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良:官员逼死人命不负法律责任的时代该结束了!

作者:张宏良  更新时间:2014-11-26 09:39:17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石头

 官员逼死人命不负法律责任的时代该结束了!
——对河南民权检查站一对货车车主夫妇喝农药自杀的点评
张宏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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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报道,昨天11月24日下午2点,河南民权县公路检查站一对车主夫妇不堪超载罚款卸货10元损失,双双在检查站旁边喝农药自杀。由于是在检查站外面喝农药自杀,而不是在检查站里面,可见这对夫妇完全是绝望自杀,而不是以自杀相要挟。依靠自己劳动吃饭却要付出生命代价,此案的惨烈之处就在于此。
        这位名叫张高兴的车主,永远失去了高兴的时刻。权力部门如狼似虎地逼死人命,在当今中国已司空见惯。为什么官员逼死人命时无所顾忌?道理很简单,与其巨大腐败收益相比,死人后的处罚却不过尔尔,所以虎狼官吏在逼死人命时,才没有任何顾忌。如果这些虎狼官吏逼死人命的代价,是以命偿命,此类案件即使不会完全杜绝,也会极其罕见。这些虎狼官吏比一般人更加在乎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在权力部门的官吏随便逼死人命,完全是法律党赋予其用权利杀人的结果。
        中国该废除法律党草菅人命的法律了,该对这些逼死人命的虎狼官吏追究杀人责任了,这已不仅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问题了,而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天理人伦问题,甚至是兽类社会的基本规则问题了,既使兽类社会也不可能随心所欲地残杀同类。或许有人会说,超载被罚是正常执法,可是所有了解内情的人都知道,中国的过路过桥费,如果不超载运输,结果只能是死路一条。我们在设置管理体系时,就已经把老百姓作为食物链的最低端,设置好了对老百姓的随意宰杀的权利和法律。特别是权力部门再把罚款数额作为发放工资奖金的标准,老百姓就更加没有了任何活路。
        多年来全国每年对要发生数不胜数的逼死人命案,而因此判处官吏死刑的一个都没有,甚至连对责任人逮捕法办的都十分罕见,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此。可以说,如果按照当年枪毙南霸天和黄世仁的标准来衡量,这些逼死人命的官吏哪一个都不比南霸天黄世仁罪恶更小,为什么这些官吏会安然无恙?所凭借的就是当今用权力杀人不负法律责任的法律。
        当今中国是社会主义社会,当今世界是文明发达社会,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衡量,都应该全面贯彻杀人偿命的法律原则,用暴力杀人要偿命,用权力杀人同样应该偿命!而目前这些走惩处暴力杀人,而放纵权力杀人(包括放纵资本杀人)的法律,应该加以废除了。
        所以,应该按照中央四中全会的路线,全面贯彻依宪治国的要求,以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宪法为标准,全面清理那些丧尽天良的法律法条,还给老百姓一条劳动谋生的活路。这就是此案给我们的基本启示。
        张宏良微信文章,微信号zhanghongliang102
        201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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