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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立足国情农情,体现中国特色,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建设农业强国,既要遵循农业现代化的一般规律,又要充分考虑我国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农耕文明的历史底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要求,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得到稳步提升。2022年,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十九连丰”,粮食产量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万元。
但与世界农业强国相比,我国农业发展还存在许多深层次的矛盾与挑战。从发展条件看,我国需要长期面对人多地少、超小规模经营的现实基础,在人多地少的资源条件约束下,“大国小农”是基本国情农情。从发展阶段看,我国的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同步发展,“四化同步”的发展特征决定了我国面临农业萎缩和乡村凋敝的风险挑战。从发展方式看,我国农业主要依靠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方式没有根本改变,化肥农药的过量施用对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破解上述矛盾与挑战,需要我国实现从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建设农业强国不仅要借鉴世界农业强国的共同特征和发展经验,更要体现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
建设农业强国要立足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这是不可选择的历史起点。人均耕地资源丰富但劳动力稀缺的国家,主要通过发展土地大规模集中条件下的农业机械化作业从而走上农业强国道路,例如美国模式;人均耕地资源稀缺但劳动力丰富的国家,主要通过发展适应小规模经营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和政府高额补贴从而走上农业强国道路,例如日本模式。但在户均耕地规模和政府财政有限的条件下,我国不可能走美国或日本模式的农业强国道路。因此,我国在建设农业强国的过程中,要统筹协调土地规模经营和服务规模经营的关系。一方面,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在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鼓励土地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水平。另一方面,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土地规模经营与服务规模经营联动发展。通过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提质增效、营销增效。
建设农业强国要立足农耕文明的历史底蕴,这是体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精神密码。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是辩证法的观点,也是在世界几大古代文明中,中华文明成为唯一没有中断、延续发展至今的文明的重要原因。在现代化进程中,尽管“城”的比重上升、“乡”的比重下降是客观规律,但一些国家的发展经验表明,乡村衰退导致的“乡村病”、城市贫民窟已经成为其面临的主要挑战。因此,我国在建设农业强国的过程中,要统筹协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一方面,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使乡村和城市各美其美。通过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措施,逐步使农村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能够为更多农民创造就近就地就业机会。另一方面,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通过把现代农业发展同中华传统农业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观念文化相结合,增加更多具有农耕农趣农味的物质和文化产品供给,源源不断地为建设农业强国注入“软实力”。
建设农业强国要立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要求,这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推进,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和品牌化成为农业发展的主旋律,但总体上看,我国农业增长与环境退化并未完全脱钩,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仍然不足。因此,我国在建设农业强国的过程中,要统筹协调农业增长与绿色发展的关系。一方面,要强化农业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通过加快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制度等措施,为农业生产绿色转型提供物质基础和机制保障。另一方面,要培育乡村的自然资本意识,推动乡村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要充分认识乡村自然资本的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引导乡村在产业发展上突出生态友好和绿色循环,把乡村优美的自然环境和田园风光转变为生态产品,使“绿水青山”真正转化为“金山银山”。
(作者:孙生阳、邹一南,均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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