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检讨“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
自改开之初,响亮提出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后,又提出“共产党员要带头先富”。可经40年改开的社会实践反复证明,“两个先富论”带来的“十大痛点”令人锥心。
1.“先富带后富”历史绝无先例。先富帮后富作为个人行为可以有,但作为一个社会普遍行为,一个国家性行为,自有文字记载的人类历史,无论中国历史,西方发达国家历史,第三世界国家历史,包括整个共产主义运动史,古今中外及上下五千年都无此先例。
自有阶级以来的历史,除了社会主义搞共同致富,历朝历代都是一小部分人先富,任何私有制国家都是一小部分人先富,整个阶级社会贯穿的主线,就是一小部分人血腥地剥削、剥夺大多数穷人的历史。
在中国的任何朝代,只见到先富欺压百姓的被迫揭竿而起,绝没见到任何先富集体帮后富。世界历史只见到先富的更富,“后富”的穷人更穷。仅美国收入前10%人群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从70年代的不足35%,上升到2000~2010年的45%~50%,5%最富裕群体和20%最贫穷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达到1967年以来的最大值。
2.“先富带后富”违背马列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认为:资本主义是一种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制度和经济关系,资本贪婪的本性就是逐利,资本家是人格化资本,资本有无止境地剥削压榨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冲动,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一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当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需要“首创性”,但任何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都是要将马克思主义揭示的原理,更紧密地结合中国的实际,而绝非否认资本血腥的剥削性,绝非将人格化的资本家去掉剥削性,绝非将资本家修正为“义务”帮后富的慈善家。
改开40多年,“先富论”拒绝承认有资本家,可实际却造就出比美国还多的亿万富豪,这些大资本家(民营企业家)的暴富过程,恰恰证明了资本地贪婪和血腥,恰恰证明了私有制财富的聚集效应,恰恰证明了马克思主义对资本论述的颠覆不破!
3.“先富带后富”无科学决策过程。决策过程的科学性,保证结论与决策的科学性,这是基本常识。
国策是国家执行较长时间,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基本政策。作为重大国策的提出,更要负责的、慎重的、严谨的,在充分调查研究之后,又经党内外充分论证,还要抓典型试点,在取得成熟经验后,先在局部地区展开,并概括出理论指导和政策规范,以确保提出和制定的国策能符合实际,才能大面积推开。
可作为“首创”的先富帮后富,100年不动摇的基本国策,其提出和决策过程,竟没有经过任何调查研究,没拿出任何调研报告作为支持根据,也没在党内外听取意见,还没任何的专家论证,更没概括出任何理论指导及试点,尤其,没有经过全国人大的讨论通过。
如此无凭无据“首创”出的“先富论”,连称“经验主义”都不没资格,就在提出“先富论”的同时,竟提出了“不许争论”。任何科学决策的过程,核心就是质疑与解疑,提出的国策害怕质疑不许争论,岂不是咄咄怪事?!
4.“先富带后富”仅是软性号召。提出的“先富论”的初衷,是将“带后富”作为目标、义务、捷径来带后富,就是说“先富”是手段,“后富”是目的。
可经40多年改开的实践证明,没有法定责任限定,没有刚性措施制约,仅仅是软性宣传地动员号召帮后富,在“一切向钱看”面前,在冰冷的金钱面前,那是非常地苍白无力,也非常的虚无缥缈。
实践中,人们没有见到社会性的先富帮后富,只看到中国的顶级富豪,不择手段地疯狂掠夺财富,五花八门不择手段地逃税,甚至不择手段地向国外转移天文数字的资产(卢麒元根据大数据估算,改开后中国流出资金约5万亿美元)。而国家为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还不收取富豪遗产税、不收财产转移国外税等,如此的先富帮后富,这不是莫大的讽刺!
5.无刚性约束地带后富是空想。“双富论”的提出与推行,均无相应的制度约束,无严明的纪律规定,无有力的措施保证,无明晰的量化衡量。
仅凭一种宣传教育的说辞,仅凭提倡的一种道德自愿,那些千万、亿万、几十亿、几百亿、几千亿,甚至上万亿的富豪,他“不情愿操劳带着群众致富,没有奉献精神”,他就是不愿“先富帮后富”,你能开征特别帮扶税吗?你能将其执行纪律及开除出党吗?你能用法律去制裁和判刑吗?
既然没有任何对“先富帮后富”的任何刚性的约束,想实现“先富帮后富”,几乎就是“镜中的月”“水中的花”,几乎就是虚与委蛇的炒作!
