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中社平壤7月14日电 在《朝中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签订62周年之际,中国《人民日报》11日刊载了题为“睦邻友好促合作、继承传统向未来”的本报评论员文章。
文章说,1961年7月11日,周恩来总理和金日成首相在北京共同签署《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条约的签订为中朝关系发展奠定了政治法律基础,对两国传承发扬传统友谊、持续推进友好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62年来,无论国际和地区形势如何变化,中朝双方始终按照条约精神彼此信赖,相互支持,不断加强战略沟通和交流互鉴,深化友好交往和务实合作,巩固和发展了两国的社会主义事业,也为促进地区和平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维护好、巩固好、发展好中朝关系,始终是中国党和政府坚定不移的方针。
金正恩总书记也多次表示,世代传承朝中友谊是朝鲜党和政府坚定不移的立场。
近年来,中朝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保持密切交往互动,引领和推动中朝关系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与时俱进取得新发展。
文章强调,朝鲜人民正积极贯彻落实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历次全会精神,努力开创社会主义建设新局面。作为山水相连的社会主义友好邻邦,中方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朝方坚定走符合自身国情的发展道路,并衷心祝愿朝鲜劳动党和人民在社会主义建设各领域不断取得成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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