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4月16日、17日 ,毛泽东主席审阅修改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彭真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草案的说明稿。
经毛泽东主席、刘少奇副主席等修改的说明稿指出:
三反和五反运动,是为着清洗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毒的一次伟大的群众运动。除了对于国家工作人员中一部分完全违法乱纪的大贪污犯和工商界中一部分完全违法的大盗窃犯以外,这种斗争仍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内部,采取群众运动和批评自我批评的方式,用《共同纲领》的原则改造社会上和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坏作风的斗争。经过三反和五反运动,我国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和人民民主专政是极大地巩固了,财政和经济两方面的情况是极大地改善了,知识分子的不利于人民事业的旧思想也获得改造了,或者正在改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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