私有制就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几千年的小农经济就是搞单干,这先富论同搞单干一样,明明存在几千年,咋成了首创?咋成了伟大的改革?只能说“首创”了将已建立的公有制生产关系,重新恢复到存在几千年的私有制生产关系。
6.有多少“先富”是用罪恶攫取?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也是生产关系,人在生产关系所处的地位就是阶级。
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却没有特指那一部分人,也没有指出用什么生产关系先富起来,还未限定用什么手段和方式先富起来,更没提出以剥夺他人为前提的先富该怎么应对,更未规定和限制手握重权的官员不准先富。
李敖说中国富豪99%都是刑事犯罪分子,此话可能夸张,但一群违法犯罪分子,铤而走险地在践踏人间法律中暴富了,也“先富”了,这是不争的事实。以致中国大资本家先富起来的速度,先富达到的程度,挥霍财富的奢靡,几乎惊世骇俗!甚至在已曝光的许家印、肖建华等顶级先富的富豪里面,充满了见不得人的黑暗和罪恶!
老说“老百姓仇富”,对各行各业中,那些用犯罪手段攫取财富的先富,老百姓怎么能心平气和!当社会财富被一小撮先富起来的人占有和垄断,底层百姓连劳动的权利都将丧失,他们怎么能靠勤劳致富!?
7.“先富论”造成“两极分化”突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 ,李克强指出:中国有“6 亿中低收入及以下人群 ,他们平均每个 月的收入也就 1000 元左右”。用李克强的话说,月收入仅1000元,“在一个中等城市可能租房都困难”。
可先富起来的那一小撮人,岂止富得流油,几乎是富可敌市、富可敌省,甚至富可敌国。中国的两极分化已经远远超过美国和任何西方国家,这应该是不争的现实。在有文字记载的中国的历史上,还有哪个朝代能堪比今天的两极分化?
设计师警告:“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应该说,此言不虚,高瞻远瞩!
8.“先富论”造成腐败问题极其严重。“十八大”前,中国的腐败程度在联合国的排名令人心惊。中央主要领导反复指出:中国的腐败之严重,已面临亡党亡国;中国的腐败之危害,已让老百姓“零容忍”的天怒人怨。
反观大面积地出现腐败,直接连着鼓励“双富论”,“双富论”无疑使那些手握特权的人,搞权利寻租“得天独厚”,只需一个暗示、一个公章,便落得个盆满钵溢。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及社会资源,“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吃拿卡要”,自然就率先富裕起来,也使腐败问题愈演愈烈。
为了一个地区和自己先富,在“唯GDP论”的推动下,无所不用其极地“卖”,官商勾结地乘机中饱私囊,更是一大特色,包括肆无忌惮地买文凭、卖官职、卖工厂、卖土地、卖资源、卖自来水、卖风景、卖寺庙......,又发展到卖天空(卖低空经济特许经营权)。只要为了先富,只要为了钱,还有什么不能出卖?还有什么法纪不能践踏?
9.“先富论”造成社会矛盾凸显。“先富论”造成社会发展的三大矛盾突出:一是区域差别加剧;二是城乡差别扩大;三是贫富差别悬殊。
“这三大社会矛盾的加深,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直接影响社会稳定,更影响党的威信与公信。人民网《领导干部不能先富起来》一文指出:如果不顾及人民群众的情绪,丧失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我们党就将丧失先进性,失去战斗力。
设计师警告:“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这应该不是“妄议”!
10.“先富论”违背党的宗旨。“先富”还是“后富”,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顺序问题,“先富论”严重违背党的宗旨!
中共的第一个党章规定:共产党是没有私立的。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性质决定,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站在最大多数劳动人民的一面”,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谋幸福,而共产党员特别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吃苦在前,担责在前,冲锋在前,牺牲在前,敢叫响“向我看”“跟我上!”要享受在后,评功在后,致富在后。这是中国共产党的形象和巨大凝聚力,也是党战斗力的源泉和取得胜利的坚强保证。
看看中共“一大”13位代表,哪位是“穷鬼”?!从中共建党开始,背叛“先富”就是一个主调。那时,背叛“先富”要掉脑袋,甚至全家都要血沃中华!可舍命背叛“先富”的老一辈革命家灿如群星!无数“千金名媛”冒死背叛剥削阶级,也是浓墨重彩。为让群众先富起来,是我们党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并演绎出无数“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
结束语,张爱萍将军晚年讲:“什么是社会主义?第一、人民有发言权;第二、共同富裕,这两条我们都没有做好!”
南街村党委书记王宏斌掷地有声的讲:群众不富我不富我, 民贫我富是耻辱!南街村没搞带后富,却实现了共同富裕。当今中国最富裕的100个村庄,都是走共同富裕之路!就连小岗村,最后也走了共同致富之路!
经40年改开的实践反反复复证明:“先富带后富”绝对走不通!对“先富论”产生的痛点和恶果,不能文过饰非,不能自欺欺人,必须要勇于直面,必须要全面检讨,“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