乡工作队员讨论这件事,这位领导语重心长地对我传授经验,他说,你是一个好干部,但就是性格犟,不按照领导的意图办,这样对你个人前途不好。你工作心里要有一个数,那就是,有了功,是党的,捅下篓子是哥的。好多干部就抱着这样一种只对上级负责的工作态度,这能联系实际搞好工作吗?那时候,县里为了贯彻政府领导的意图,每年往下派大批下乡工作组,工作组是生产队的太上皇,一个工作组员就能指挥着队长团团转。作物种植计划县长说了算,农民没有发言权,生产队没有自主权,这就很容易发生瞎指挥的事。这是六十条明确反对的做法,但有的领导就不把六十条当回事。

  生产队生产的粮食再多,社员口粮也不能多分一斤,丰收年,每个成年人每年分360斤粮食,1977年后内蒙古增加到380斤。生产队交不够公粮,降低社员口粮供应标准,但即使是大灾年,政府也按每人280斤返销供应玉米。理论上生产队交够公粮,分够了社员的口粮,留够了种子和饲料,富余下来的粮,生产队可以自主支配。但县里和公社的领导千方百计地动员你卖爱国粮,队长敢于坚持不卖吗?事实上,有的年份生产队就被下乡干部催的征了过头粮。我亲身经历了过这种场合,我们生产队场面上的小麦收场了,驻队下乡工作组组员强令把这场收获的粮食作为公余粮卖到粮库,结果,生产队卖了过头征购粮,社员口粮不够分了。第二年二月,生产队还得从粮库买返销玉米,社员们把队长骂了个半死,队长上下受气,要辞职不干。

  在人民公社时代,极左思潮占了上风的时候,极左分子用革命口号大帽子一压,用一顿革命大批判的口气夸夸其谈一气,什么站在小山村,胸怀全世界;要斗私批修,革命不能讲代价,无偿支援受困社队,支援亚非拉世界人民。工作中不能拘泥经济的得失,要算政治大账,等等。社员搞正当家庭副业,就被视为小生产自发地产生资本主义,遭到批判制止,大寨社员是不养猪和羊的,他们家庭副业生产几近于无。内蒙古有的地方,社员家庭只能养两只羊,多出的羊生产队要折价收回。就怕社员家庭副业搞好了致富,与集体离心。队干部维护生产队正当权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被视为没有全局观念,搞社会主义革命不彻底,有的就被撤换下来了。生产队没有了自主生产经营权,社员们没有生产积极性,能搞好工作吗?

  有人说,如果人民公社不解体,今天全国大地到处是华西村。我说这话只说对了一小点,因为在人民公社体制下,绝对不会出现华西村这样的巨无霸。人民公社解体了,华西村才获得了完全的自主生产经营权,他们没有了上级政府的干扰,才能放手发展到今天的地步。如果,当初把生产经营自主权完全归还给生产队、生产大队,由生产队根据大多数社员的意愿,自主地采取适合当地的生产经营方式,像小岗村那样落后的村,村民要包产到户,也允许尝试,但土地集体所有的原则不能突破,土地不能私有化自由买卖。如果这样搞下去,类似华西村、南街村那样的典型,是有可能在祖国大地上出现一大批的。毛主席说过,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相信群众,不依靠群众,不组织群众,这是造成如今农村困局的根本原因。

  人民公社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广大农民群众,根据马列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原则结合中国实际情况独创的农村社会制度,在实践中总结制定出《人民公社六十条》这部被称为农业宪法的纲领性文件,人民公社框架是好的,在长达二十五年的实践中,显示出了人民公社制度的优越性,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由于来自左右思潮的干扰,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人民群众对此不够满意,但问题不是方向出了大问题,而是执行过程中出了大的偏差造成的。最令人痛心遗憾的是两点:一主要受到极左思潮的干扰,在人民公社工作实践过程中,《人民公社六十条》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从而造成了严重的问题,使部分农民群众与人民公社离心离德,有了包产到户的想法。二是政府没有广泛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贸然采取一刀切解散人民公社的政策,使人民公社这一新生事物寿终正寝,成为了历史遗迹。

  人民公社是留给我们宝贵的历史财富。前车之辙,后车可鉴。研究人民公社的历史,对今天振兴乡村建设、建设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强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欢迎阅读本人写的反映人民公社历史风貌的长篇小说《麦颂》)

  201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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